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被公开宣判,原本风风光光的公安局副局长瞬间被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名打入监狱,成了人人喊打的“苍蝇”。

呼格案冯志明有罪吗(冯志明呼格冤案)(1)

冯志明

这本是一桩大快人心的好事,不曾想在冯志明锒铛入狱的同时,一桩二十年前的刑侦往事再度进入大众视野,万千网名时刻关注着案件进展,纷纷感叹:吸足了血的苍蝇已经是十分了得,这入狱的冯志明竟是只“杀了人”的苍蝇!

而更让网友们愤愤不平的是,杀人就该偿命,可这冯志明不仅没有被判死刑,入狱罪名竟也无一项与杀人有关。

这是司法部门办案不力?还是说所谓的“杀人案”背后还藏着更深的隐情?

4·9女尸案始末

一个因为贪腐入狱的局长,究竟是怎么跟杀人扯上关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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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明

这就要追溯到两年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对1996年发生并结案的“呼格案”,也就是“4·9女尸案”进行的二次审查。多方调查之后,法院于2014年12月15日撤销了对原审的死刑判决,宣布原审被告呼格吉勒图无罪。

然而彼时,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18年

冯志明,就是当时“4·9女尸案”的专案组组长

在法院的一系列调查结果以及记者的调查报道公开后,网友们愤愤不平道:若非冯志明专断独行,认定呼格有罪,当时年仅18岁的青年就不会白白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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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那么,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愤怒是否有事实可循呢?我们需得先走近这桩26年前的奸杀案——“4·9女尸案”

1996年4月9日,晚上8时左右,下属治安岗亭工作人员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打了电话。电话来自锡林南路与诺和木勒大街附近的治安岗亭,岗亭工作人员称,有两个青年前来报案,说厕所里死了人。

杀人案事关重大,警方迅速问清了事发地点,就赶忙出警。警车一辆辆驶过,车上坐的不仅有普通刑警,还有以冯志明为首的分局领导。

现场取证环节过后,按照惯例,他们带着报案人回了警局做笔录。

经过询问,警方获悉,两人皆是附近卷烟厂二车间的工人,一人叫闫峰,一人叫呼格吉勒图,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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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当天,呼格和闫峰都上中班,从中午上到凌晨两点,晚饭后,闫峰留在车间工作,呼格年龄小些,比较好动,就打算出去买点东西,顺便散散步。走到事发地点附近时,他突然想上厕所了。

可是,快要走进男厕所时,他却隐约听到了女人喊叫的声音。声音里的呼救成分没那么明显,呼格便没有理会,可是没过一会,那声音越来越微弱,然后没了动静,呼格才发觉,这声音有蹊跷。

他很快跑进女厕所查看,这一看可吓了一大跳:一个女人近乎全身赤裸,横仰在冰冷的地板上。

视觉冲击是很大的,呼格还是个没见过市面的毛小子,当即就跑了出来。可没走两步,他又想:那女的不会是死了吧。人命关天,便又壮着胆子跑回去查看,发现受害者早已没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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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心里拿不定主意,就先回了工厂,找到了同事闫峰。

闫峰性格比较沉稳,在好奇心和责任心的双重驱使下,他跟着呼格回到了案发现场。据他的笔录描述,当时他看到“一个人横在两个蹲坑的矮隔墙上”,心里一惊,就拉着呼格往外走,同时提议道:“报警吧”。

呼格点头同意后,两人一起向外走去,来到附近的治安岗亭处,报了案

61天侦破一起命案,冯志明一路升迁

上述对“4·9女尸案”经过的描写,来源于1996年当地媒体事后刊发的《“四·九”女尸案侦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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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报道《“四·九”女尸案侦破记》

那篇报道不仅引用了闫峰、呼格二人的证词,还向大众揭露了警方断案的依据。

据报道所言,当时带队办案的是副局长冯志明和队长刘旭,他们在见到报案人时就起了疑心,认为两个大男人进女厕所这一点十分可疑。

就凭这一点,冯志明和刘旭在没有任何指向性证据的情况下,就已经给呼格和闫峰二人扣上了“嫌疑犯”的帽子。在这基础上,由于呼格是第一发现者,且闫峰有同厂工人提供的不在场证明,闫峰头上的帽子得以摘掉,安然回了工厂。

只剩下呼格留在警局接受剩下的询问。

呼格在审讯室里待了48小时后,主动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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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

而后,分局刑警队采集了他指缝里的污垢,检验证明,污垢中残留的血迹血型与被害者一致。此后近60天时间里,呼格都被以杀人犯身份对待。

直到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这起重大奸杀案完美落下了帷幕。

短短两个月时间就侦破了一起重案,同时完整完成了从起诉罪犯到执行死刑的全过程,冯志明及他所带领的分局警察们可谓春风得意,没过多久,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的功劳,被记了二等功。

至此,一切都似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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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明

而托这起案件的福,从此,冯志明的职业生涯一路绿灯,2002年升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队长。四年后,他的职位向外拓展了些,成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副区长,该区公安局分局的局长,兼任党委书记。

再往后,2011年,冯志明被调回了总局,成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的一员,第二年再度升任为总局副局长。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对冯志明来说,这“一日”说长也长,因为他扬眉吐气,一帆风顺18年,早已看遍繁华;可既是“一日”,就有结束之时。

2014年12月17日,冯志明接到了上级命令,要他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局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上级叮嘱他,由于会议性质,一定要穿便装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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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安局

当时,冯志明已经近一个月没去警局上班了,说自己身体不适,要请假。

可就在他跟大院里的其他人聊天时,几个体格健壮的威猛大汉悄悄围在了冯志明身边,其中一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捆麻绳。那几个大汉是检察院的人,他们宣布道,冯志明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

据在场知情人透露,冯志明是被五花大绑带走的,场面很是难看。

一桩案件两个凶手,18岁青年被错杀

2014年接受审查的冯志明,究竟犯了什么事呢?

这还得说回18年前的“4·9女尸案”,结案9年后,案情出现了出乎意料的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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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05年初,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心惶惶,家里有女儿的父母,无一不三令五申不准她天黑后出门,早晚天色昏暗的时候,就连已婚妇女都面露忧色,埋头走得飞快。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段时间里,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了多起奸杀案。

最怕的是连环案,这意味着受害人会一个接一个出现,唯一的好处在于,警方只需要与一个人,或是一个团伙斗智斗勇。

终于,2005年10月23日,系列奸杀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成功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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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

赵志红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谈不上英俊帅气,但也并非丑陋到无可救药,可配上他的表情和身形,以及他所犯之罪,怎么看都有一股猥琐气息。

出乎警方意料的是,赵志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逮捕后就十分配合地讲述了自己犯下的27桩案件,记忆力惊人,且头脑清晰。

而更让警方大跌眼镜的是,赵志红招供的案件中,竟然有“4·9女尸案”。

据他道,那是他犯下的第一起奸杀案:那天他上厕所时听到隔壁女厕有高跟鞋的声音,临时起意冲了进去,掐死对方,先杀后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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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

警察方面迅速做出了反应,先后对他进行了四组审讯,还专程带着他走了呼和浩特,指认案发现场。赵志红提供的四组口供完全能够相互印证,还能在当年的女厕所早已拆迁废除的情况下指认出行凶地点。

审理此案的组长微蹙眉头道:“我认为赵志红才是当年命案的真凶,他提供的四份口供没有漏洞。

后续,当赵志红供述的其余 26桩案件桩桩被证实之后,“或许赵志红才是‘4·9案’真凶”的想法在“赵志红案”专案组人员脑中开启了无限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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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指认案发现场

一桩案件不可能同时有两个凶手。呼格是可能性之一,可他已死去多年,一方面,嫌犯死无对证,另一方面,十年前的案子遗留资料不多,且难以寻求证据。赵志红是可能性之二,可除了他的一面之词,再无其他证据。

这样一来,赵志红是否为“4·9案”真凶悬而未定,那么同理,呼格是否为该案真凶便也尚且存疑。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加在呼格头上的罪名成了疑罪,相应的,当年的“4·9女尸案”,成了呼格吉勒图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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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的家人

一个充满正气,也充满朝气的18岁青年,因为警方、法院这些办案、执法部门的专断、误判,惨遭枉死,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也太令人愤怒了!

冤案一出,势必涉及到追责问题,当年专案组的人就一个都跑不了。当年的专案组组长冯志明首当其冲,瞬间就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却以贪污罪被捕

在得知自己的儿子被冤确有其事后,呼格的父母就走上了漫漫翻案路。

可是彼时,“4·9案”证据难找是一回事,当年的专案组成员为了逃避责任加以阻挠是另一回事,在上访这条路上,这对父母耗了9年,公安局不管,就找律师,律师帮不了,就找记者。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 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无罪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官方宣判与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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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的墓碑

两天后,冯志明就以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

对于冯志明而言,职务犯罪这一罪名,来源于呼格的一份未被重视的笔录。

1996年5月7日,呼格的死刑判决执行前一个月,他被公安机关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再度审问。

在这份笔录中,呼格反复强调,他最初讲的都是实话,可警方死活不放他走,还不让他出去小解,甚至不惜威逼利诱,先是表示,只要他承认自己杀了人,他就可以去小解,后再编造,受害人其实没死,只要承认了他就可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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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的父母

冤案报道一出,隐藏的笔录一曝光,不少网友义愤填膺,纷纷指责冯志明为杀人凶手,判断不讲事实,断案不讲证据,骂声不断,就连当年当地媒体刊发的《“四·九”女尸案侦破记》都被拿出来大肆吐槽。

再读之时,其中“他(冯志明)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等溢美之词令人颇觉讽刺,“会意地将目光扫向还在自鸣得意的那两个男报案人”等夸张描写,反倒再现了冯志明当时破案的武断“风姿”。

遗憾的是,网友们的期待落了空,冯志明并未因职务犯罪被捕入狱,反而在一番周折之后,被调查出在位期间贪腐4000万,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2016年10月18日,冯志明以上述罪名,数罪并罚,被判1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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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明

2021年11月25日,冯志明如数上缴3891091.00元的贿款,按照要求返还了15万元贪污款,上缴了110万元的罚款,当年的贪污案一事被予以结案。

其实,在冯志明眼里,自己是位好警察。曾经有人亲眼目睹,已经当上公安局分局局长的冯志明,在街上遇到小偷,立刻上前追捕,跑得满头大汗连人带钱追了回来。当时还有记者报道他“忘记了自己是局长,只记得自己是警察”。

那么,呼格吉勒图冤案,其实就是这位曾经的好警察做了错事。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代名词,如果法律不能坚守着自己的底线,给人民以公正,它的存在不仅会失去意义,反倒被有权之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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