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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曾经说过这样话:“婚前同居,对于男人,有所有结婚的好处,而没有结婚的坏处;对于女人,有所有结婚的坏处,而没有结婚的好处。”

男女同居,美其名曰是为爱情而聚在一起。竞争的社会,活着不易。红男绿女,有人做个伴儿,既有缠绵亲热,兼有关照呵护。没有心理负担,能随时改主意。

假如哪一天,双方发现苗头不对,就拨寨而起,就无奉无挂,彼此“拜拜”各奔东西。

“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徐志摩这诗句,算得上是当今时代同居男女,潇洒飘逸的姿态的精确描述吧?

固然,因为同居而进一步入婚姻殿堂的,有之,这样的同居,可谓是“功德圆满”;因为同居而狭隙滋生而分道扬镳的,更有之,这样的同居,可谓是“鸡飞蛋打”。

结婚这事,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似乎是很遥远的事,结婚?那需要面对很多的人,那需要解决很多的事,那需要担负很多的责任和义务。想想就恐怖,那就先“同居”吧!

所谓“摸着石头过河”,至于,能不能到达河的对岸,暂且不去作复杂考虑。

聪明女人,是相信结婚有约束力的。尤其是对没有事业心、依赖重女性,嫁个能照顾她的好男,挺好的。他去外边社会闯荡,她在家里相夫教子,实在是人生幸福的一种,有何不妥?

但是同居,实在没一点安全保障,女人,一样得做贤妻的模样,一样得担当人妻义务。灵与肉,吃与穿,方方面面,服待照顾男朋友。甚至经济方面也最好自理(女穷酸男会嫌)。

同居好处和坏处(对女人的坏处与好处)(1)

可是等到有哪一天,有哪一方不悦了,观念相左,战端酣畅,彼此怀恨,于是就一拍两散,劳燕分飞。男的呢,摇身又是好汉一枚;女的呢,仆街成为弃妇的一个。——多么悲催!

假如是有婚约牵挂着,肯定会是两种的情况。所以要懂得:婚姻在某种程度上,是保护女人的社会制度。所以女人啊,别相信“同居”是爱情的一种,男人既然爱你,肯定要担起责任。

闹不明白,现代都市的爱情倾向,在怎样影响着人们的爱情信仰。红尘男女,像夏季夜晚的萤火虫,目的地不明,却飞舞不停。痛并快乐着,失而复得着,再没有分手的痛心疾首。

爱吧,在屋顶覆盖和人群聚集地方,让情感运动泛滥,让身体冲破樊笼。既然来得容易,就不必过分珍重,既然去得简单,就不必过分痛苦。

得手再失手,虽然灰头土脸,兴味阑散,却光明正大,扬眉吐气。如果你不再爱我,原谅我不痛苦吧。只是烦恼却并不见减少,照旧会有错过,所爱的不是所想的,所想的是所得的。

同居,是生命很严肃的事,爱情演变成为婚姻,是必须有距离感和神秘感的。要保持姿态和思考,要格外细致谨慎,要回避万一发生的危险,要积蓄若干多的智慧和成熟啊。

同居,是古诗十九首讲的:“今日良宴会,新声妙如神。”同居不等于婚姻,是古诗十九首讲的:“去者日已疏,萧萧愁杀人。”好男儿要学会敢做敢当,好女孩要学会缜密细心。

未婚而同居生活,真有点玩火意味啊。切记,切记!

同居好处和坏处(对女人的坏处与好处)(2)

作者 | 洛阳风雨重阳,红尘繁华,与君共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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