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任何宗教都会出现不同教派,每一教派又会发展出不同宗派。这似乎是必然规律。

关于伊斯兰教,大部分人一定知道逊尼派与什叶派这两大教派。其实,伊斯兰教1400年历史上出现过的教派,远远不止逊尼派与什叶派这两家。只不过,有的教派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有的教派延续至今也因势单力薄毫无存在感。

埃及学者艾哈迈德·爱敏,在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中介绍了伊斯兰教六大教派,并且这其中还有比逊尼派、什叶派更重要的教派。根据艾哈迈德·爱敏的说法,伊斯兰文明对世界的贡献,绝大多数都是由穆阿台及勒派(又译穆尔太齐赖派)创造的。而之所以出现不同的教派与宗派,又是同教义密切相关的。

上一篇文章谈了伊斯兰教法。这第五篇文章,我打算介绍伊斯兰教义学的发展,并且探讨一下伊斯兰教义学同各教派之间的关系。

看完本文大家就能明白,伊斯兰教义为什么要让信徒深信,人世间的一切都是真主预先安排好的,任何人都不能改变。

我还是要强调:本人并非穆斯林,无任何宗教信仰,故而是站在无神论者立场写文章。如果文章里有任何冒犯伊斯兰教的地方,请穆斯林们包容与谅解。愿真主保佑你们!谢谢!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

正文

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一个问题:明明是一个祖师爷教出来的,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教派与宗派?

宗教之所以出现不同的派别,是因为每个弟子对教义的理解都有偏差之故。教派与宗派出现的初始原因,一定是这个。只不过,发展到后期,教派与宗派之争,也可能会演变为政治斗争。

伊斯兰教之所以出现不同教派,就是因为圣门弟子以及再传、三传弟子,对教义的理解皆有不同,并且这些弟子需要被分派到各地所致。

据说,先知穆罕默德有圣门弟子十一万之多,其中著名的就有数千人。用几何倍增原理,大家可以估算一下,再传、三传弟子的数量。

先知穆罕默德在世时,也就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圣门弟子,即先知的追随者,基本都陪伴在先知身边。若有对教义不清楚处,可以随时聆听先知教诲。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2)

随着伊斯兰教的兴起和阿拉伯人的崛起,短短几十年内,阿拉伯帝国扩张成了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超级帝国。那些杰出的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三传弟子,需要被分派到1300多万平方公里疆域面积的帝国各处布道施教。

此时,先知穆罕默德已经离世。更何况,一千多年前的中世纪没有电话、没有网络,众弟子们无法及时沟通交流,商量出一个统一的说法。于是,只能凭借自己对教义的理解传播伊斯兰文化。

作为伊斯兰经典的《古兰经》,最初是由先知穆罕默德口述的(《古兰经》共有114章,先知在麦加口述了86章,剩下的28章是迁移至麦地那口述的)。

后来,欧麦尔(第二任正统哈里发)向艾卜·伯克尔(第一任正统哈里发)建议整理《古兰经》,此时先知已经过世。再后来,叙利亚与伊拉克的穆斯林为《古兰经》的读法发生争执,奥斯曼(第三任正统哈里发)又重新修订。所以,现在的《古兰经》根本就不是先知在世时完成的。

那么,众弟子们对教义的理解有偏差,也就不足为奇了。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3)

伊斯兰教义史

下面,我们解读并梳理一下伊斯兰教义学的发展脉络。各个教派为什么会出现,又是如何出现的,就一目了然了。

所谓伊斯兰教义,即伊斯兰教基本信仰体系。伊斯兰教初创时,并没有什么教义,穆斯林只知道崇拜真主,恭诵《古兰经》,聆听先知教诲。

只不过,当某些信仰问题,特别是对经文理解出现不同时,信徒们总会激烈争论。深入探究信仰的精神实质,就是教义学的雏形。

那么,伊斯兰教义学的早期,都争论些什么呢?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4)

例如,信仰与行动,孰轻孰重之争;又例如,真主前定与自由意志之争

简单解释一下,大家就明白了。第一个问题,“坚信内心诚信”与“坚持身体力行”,对于穆斯林而言,究竟哪个更重要?第二个问题,人世间一切,是真主预先安排好,人是无能为力的,还是人有自己的思想,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就是伊斯兰早期教义学争论最激烈的两个问题。

最初的教义争论,信徒们的态度都是和平友善的。然而,随着派别斗争激化,意见之争已不仅仅是思想与思想的碰撞。利益关系的介入,让教义之争成为了政治斗争,教派、宗派遂随之诞生。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5)

哈瓦利吉派

公元656年,奥斯曼被埃及叛军杀害后,阿里(第四任正统哈里发)继位。时任叙利亚总督的穆阿维叶(奥斯曼堂弟,后来的倭马亚王朝创始人),认为奥斯曼的死与阿里有关,遂引发穆斯林内战。阿里军队中一部分将士,因为对阿里的失策不满,撤离军营出走,另立新派——这就是哈瓦利吉派的由来。

哈瓦利吉派,大多数是由阿拉伯人(贝都因人)组成,其教派思想最为纯正。该派认为信仰与行动,显然是后者身体力行更重要;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反对定命论;穆斯林绝对不能犯有大罪,否则即是叛教,不再是信士。

哈瓦利吉派主张哈里发不问出身,仅看品行,每一个虔诚、正义的信士,皆可担任哈里发。哈瓦利吉派只承认民主推选的哈里发——四大哈里发(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即便是奥斯曼与阿里,该派也只承认他俩的前期执政。对于倭马亚王朝与阿拔斯王朝的历代哈里发,哈瓦利吉派都不承认。

哈瓦利吉派也被称为“反对派”,在倭马亚王朝时期不断起兵造反。至阿拔斯王朝时,实力已大不如前,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可以想象,该派的立场必然为倭马亚王朝与阿拔斯王朝所不容。当然,哈瓦利吉派人的民主、勇敢、朴素,令我油然敬佩。

今天的伊巴德派(伊斯兰教第三大教派),即是当年哈瓦利吉派分裂出来后形成的。然而,伊巴德派的教义更接近逊尼派。更重要的是,伊巴德派人向来否认自己属于哈瓦利吉派。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6)

穆尔吉埃派

在信仰与行动孰轻孰重问题上,穆尔吉埃派(又译麦尔吉阿派)正好与哈瓦利吉派的主张相反。穆尔吉埃派兴起于倭马亚王朝,其教义不重行动,认为诚信于心即可,只要“信”,即有无量“功德”。

该派认为信仰是一种独立的实体,与信士行为无关;人不可能介于“信”与“不信”之间,故不存在犯大罪者不再是信士一说;强调今生的功过世人无权评说,留待末日审判时真主裁决。

从上述教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穆尔吉埃派的态度十分宽容,故被称作“中庸派”。穆尔吉埃派认为奥斯曼、阿里、穆阿维叶,乃至倭马亚王朝所有哈里发都是穆斯林,既不谴责哪一方,也不为其辩护,始终保持中立态度。这等于客观上支持了倭马亚王朝,故穆尔吉埃派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得到政府扶持,发展得很不错。

尽管阿拔斯王朝哈里发麦蒙,也认为穆尔吉埃派的教义与思想最适合帝王。然而,“无需见于行”的后果,可能使穆斯林放弃严格遵循教规,故为他派所不容。更何况,阿拔斯王朝取代倭马亚王朝后,政府开始扶持穆阿台及勒派。穆尔吉埃派,就此衰亡。

上一篇文章介绍过的艾卜·哈尼法(伊斯兰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的哈乃斐学派创始人),即穆尔吉埃派人。不过,艾哈迈德·爱敏在书中特意否定了这个说法。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7)

穆阿台及勒派

除了哈瓦利吉派与穆尔吉埃派,伊斯兰教早期教义学派别还有贾布尔派(宿命论派,强调主命决定一切)、卡达尔派(自由派,坚信人有自由意志)、绥法特派(关于真主德性的学说)等,但对伊斯兰教义学贡献最大的一定是——穆阿台及勒派

穆阿台及勒派,是伊斯兰教历史上最先接受古希腊思想的教派。该派注重古希腊哲学的思辨精神,故而创立了系统性的带有哲学思辨性质的宗教学说。

阿拉伯人用武力征服周边民族后,东罗马人、古埃及人、犹太人、波斯人、苏美尔人等,无奈臣服于阿拉伯帝国,但他们的学者却在不断攻击伊斯兰教的学说。为了捍卫伊斯兰教的尊严与纯洁性,伊斯兰学者也开始研究古希腊哲学,用古希腊哲学武装自己,用于对抗异教徒的学说。这就是穆阿台及勒派人的初衷。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8)

真主唯一;“公正”原则;恩威并施;犯大罪者介于叛教者和信士之间;劝善戒恶。上述即穆阿台及勒派的五大信条与观点。

所谓真主唯一,即真主安拉是唯一的主宰。真主的本体就是大知者、万能者、永生者、全聪者、能观者;本体以外不再有任何德性,即否认可以将真主人格化,否认真主具有人的德性

所谓“公正”原则,我们首先要知道,一切信士都相信真主公正。但穆阿台及勒派人深入研究了“公正”的含义与范围,并由此得出结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是自身行为的主动者,不论善行还是恶行。与其说这是一种存粹形而上学的讨论,不如说穆阿台及勒派在探讨法律和道德责任。

恩威并施的意思是:奖励行善,惩罚犯罪,是至高无上的真主遵行的准则

穆阿台及勒派还界定了人所犯的罪行有大小之分。怀疑真主,才够得上叛教;犯大罪者,只是不虔诚的信士,绝非叛教。故犯大罪者介于叛教者和信士之间。

关于劝善戒恶,穆阿台及勒派认为首先用“心”去做,其次用“舌”去做;如若“心”、“舌”不够用时,则应当用“手”,乃至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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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就可以看出,穆阿台及勒派将伊斯兰教简单的宗教信仰,打造成了理性的哲学思想。

事实是,古希腊哲学的唯理主义、新柏拉图主义的“流溢说”、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毕达哥拉斯的“灵魂论”、伊斯兰早期教义中的自由意志论,即是构成穆阿台及勒派宗教哲学思想的来源。

艾哈迈德·爱敏在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中认为,如果穆阿台及勒派成为伊斯兰教的大众派,那伊斯兰文明一定比当前辉煌千百倍

穆阿台及勒派在教义学、经注学、哲学、自然科学、政治学、文学等领域均有杰出的成绩。可以这么说,伊斯兰文化对世界的贡献,90%都是源自于穆阿台及勒派(该派在各个领域具体的贡献,以及历史上的著名人物,由于篇幅有限,本篇文章就不再展开,待后续文章详细介绍)。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0)

穆阿台及勒派,又被称为“唯理派”“分离派”。早期远离政治,专心于宗教功修与宣传。但穆阿台及勒派人后来背离此原则,成为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近臣幕僚。穆阿台及勒派得势时,对其政敌大肆打压,这也为后来的悲惨结局埋下伏笔。

艾哈迈德·爱敏认为,随着穆阿台及勒派的倒台,理性思想从此远离伊斯兰文化,伊斯兰文明由此开始走下坡路。正因为穆阿台及勒派的理性思想衰微与“圣训派”的崛起,才导致以《古兰经》、圣训为主要立法依据的伊斯兰教法学派兴起,即上一篇文章所详细介绍的伊斯兰四大教法学派。

自12世纪以后,穆阿台及勒派虽然在教派组织形式上已消失,但其学说依然流传于伊斯兰世界,对逊尼派和什叶派都产生过重大影响,特别在教义学方面。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1)

艾什尔里学派

我们先看看,穆阿台及勒派是如何对逊尼派教义学产生巨大影响的。

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塔哈维学派,是逊尼派的三大教义学派。其中,又以艾什尔里学派的影响最大。

艾什尔里学派,由艾什尔里创立。艾什尔里,本是穆阿台及勒派嫡传弟子,后公开宣布脱离穆阿台及勒派。

有的历史学家,对艾什尔里评价极高,认为其是继欧麦尔、沙斐仪(伊斯兰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的沙斐仪学派创始人)之后的第三位伊斯兰信仰复兴者。艾哈迈德·爱敏对前两位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但对艾什尔里的评价倒没有什么特别。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2)

关于上文中提及的穆阿台及勒派的五大信条与观点,艾什尔里派起码否定了三条。

艾什尔里派认为,真主具有知识、能力、生命、意志、言语、听觉、视觉等诸多属性,真主因这些属性而大知者、万能者、永生者、全聪者、能观者。基于此观点,艾什尔里派否定“《古兰经》被造说”。

艾什尔里派认为,人有选择行为的能力,但这个能力还是受真主发出指令的控制。简言之,艾什尔里派否认人具有自我选择的能力。

艾什尔里派还提出了“说情”概念,虽然不信正道者永居火狱,但真主可以赦免任何人。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3)

艾哈迈德·爱敏认为艾什尔里派与穆阿台及勒派的分歧实为诡辩,均是徒有语言逻辑而无实质内容的文字游戏。也就是说,艾什尔里派的观点实际就是在拐弯抹角回到穆阿台及勒派的观点上。

我认同艾哈迈德·爱敏的说法。我想大胆揣测一下艾什尔里的动机:

穆阿台及勒派提出的“《古兰经》被造说”致使社会动乱,新学派想要立足必须打破此学说,所以艾什尔里玩文字游戏,只为通过逻辑学证明《古兰经》绝非被造,从而达到其学派取代穆阿台及勒派的目的。逻辑通不通不重要,是否诡辩也不重要,证明《古兰经》绝非被造,证明人世间一切确实是真主预先安排好的就行。

逊尼派本身没有什么教义学领域的发展,艾什尔里脱离穆阿台及勒派后完全可以自成一派,为何要加入逊尼派?因为政府扶持逊尼派。若自立门户,风险太大,难保不会成为第二个穆阿台及勒派,惨遭圣训学家、教法学家围歼。

事实是,艾什尔里争取到了四大教法学派中诸多著名教法学家的追随,正是凭借这些教法学家的地位与权势,艾什尔里的学说才广为传播。

可见,艾什尔里非常有政治头脑,所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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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图里迪学派

马图里迪学派,是逊尼派第二大教义学派,由马图里迪创立。

艾什尔里信奉沙斐仪教法学派,马图里迪信奉哈乃斐教法学派。所以,艾什尔里派的追随者多是沙斐仪教法学派的,马图里迪派的追随者多是哈乃斐教法学派的。

艾哈迈德·爱敏认为,马图里迪派与艾什尔里派在教义学方面的观点基本一致,仅有的分歧主要就源于哈乃斐与沙斐仪这两大教法学派间的理论差异。

塔哈维学派,艾哈迈德·爱敏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中没有提及具体内容。

有一点需要说明,伊斯兰教义学与伊斯兰教法学正式分离,成为各自独立的分支学科,就是从艾什尔里派形成后开始的。或许,这就是逊尼派教义学对伊斯兰文化做出的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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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教义学派

什叶派教义学是如何受穆阿台及勒派影响的,单纯解答这个问题比较难。

关于什叶派的教义学,我们要明白一个问题:什叶派与逊尼派之间最大的分歧在于伊玛目问题。什叶派教义(无罪、马赫迪、轮回、塔基亚)与逊尼派教义,分歧主要体现在政治问题上,而非对教义的理解问题上(什叶派教义本篇文章不再展开,待下一篇文章结合什叶派历史详解)。

随着穆阿台及勒派的倒台,逊尼派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国教,伊斯兰教义学的发展由此停滞,水平停留在了1200年前。

尽管在伊斯兰教义学历史上,后来还出现过经院教义学极大成者、苏菲主义者——安萨里,但也未能将伊斯兰教义学的高度,乃至伊斯兰文化的高度,重新拉回穆阿台及勒派时期。

严格讲,苏菲派并非伊斯兰教独立的派别,是一种主义。所以,穆阿台及勒派人、逊尼派人、什叶派人,乃至基督徒、犹太教徒、佛教徒,皆可成为苏菲派人(苏菲主义与苏菲派人,由于篇幅有限,本篇文章也不再展开,后续文章会单独写一篇)。

经院教义学、苏菲主义认主学,乃至后来的新罕百里主义、新苏菲主义等伊斯兰近现代教义学的发展,也始终未能让伊斯兰教义学有所突破,伊斯兰文化乃至伊斯兰文明,终究是不再向前了。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6)

上一篇文章就介绍过今天的逊尼派(正统派)的教义:六信(信真主、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信前定)五功(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就是其基本教义。

何谓“信前定”?就是世间一切真主安拉预先安排好,任何人不能改变。看看,这和1200年前的艾什尔里提出的教义有本质区别吗?和伊斯兰教初创时,信徒们对教义雏形的争论有本质区别吗?

没有,没有本质区别。如果一个人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让真主成为自己恶行的挡箭牌。那真的很可怕……请问,这符合人性吗?

逊尼派,乃至伊斯兰教的教义,1200年来就没有发展过。毫无疑问,穆阿台及勒派时期,就是伊斯兰教义,乃至伊斯兰文化的最巅峰。

就算穆阿台及勒派用哲学解释教义,既不亲民,也不算合适,那么按照世俗的角度来看,也是哈瓦利吉派的教义最接地气、最符合人性,怎么都轮不到逊尼派。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7)

教义学沦为权力斗争的工具

安萨里曾经说过:普通民众的思想深度达不到教义学的要求,教派的产生让伊斯兰世界分崩离析,教派之争是穆斯林世界衰落的重要因素,因为每个教派都能从《古兰经》中找到支持本派观点的依据。

安萨里不愧是伊斯兰权威,我认为他说得很对。但是,伊斯兰文明之所以没落,根源在于研究教义学吗?

显然不是。教义学,也只是利欲熏心之人为达自身目的的工具而已。

政府扶持某派,是为了自己政权的长久统治;学者打压别派,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与地位;在野之人利用教派与宗派纷争,是为了有朝一日登上权力巅峰。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8)

为什么要灌输信徒“一切命中注定”的思想?既得利益者,想世世代代永保利益,就得让社会最底层接受他们世世代代永远是底层,还给了人家一个无法辩驳的理由,因为这是真主的安排。瞧,这才符合人性。

所以,伊斯兰世界的没落,症结绝不在教义学,也不在研究教义之行为。

真正的问题,在利欲熏心之人身上。不论哪个朝代,在哪里,都有利欲熏心之人。良好的社会制度,才能防止小人有可乘之机。

我的结论很明显:伊斯兰世界之所以没落,仍然是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造成的,教义学只是为上层人士服务的工具而已。这个结论,上几篇文章中已经反复提及。

希望全体穆斯林都能消除派别的芥蒂,真正视彼此为兄弟。当然,这是理想主义的想法。事实是,政教合一制度不变,伊斯兰世界恐怕不会有进步。

伊斯兰教历法原理(1400年伊斯兰教义学)(19)

本篇文章介绍了伊斯兰教义学发展史,以及教义学同各教派之间的关系,大致就写到这里。

本人对于古希腊哲学的理解与认知十分有限,故而只能在文中尽量避免。即便出现相关内容,也只能引用艾哈迈德·爱敏在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中的原文。如有解释不清的地方,请读者谅解,因为我本身或许也没完全理解。

后续的文章,我打算介绍伊斯兰教的几个教派。下一篇文章,我准备浅析逊尼派与什叶派这对老冤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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