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有一则格言:狮子每天睁眼后第一个念头是跑,这样才能吃掉羚羊;羚羊每天早晨的第一个念头是跑得更快,以免被狮子吃掉用一个词语来概括这样的现象,那就是“丛林法则”,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你输我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你输我赢
非洲有一则格言:狮子每天睁眼后第一个念头是跑,这样才能吃掉羚羊;羚羊每天早晨的第一个念头是跑得更快,以免被狮子吃掉。用一个词语来概括这样的现象,那就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这个词语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顾名思义,它的本义就是“丛林中的法则”,也就是强者生存、弱者被淘汰的自然法则。“丛林法则”从字面看是反映自然规律的,而实际上却是反映人类社会竞争状态的。“丛林法则”多用来指经济上的竞争。例如:
(1)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使一些在西方长期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受到挑战,如关于经济与道德无关、经济活动只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观念……(《文汇报》2000年6月14日)
(2)当今的反垄断法已经不仅仅关注市场占有份额。……微软公司应当从这次诉讼中吸取教训,改进其经营与管理的作风,而不是奉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环球时报》2000年7月25日)
而随着社会竞争范围和竞争规模的扩大,丛林法则”也渗透到了体育、教育、科技、艺术等领域,甚至爱情、婚姻、择业、就业等也无不需要遵循“丛林法则”。例如:
(3)这种被斥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已经被越来越文明的人类所抛弃。而在大学实行“末位淘汰制”,使学生人人自危,实际上处于无从把握自己命运的境地;它使学习完全成了一种“生存竞争”,一场“冒险的游戏”“一些人对一些人的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教育和学习本身的精神都不包含这些内容。(《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10月17日)
(4)我们热爱校花,是她让我们理解了生活的道理。我们这么多孤独的男生只有一人越过了独木桥,抵达她的心灵深处,这让我们多么早地知道世间的“丛林法则”,知道日后事业之路面临的荆棘与坎坷。(《精品购物指南》2003年6月11日)
公以上两例中的“丛林法则”反映了教育和爱情方面的竞争。
奉“丛林法则”是直译了英语的 junglelaw 而来的。jungle law在英语中早就存在了,《新英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7月版)用意译的方法,把它解释为“弱肉强食的原则”,而直译为“丛林法则”则是近几年的事情。它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竞争的日趋激烈而出现的。新词语的出现不外乎两种情形:是新事物的出现,二是社会的需要。“丛林法则”这一现象在自然界中早就存在,但这个词语在汉语中出现却较晚。“丛林法则”的最大特点是弱肉强食,它是冷酷无情的,甚至是残暴血腥的,因此人们在心理上很难接受它。它常常和“残酷、血淋淋、臭不可闻”等联系在一起,这体现了人们对它并不十分欢迎。例如:
(5)在野蛮战争中,破城之后大肆屠城、杀降卒的事情并不鲜闻,这里体现的是血淋淋的丛林法则,没什么可说的。(《各界》2004年第8期)
(6)小得常常在地图上都难以找到的巴勒斯坦地区如今成了测验整个人类社会政治智慧的大考场。然而,18个月来的情势愈来愈令人心悸地表明,这片中东地区徒然沦为人类相残的屠戮场。一波又一波的报复与反报复所显现的不外乎以牙还牙和弱肉强食。为何早已臭不可闻的“丛林法则”还在这里起作用?想想真令人沮丧。(《环球时报》2002年4月15日)
从某种意义上说,丛林法则”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法则,它的本质是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进化与进步,就没有社会发展的动力。所以“从林法则”本身并没有错。但在另一方面,作为现代文明的社会,在维护竞争的合理与公正的同时,还应该尽可能避免竞争带来的种种消极因素,更多一些人文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