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字,均出现在甲骨文金文里。《说文》“此,止也。从止,从人。相比次也”本文作者见到的解释有

第一个,此,为祭名,就是(上此下示)祭,一种祭祀方法。甲骨文卜词“烄,此有雨”。第(2)例有“呼年于河,此有雨”。是求雨的一种祭祀活动方式。

第二个,当停止讲。我尊重前贤的解说,但也有自己独到之处的看法。

就甲骨文看,没有用作代词的卜文词例。除说文外,《广韵》“此,停也,足也”文献里作指示代词用,“彼一时,此一时”近指,近在此也。

利用字形的直观性激发学字的兴趣(字源新探此)(1)

《广韵》把它的词义同人的足部联系在一起,应该是有独特的解释。毕竟从字形分析,“止”就是“脚趾形”也就是“趾”字。但完全说成是人足(名词),也没有现成的例子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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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以为,它的原始意义应该是动词“跐”,它几乎没有作书面语使用,就是口语里的“脚跐两只船”,词义和“踩”最为接近。《广韵》写为“上此下足”这是“跐”的或体。但是甲骨文金文,没有用作动词的卜词实例。那么甲骨文里就是用作借音字。金文开始用作指示代词“这”见于《南强钲铭文》“余冉铸此钲”,又见于《中山王沬鼎铭》“此易言而难行施(也)”。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也需要说解一下。甲骨文的指示代词用什么?就是“兹”。兹和此,音近声转。在先秦古文献里不少的行文用“兹”,后来多数用“此”,或者不同的文献里兹此混用。甲骨文兹像两束丝形,经籍里加字头(卝)。①“兹夕亡大雨”(亡通无)见《殷墟文字甲编》616页;②《录伯簋铭》“子子孙孙其帅型受兹休”。③《曶鼎铭文》“用兹四夫”,都是将“兹”作指示代词用的例子。

单独的兹字,它与“丝”的区别在于其下方有两个“开三点”(小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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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曶鼎铭文》部分“用兹四夫”。

结论,甲骨文此,就是“跐”之本字。后世此用作代词,本义变得隐晦,词义不显,于是又加一个足旁,变成了“跐”。虽说叠床架屋,从此分为二字,各自担当起专职任务。用字细密化,表意准确化,文字向便于使用方向发展。不仅仅是“此”字,而是所有文字进步发展的共同规律!

其不妥之处,恳请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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