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读者李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反映,称“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明知道我是替罹患癌症的外地同学租房子,还是狠心玩失踪。”
2021年6月22日,李女士与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年期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13050元(含半年租金10800元,押金1800元,钥匙管理费450元),租下七星路一巷锦绣花园小区的一套房子,供罹患癌症的外地同学求医治病。
“去年11月30日,该公司一位微信名为‘强’的负责人以各种理由催我交下半年的租金。”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与其的聊天记录。记录显示李女士说屋里住的是病人,希望“强”先修好热水器再续交租金,却遭到谩骂,对方甚至扬言进屋强行搬东西。李女士不想同学受折腾,于次日通过微信支付下半年租金10800元给该公司员工。
2021年12月1日,李女士和该公司负责人“强”的聊天记录。 受访者提供
12月18日,房东没收到房租,以为房子没人住,进房后才发现李女士的同学还住在房内,病重的同学得知中介公司没把房租交给房东,当场情绪崩溃。
据了解,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每月1900元的价格从房东处租房,再以每月1800元把房子租给李女士。如今该公司办公室已搬空,房东拨打员工电话,对方表示“公司资金周转异常”“会转告老板”。
12月20日,李女士和业主到新城派出所报警,但民警认为合同仍在有效期,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她们到法院起诉。截至发稿时,李女士和房东未收到该公司任何回复。1月13日,记者拨打该员工电话,无人接听。
李女士为照顾好同学,向房东直接续租房子,房租改为月结。她了解到,正规房产中介公司是一次性收取中介费后,让租户把房租直接交给房东,确保资金安全,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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