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何清平

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1)

重庆市云阳县纪委监委深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重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推动问题线索精准处置到位。图为云阳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和派出第三监察室干部到凤鸣镇马轩村12组现场核查有关土地问题。吴玉恒 摄

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2)

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召开专题会议,逐条比对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研究具体落实举措。 高荐 摄

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3)

重庆市潼南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对反映的问题及所涉及单位情况进行多方面细致分析,实事求是提出处置意见。图为近日,该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干部实地走访,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李扬 摄

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近日,中央纪委印发《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对问题线索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对问题线索归口受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办法》印发以来,重庆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明确既要严格贯彻落实《办法》相关规定,又要结合全市实际,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把现有的有效做法坚持下去,在问题线索管理上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实行“全周期管理”,聚焦线索甄别、高效流转、跟踪督办等关键环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动问题线索接收、研判、分办、流转、处置、督办等全链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以问题线索管理的规范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

高效贯通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主动发现重点问题线索,从源头加强问题线索甄别

“《办法》明确规定问题线索是指从问题线索材料中,筛选出的反映党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材料。其中突出了‘筛选’二字,避免问题线索界定过宽导致无实质内容线索空转……”前不久,重庆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贯彻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会上,该室主任张颋提出强化精准思维,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从源头加强问题线索甄别。

“今天我们针对这次审计中发现的一些疑点问题,听一听你们的意见建议……”“这几个疑点问题,建议可以沿着这个方向进行深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这是重庆市审计局相关人员与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时的场景。

这一在审计过程中召开的分析研判会,有助于纪审双方“面对面”分析,进一步聚焦重点,明确下一步深挖细查的方向。

“过去,审计部门一般在审计工作结束后批量给我们移送问题线索,数量较多,难免存在平均用力、重点不聚焦的情况。”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周勇说,“通过建立纪审联动机制,提前开展问题线索的共同研判,主动发现重点问题线索,从源头上提高了审计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的质量。”

同样,在市委巡视期间,对于涉及敏感事项、重大问题的线索,巡视组也会报告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会商机制,就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研判,部分提前移交,边巡边办。

与审计、巡视会商联动,主动发现重点问题线索,是重庆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从源头加强问题线索甄别、筛选的有效举措。

“今年年初,市纪委监委对纪审联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审计移交线索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就指出了线索多、但查实率不高等问题。”张颋介绍,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贯通配合的意见》,结合2022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有关座谈会会议纪要形成的制度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巡视办及市审计局有关同志多次开展面对面座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措施》,对提高审计发现问题能力、突出移送重点、规范移送程序等方面予以明确;同时,明确探索实施提前介入机制,在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效上关口前移,进一步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对有关敏感事项、重大问题等“活情况”实时会商、随时交流。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划定了线索甄别、筛选的标准,与市委巡视办、市审计局就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多次召开协调会。“截至目前,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数量精简,但查实率达到了100%。而正在进行的六届市委第一轮巡视中,巡视组已向我们交办了个别重要线索。”张颋说。

建立问题线索总台账,坚持集中管理全程留痕,确保问题线索有序管控

打开检举举报平台的处置子平台,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重庆市的所有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一目了然。

“问题线索处置办理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办法》规范了问题线索台账等基础性工作,我们根据规定对信访来源以外的所有问题线索建立总台账。”张颋介绍,聚焦问题线索流转过程,该室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台账、全程留痕归档等环节,确保问题线索有序管控。

在总台账之下,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五统一”规范管理,即统一接收登记、统一编号录入、统一分办流转、统一督促督办、统一归档备查,并根据不同专项工作,建立若干子台账,实现精细化管理。

同时,该室建立了动态核查机制,定期与各承办室双向核对,及时掌握每一条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去向、进展、流转、结果“四清”,由此也实现了全机关问题线索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从处置子平台案件监督管理室的权限窗口进入,可以看到具体线索的所有经手人,在哪个环节耽误了或者停留过久,我们都可以看到,并可以进行预警。”周勇介绍,为严把问题线索流程关,该室在台账“挂号”、分办、存档等各个环节实行经办人签名记载,做到责任清晰、环环相扣,实现全过程留痕备查,有效防止线索私存截留。

“《办法》强化了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明确了不同来源和不同情形下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和路径规则。”周勇介绍,市纪委监委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作为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转的配套制度。该流程图采取“文字 表格 图注”等形式,细化了线索受理范围、分办流程、流转备案、录入归档等7个方面的规定,为各承办室的线索流转提供了规范化操作指引。同时细化分类处置,与各承办室加强沟通,督促提醒各室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移送或备案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线索;对因被反映人职务调整、监督转审查等需要重新确定承办室的,及时协调对接,加快线索“二次流转”,缩短流转时限。

多措并举之下,该市纪委监委各承办室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数据显示,目前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存量已降至历年最低。

建立定期“会考”、包案督办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线索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以问题线索处置办理为切入点、着力点,坚持提效率与提质量同步推进,问题线索的处置办理质效稳步提升……”7月下旬,重庆市纪委监委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2022年上半年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汇报会,一天半的时间里,17个承办室逐一汇报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各室分管、协管领导逐一点评,既肯定成绩,也直击“痛点”和不足。

与此同时,一份关于委机关的重点问题线索清单,被呈送到委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案头。该清单对2022年度之前分办到各室且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详细备注了未办结的原因,并明确了拟办结的时限。

“我们称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汇报会为半年‘大会考’。”张颋介绍,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会在市纪委常委会上通报“会考”的“成绩”,并提出针对性要求,倒逼各室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弹好“钢琴”,提高问题线索查办质效。

“这既是‘找不足’,也是‘晒亮点’,如果不出实招处置好问题线索,‘会考’的时候根本没有底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说,定期“会考”制度切实传导了问题线索督办的压力,让大家在问题线索处置办理中同时注重数量和质量。

除了定期“会考”,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了包案督办机制,坚持重点问题线索由委领导包案督办,推动重点线索优先处置、限期办理。比如中央巡视期间移交的重点线索,通过委领导包案督办,实行“一人一策”,倒排工期,限期“清零”,巡视期间全部办结,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办法》专门规定了对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监督,明确了监督部门、监督方式、监督责任,要求案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加强督办,发现问题后督促整改。”周勇介绍,为加强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建立亮灯督办机制,减少问题线索拖延积压。利用信息化平台,对处置办理时限设置“黄灯”“红灯”,实行定期提醒、提前预警、超期报警。明确1个月内未提出处置意见的亮“红灯”,重点线索3个月未办结的亮“黄灯”、4个月未办结的亮“红灯”等;对大面积亮“红灯”或同类问题反复亮“红灯”的,委领导将约谈承办室负责人,进一步压实责任。据悉,自亮灯办法实施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持续改善。

“下一步,我们还将通过利用实地调研检查、线索处置子平台动态监管等方式,加大贯彻执行《办法》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执行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注重收集汇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并予以规范指导,推动线索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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