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网传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女子张某容在校内行驶机动车时,因操作不当,与停放在路边的小车及行人碰撞,发生车祸。

湖南一高校教师校内驾车致2人受伤(湖南涉外学院发生车祸)(1)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目前长沙交警发布通报,车祸造成2人受伤、3车受损。

现伤者已送医治疗,均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已被控制。经检测,已排除肇事司机毒驾、酒驾嫌疑,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湖南一高校教师校内驾车致2人受伤(湖南涉外学院发生车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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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车祸新闻频上热搜,前几天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酒驾拖行人,黑龙江奥迪女司机撞飞行人造成2死2伤,现在湖南涉外校园内又发生重大车祸,看来交通安全还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交警已经排除肇事司机毒驾、酒驾嫌疑,看来发生车祸可能是操作不当导致的。那么,本案中肇事司机是否构成了犯罪?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其肇事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湖南一高校教师校内驾车致2人受伤(湖南涉外学院发生车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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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案中,该肇事司机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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