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写了一篇对曹文轩教授作品《草房子》中儿歌“姐姐十五我十六,妈生姐姐我煮粥”的解析文章,网上反响强烈!

网友私信我:解析的人物关系有点乱,还是看不明白,要求再直白地解析。

应网友的要求,下面我将难理解的“儿歌”直译成白话文,方便读者阅读。

《草房子》儿歌的故事

在那遥远的地方,邻家有一善良女孩,女孩比男孩年龄小一岁。当地风俗称呼年龄相当的女孩为“姐姐”或“小姐姐”,即使女孩比男孩小也这样称呼。(邻家女孩)姐姐十五岁、男孩十六岁的时候,双方家长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她们订了婚配。

由于得到了心仪已久的女孩,男孩有点飘。儿时模模糊糊的记忆中,印象中在邻家女孩(小姐姐)出生之时,一岁多刚刚会走路的男孩被妈妈抱着去邻居(现在的丈母娘)家玩耍。

恰巧,那时的邻居大婶(现在的丈母娘)要生孩子(也就是眼前的未婚妻),老婆婆正在给生孩子的大婶熬粥补身子,勇敢的男孩便挣脱妈妈的怀抱,调皮地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跑到灶台添了一把柴火。

男孩和邻家女孩订婚后,欣喜若狂。为了吹牛,便用夸张的手法写:“妈(丈母娘)生姐姐(未婚妻)我煮粥”这样的语句。

世事难料,由于生活艰辛,男孩的父亲早早下世。那个年代还没有“躺平”这个词,男孩的母亲为了把一个破败不堪的家支撑起来,只能再婚给男孩找了一位继父。

当年已开始流行“姐弟恋”、“母子情结”等乱七八糟的事情,男孩母亲找的老公比儿子还年轻几岁。不管年龄大小,继父也是父亲,男孩很不服气,便想起了继父小时候在摇篮里哭闹,要奶喝的情景,由此引发无病呻吟的诗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的感慨!

男孩后来发家致富成了暴发户,那个时代暴发户和娱乐圈正在流行“祖孙恋”、“找小三”……

就这样,男孩已经到了六、七十岁的年龄,不顾亲戚、朋友和家人的反对,抛弃了青梅竹马的原配,找了一名十八九岁的少女结婚。年轻妻子的外公、外婆和当年的男孩,即是同龄人也是朋友,故此,女孩家人极力反对这场“祖孙恋”。

无奈,金钱至上的社会女孩铁了心,这对“祖孙恋”最终还是成婚。如今这名原来的小男孩财大气粗,在婚宴上调侃年轻媳妇的外公、外婆说:“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其实,他的调侃也是事实,和他年龄相仿且原来称兄道弟的外公,在娶亲的时候确实是他在花轿前面放的鞭炮。

想不到今天结婚,要改变称呼和新婚妻子共同喊他儿时的伙伴一声:“外公、外婆 ”,确实有点尴尬。

(完)

译后感:

网友阅读后,请评论究竟曹教授的“儿歌”是文化糟粕,还是我把他译成了文化糟粕?

曹文轩也是我尊重的教授,既没有批评曹教授的意思,也不会为曹教授洗白。

只是感觉这种儿歌,如果在街头井市传唱,也无伤大雅。

如果推荐给少年儿童作为必读,这就涉嫌宣传糟粕。

其实还是应该表扬曹教授有先见之明,透过“儿歌”看现状,很有现实批评意义。

难不成教授是在用儿歌的方式朦胧的批判现实中的婚恋乱象?

草房子适合什么年级诵读(对曹文轩教授草房子中)(1)

网传儿歌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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