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关于家具餐桌椅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的更正公告2?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的更正公告2(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的更正公告2)

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的更正公告2

项目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关于家具餐桌椅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KSZC2017-G-010

一、项目

项目联系人:季冰峰、俞建琨

项目0512-573353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5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

原公告地址:昆山市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家具等项目的更正公告2(KSZC2017-G-010)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受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委托,为其拟采购的家具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作更正说明如下:

一、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三)、商务部分:5.投标人针对校园项目,提出的校园餐桌椅、家具的优化设计理念,由评委根据具体设计实用性等相关方面酌情打分,1分。

现变更为:

做删除处理。

二、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中,(三)、商务部分:3.昆山当地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其他地区(其他周边地区)由评委0-1酌情给分,提供有效证明,如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维修人员名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最高2分。

现变更为:3.昆山当地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得3分,其他地区(其他周边地区)由评委0-2酌情给分,提供有效证明,如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维修人员名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最高3分。

复审评审指标表格中相应评分标准以此为准,不再做申明

以上补充公告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本更正公告为

联系事项:

招标编号:KSZC2017-G-010号;

采购单位: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正威; 0512-36839612;

招标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联系人:季冰峰、俞建琨; 0512-57335378; 传真:0512-57318638; 地址: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邮编:215300。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017年05月16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

采购单位名称:昆山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昆山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徐正威;0512-3683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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