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了解到,海口一公司将购置的伊赛调理肉制品销售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产品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罚款78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销售食品没有备案是什么处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销售食品没有备案是什么处罚(肉制品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销售食品没有备案是什么处罚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了解到,海口一公司将购置的伊赛调理肉制品销售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产品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被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罚款78500元,没收违法所得。

  去年12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冷冻仓库内存放有伊赛精品肥牛12盒、伊赛精品肥羊5盒,产品标签标注配料表、重量300g±10g、产品标准号SB/T 10379、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保质期自分装之日起180天、分装日期2021年10月1日等信息,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

  执法人员现场对不符合规定的精品肥牛肥羊产品及原料、半成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公司法人代表程某进行询问调查,因案情复杂延长了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提交了关于牛羊肉商品的进销说明等证明材料。

  经查,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从海口某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盒装伊赛调理肉制品,销售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产品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实产品货值金额15700元,违法所得1570元。

  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的《关于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牛羊肉的进销说明》,海口某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海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送货单及发票,当事人销售产品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销售单,海口某制冷厨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冷库租赁合同、谷某某与韩某某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从海口某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等渠道采购盒装伊赛调理肉制品,销售至海南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各超市,产品包装标签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违法事实,及产品货值金额,违法所得金额。

  今年3月11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该局认为,海南中福润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整改,主动提交证据材料,根据有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按从轻阶次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570元,同时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调理肉制品17盒,罚款78500元。(记者 林道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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