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已拉开帷幕,各大电商纷纷推出诱人优惠活动,等待着“买买买”的你今年的“双十一”,笔者邀请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张婷以案说法,教大家相关维权知识,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房产公司涉嫌消费欺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房产公司涉嫌消费欺诈(买买买时请收下这份维权指南)

房产公司涉嫌消费欺诈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已拉开帷幕,各大电商纷纷推出诱人优惠活动,等待着“买买买”的你。今年的“双十一”,笔者邀请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张婷以案说法,教大家相关维权知识。

小马在某网购平台看中了一款玉石手串,店铺标明货物有鉴定证书,假一赔十,且单笔下单消费满1万元赠送1000元代金券,小马心动立即下单购买。到货后,小马发现收到的手串色泽、款式明显与图片不符,宣传的是玉石,实际是玻璃。小马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商家告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小马无奈之下将商家起诉至法院。诉讼中经过委托第三方鉴定,确定手串为假冒商品,判决商家退款并承担损失赔偿。

网购引起纠纷,在哪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付完定金反悔了,定金能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张婷介绍,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给付定金的消费者如果不支付尾款,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与此相对,收到了消费定金的商家,如果不按约定发货,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交完定金后悔了,为了避免损失,可以先按时支付尾款,在商品发货前或在收到商品后的规定退货时间内申请退货退款,此时先前支付的定金作为货款也应一并退回。

网购货物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商家发出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快递丢了,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故快递公司没有妥善运输货物的,由快递公司进行赔偿。

所有的商品都能7天无理由退换吗?退货运费谁来承担?

张婷表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除此之外,其他商品可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消费者网购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由经营者承担运费。除此以外,一般由消费者承担。

张婷提醒大家,在“双十一”期间,“买买买”的同时要擦亮双眼,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避免疏忽大意上当受骗。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双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保存消费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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