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济日记》虽然记载时间不长,但内容包罗万象,对研究商务印书馆的经营甚为重要。笔者在此以日记中的王仙华记述为例,说明民国初年商务印书馆中层的薪酬待遇。

一、 王仙华何许人也?

王仙华(1884—1934),又名显华,浙江宁波人。肄业于天津北洋大学,曾在上海中国公学担任英语老师,与王云五同事,都做过胡适的老师。胡适曾在《四十自述》中提到王仙华和王云五。一是“江浙的教员,如宋耀如,王仙华,沈翔云诸先生,在讲堂上也都得勉强说官话。”二是“我在中国公学两年,受姚康侯和王云五两先生的影响很大”。周越然是商务英文部的资深编辑,他在《六十回忆》中提到他在中国公学仅两小时的教学经历时说道:

当时和我一同教书的,有两位王先生,后来都成闻人。一位是王显华(浙江人),一位是王云五(广东人)——商务先后聘请为总经理。当时的学生,后来成为世界闻人的,据我所知,只有一人,就是胡适之。

1921年,商务拟请已是北大教授的胡适担任编译所所长,辞不就,推荐自己的老师王云五,而此时王仙华已在商务任职三年多了。

1918年初,王显华从商务印书馆天津分馆经理任上调任上海商务总馆发行所所长,先后担任经理(相当于副总经理)、董事等,此外还兼任闸北水电公司经理、五洲大药房董事等职。1927年因工潮处理不当辞职,至此在商务服务已达十年之久。随后担任三友实业社常务董事、中国航空公司华籍董事等。1934年3月,他被任命为交通部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副局长兼电料储转处处长,还没走马上任即于3月16日去世,年仅50岁。1911年曾与哈金丝合编《英文世界地理》在商务出版。

二、 王仙华调任商务发行所长的待遇如何?

1917年12月4日,张元济先生在日记的“应酬”栏中写道:

午刻与李拔可约王幼山、黄振标、黄梅韵、沈彦侯(昆三)、施伯家、王仙华诸人于一家春。

此时的王仙华本是商务印书馆天津分馆经理,为何此时到了上海?我们来看张元济在第二天日记的“公司”栏中的详细记载:

访仙华于惠中旅馆。告以公司营业方针须有改动,翰翁因有与同行之关系、总馆与分馆之关系,必须有经验、胆识之人在此主持。且现在发行事务、中书、西书、仪器各不统嘱,亦甚不妥。将来拟借重来沪担任发行事务。比较天津与总馆,则似总馆更为重要。但津馆须预备替人。少勋、乾三均相宜。但少勋在济已熟,以乾三接津馆,伯恒在京就近亦可照料。故翰意注重乾三,尚须酌定。仙华谦言,恐办不好,云再详度。到馆以所言录示翰翁,请其与谈。

午后晤鲍咸昌,云仙华来,谈及此事,问名义及利益。鲍云总不能少于在津,云云。仙托其转达。晚到公司,余以鲍言告翰,翰谓在津薪水二百、花红包定一千。如来此,恐陈培初、张桂华、钟景莘均不及此数,恐有难处。余云俞尚包三千,且仙华在津亦得此数,人亦知之。但在津尚有奖励金之希望,有时或可超出所包之数,此却甚费斟酌。现在三千四百之数总不动。至将来总馆应得花红如在此数之内,自无庸议。如溢出此数之外,再加给。翰有难色。谓分馆薪水本比总馆增加,给与二百元一月,与拔翁、叔翁一例已算优待。余言包定之数断难减少,且总馆事繁,又何乐而来沪。必不得己,宜开诚布公,与之说明。包定之数决无减理,但总馆同等之人薪数、花红等均远不及。将来公司及个人均不免有所为难。应如何筹一妥善之法。翰嘱余与言。余云可以代达,但翰亦应自剀切与言。

惠中旅馆,即汇中饭店(Palace Hotel),是位于上海南京路外滩的外资高档旅馆。商务的分馆经理出差到上海总馆是常事,不寻常的是为什么住这么高档的宾馆?

原来,被张元济请来的陈叔通在商务印书馆推行“一处(总务)三所(编译、发行、印刷)制”并执掌总务处之后,商务的营业方针随之有了变动。总经理高翰卿在确定发行所长的人选时,考虑到与同行之关系、总馆与分馆之关系,需要请一位有胆识、有经验的中层干部担任此职。现在总馆涉及发行业务的部门有发行事务、中书、西书、仪器等,互不统领,各自为政,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时候了。总经理高翰卿和经理张元济商议要将此时担任商务天津分馆经理的王仙华调回总馆,担任发行所长,统领发行各部门业务。

而接替王仙华的人选,总馆也有通盘的考虑:让孙乾三接任天津分馆经理,而他的哥哥孙伯恒时任商务北京分馆经理,可以就近照料。

面对商务总馆“领导”的如此信任,王仙华表示谦让,说怕担当不了大任,希望再作进一步的考虑。张元济向王仙华传达高翰卿之意后,即把王的态度向总经理高凤池及时做了沟通。

午后,张元济又和董事鲍咸昌谈及此事,询问王仙华如调来总馆,他的职位和待遇如何安排?鲍咸昌说王在总馆的待遇不能低于天津分馆。张元济也把鲍的意见告诉了高凤池。

高凤池说王仙华在天津分馆担任经理时,月薪为200元,年终的分红为1000元,一年总计3400元之数。他感觉如果到总馆来,要达到此数,怕众人不服。而像李拔可、高梦旦也就这个数,还是因为优待之故。张元济认为分红1000元之数肯定不能减少,总馆要处理的事务繁杂,待遇还上不去,在天津分馆经理任上做的好好的王仙华为何要来呢?

实际上,从张元济后面的日记来看,王仙华是否能到总馆担任发行所长,薪资待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张元济头天做了试探之后,该总经理高凤池出马了。张元济在12月6日日记“公司”栏中继续写道:

翰与仙华谈,待遇上略有为难,嘱余再详细与说。余约与谈。告以月薪开支一百五十元。花红照比例开支外,补足一千元。月薪补足每月二百元。仙言,近两年花红奖励均未令总馆贴补。余问前二年几何。仙言四年分千二百余,五年分千三百余。余言,翰言三千四百不令减少,则此增出二、三百元之数亦系应得之数。余意即将此二、三百元之数增入。何如但系余一人意见,当告翰翁。仙又言,比在津馆似吃亏。余问如何,仙云不必谈。余问不妨尽言。仙言津馆有包车一辆,且眷属寓栈房,然一半系管理栈房。余无所答。告以名义拟用发行事务处处长。仙言,事务二字似可不用。余云此亦可。仙言,将来遇同行、学校有须酬应之处,请许其自由。但仍有签单,断无滥费。余云此小事,无问题。又云,可否另备一室。余云总须在下层,将来可以另行布置。即陈列室两间亦觉费多利少,可以更动。又云,出入之时若一一登记,殊有不便,但往何处自必留语。余云此自当然事。又云将来用人事,应多与些权方能办事。余云,理当如此,现在用人进退亦多采各部长意见。部长所可、所否,多采用。此层当告翰翁。余又言,此次奉约来沪主持,本系加重责任。但彼此体戚相关,稍带义务性质。余辈日就衰朽,不久恐不能再在此办事。将来恐尚须将责任再为加重,等语。余约翰翁,将与仙华所述之言-一转告。翰言我辈决非吝此数百元。欲其在此办事,自应令其满意。六年津馆花红、奖励自仍为所得,当可不论。至七年分营业,无论何处,即天津亦然,恐必须大减。若照四、五年分所得作为定额,恐人人皆减而仙独仍旧,恐公司对同人甚为难。同人对伊如有不平,恐仙亦不安。从前粹翁花红最多之时,曾得八千元。后因人多,遂暂减少。即君(指我说)现在所得亦少于从前。以事情论,从前事少而逸,现在事繁而劳,但为公司计,亦只得如此。仙华为局中人,一切可与透切说明。三千四百元之数必定补足,此外最好以营业之进退为衡,不必说定。在伊个人不免吃亏,而于公司却有无形之益。且仙能以身作则,于办事上亦便利。此皆为公司设想,务望请其屈就。至用人一层,余向来必采众论。至发行事务处所嘱各友,将来全托伊考察,断无掣肘之理。但有许多旧人可以宽容之处,总宜宽容,格外客气。仪器部瞿君,洁身自爱。在此多年,办事尚好。此人稍有不易对付处,亦望转达。且各部分甚多,将来如有进退,必多采仙意见,但决定发布仍由总务办理等语。

上述日记记载主要谈到了王仙华的职务与权限、待遇(月薪、花红、包车、专门办公室)两方面的问题:

1. 职务与权限

王仙华来总馆要担任的职务,张元济说是发行事务处处长。王仙华建议事务二字似乎可以不用。张元济说也可以。王仙华说将来遇到同行,去学校公干有必须应酬的地方,他可以自由行事,不会浪费。张元济说这是小事,没什么问题。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牛后”,毕竟“鸡头(天津分馆经理)”有“鸡头”的好处,“牛后(发行所长)”有“牛后”的不便。在总馆虽然有升为董事、经理乃至总经理的可能,但是做了所长,就要看高翰卿、张元济、鲍咸昌等的脸色行事,还要遭到发行所“老人”的猜忌,那就不如天津分馆经理自在。

而在陈叔通将要推行的“一处三所制”中,发行所长的权限到底有多大,并不确定。王仙华对此的考虑是要到一些权限比如用人权等,才好办事。张元济的答复是商务高层会尊重发行所长的用人建议,给他吃了颗定心丸。

2. 待遇

王仙华要商议的待遇又分为月薪、花红奖励、包车、专门办公室等具体细节:

(1)月薪。按说,王仙华到总馆任职后,月薪只能是150元,但会补足到200元,与天津分馆经理的待遇齐平。

(2)花红奖励。花红1000元不变,但是此外还有奖励。两者相加的话,王仙华说他在天津分馆,1915年此数达到1200余元,1916年达到1300余元。年薪加花红奖励,总数则会达到三千六七百元。

(3)包车。王仙华说在天津分馆还配有包车一辆,而且家眷也一起住在分馆的栈房,兼顾管理栈房之责。张元济对此无法作答。

(4)单独办公室。王仙华又说想要拥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张元济说将来可以另行布置。

张元济又把王仙华的进一步要求向高凤池做了沟通。后者总的态度是希望王仙华从公司长远考虑,能够稍微屈就才是。但对他的所有要求并不能一一满足。

12月7日早晨,张元济到旅馆,把高凤池的意见反馈给了王仙华,后者关心的还是薪酬问题,张元济表示应该可以设法,下周再谈。

到12月12日,王仙华向张元济表明了自己的底线:

仙华言花红包定千元,亦不为少。单内拔翁所开亦只如此。余云拔翁将来须加。又言,津贴五十元另行开支,勿公布,渠意可否即作为薪水二百元,渠于面子上亦较为好看,且免他人言薪水之外又有津贴。又言川资与寻常不同,可否酌贴。包车可否由公司贴。余云此事我以尚无所不可,惟设法与翰谈。

王仙华说花红一千元不能算少,月薪直接定为200元,不再单说有50元的津贴。这也就基本同意了高凤池他们的薪酬安排。至于他所提的包车由公司补贴一层,张元济个人认为并无不可,但需要设法和高凤池谈妥。

随着王仙华调任总馆之事商妥,天津和济南两个分馆经理的人事安排也就定了下来:与此前考虑不同的是,孙乾三改任济南分馆经理,周少勋则任天津分馆经理。

趁着王仙华一时不能回济南,张元济12月13日就也让他参与公司的事务决策,讨论关于商务收购中华书局之事。王仙华的态度是“此事总有利弊,不能谓一无他弊,但亦非不可办。”他又说:“且俟中华股东会开后一、二礼拜内必见分晓,再行决定。”可见,他已经开始转换角色,从公司角度考虑问题了。

12月14日,总经理高凤池邀请与发行有关的一干人等:陈培初、万亮卿、邵咏可、瞿子良、周锡三、谢宾来,在会议室开会。他宣布要请王仙华来上海商务总馆担任发行部长。张元济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

(高凤池)略谓从前三柜分立,不相统一,于办事上不免障碍,故请王君来此。以后可望统一,一切事务可以随时互商接洽,不必频至总务处。余并略言将来之权限。又告培初,津馆改任周少勋,济馆以孙乾三接任。培亦赞成。遂请函达两馆。

这就把发行所长、天津和济南两分馆经理的新任命一并宣布了。会后,张元济告诉王仙华,后者所提到的把月薪和津贴合并开支之事,他还没有机会说与高凤池,事后再加设法。至于川资和包车费,也就一次性支付二三百元的事,他想不和高凤池说,先答应王仙华。事已至此,王仙华只能说将来包车费用也许可以在每年年终酌情考虑。

接下来要讨论的就是发行所长的权限问题,见张元济12月17日的日记记载:

余言收发处(后来送信处归收发处管理)\进货处系总务处所辖,借用下层。仙言须遵我规则,如不能吐痰之类。余云然。至工程之事。由仙定夺,可告知庶务处照办。至出店,可划出若干人,归仙节制。翰谓有某,代金法送钱者,有时须归银钱账房。余云,可派定替工,再借至楼上。至于下层工程,须有改动者,应申谢先商仙。后仙又问及名称。余言本系上海分馆,但在总店一处,故不能画出。至发行所,向来为最上机关,现虽有总务处,然仍易混淆,故现不便用。只能称发行部长与营业部、西书部、仪器部同一位置。仙言最好店长之名,但似不便袭用。

虽然高凤池、张元济和王仙华谈了个大概,但这要等到年后,王仙华正式上任再做商讨了。

1918年1月10日,张元济在日记的“发行”栏中写道:

问翰翁加折事是否决定。翰云,可决定,但分馆比例尚须略商。余云,能否待仙华再定。至此次办法,余意总馆批同行、分馆批同行,宜酌定一比例,免致彼此冲突。此事须仙华来,较有经验。翰翁亦以为然。

对此,高凤池和张元济商量的结果是,王仙华比较有办事经验,等他来上任再商定批发折扣之事。

1918年1月14日,李拔可、陈叔通、高梦旦来张元济寓所吃晚饭,商定发行部试行规则。第二天,王仙华一到总馆上班,张元济就把发行部试行规则及施行法交给了他。张元济在1月19日日记“公司”栏中提到:

约发行部各主任及仙华将发行部设立之原因及以后办事之规则,在会议室宣布。又约有关系各部部长将划分办事之权限及彼此之交接,亦于同时在会议面达。翰已先行,余与拔翁到。余告仙华:翰托面达,伊近来不能住馆,以至发行所同人到迟去早,事多废弛,故特借重,请来整顿。

看来,按照既定规则对发行部进行整顿,就看王仙华的了。

但是事情总是不会那么一帆风顺。对王仙华来总馆的安排,张元济告知是为公司的义务和前途,但是高凤池则考虑的只是利益。这让王仙华感到不快,感觉与高凤池相处,是“牛后”不如“鸡头”,不如早日他去。张元济在1918年2月18日的日记中写道:

仙华有去志,余约在寓晤谈。仙言,实无要求之意,不过有此种机会到来,又有所感激,不觉心动。余言,究为何事。仙言,翰翁恐难久处,不如及早抽身。一、翰翁曾对伊言,非为义务而来,其实为利益计来沪,不如在津。二、庶务处传翰翁命,自旧历新正起,除口口等车夫,余均一律自备饭食,公司不再供给。仙意,适伊物来,忽有是举。桂华甚不愿意面与翰争。翰又面告仙,谓桂有时须赴银行,故伊车夫亦由公司给饭,云云。此事甚小,并非有所不愿,不过觉得如此办事,甚有为难。余言,此等事可以不论,余等必尽力疏解。翰赋性如此,只可认为一种病像,可以不理。为公司计,不能不竭力挽留。我辈精力已颓,决难久任公司,后来希望,全在阁下。且发行部甫经组织,若竟辞去,外人必有许多谣言,于公司有大危险。此次由津馆来沪,因为发行之事,然实有代表公司一种性质,如竟不能留,余对于公司觉得无甚希望。仙谓,我意实无要求,不过比较上,自彼逸此劳。余言,我知公意,亦决不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仙又言,我在公司所得实为不少。余言,此亦实话。但公司营业日广,重要人薪水实属不称,此后亦应议加。我辈为友朋计,亦必须对得朋友住,将来亦必另订办法。

对于王仙华要作他去的这种想法,张元济当然是设法打消为上。王仙华权衡利弊,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按《本馆四十年大事记》(载《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年》)的记载,到1918年9月商务发行所改组完毕,分设收发处、帐务处、批发处、庶务处、本版柜、西书柜、仪器文具柜、收银柜、存书课、存货课、轧销课等部门。

至于,王仙华是如何在张元济的支持下,用9个月时间改组完成商务发行所的,那就是“another story”了。

三、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王仙华作为商务印书馆发行所长的薪酬有多高呢?这里只举茅盾和陈叔通两个例子。

茅盾从北大预科毕业之后,1916年8月上旬进商务印书馆工作,起初的月薪仅为24元。由于工作努力,从第二年1月起,他的月薪加至30元,已算破格。但是他的“师傅”孙毓修为他愤愤不平,说:

五个月译了两本半书,人家一年译一本的,月薪六、七十元,他们欺侮你年纪小,我去为你说说。他又借此发牢骚,说他自己为商务做了不少事,熬了十年,月薪尚止百元。而左右前后,终日无所事事者,却拿百元以上高薪,无非后台有人而已。他说,他不便为自己诉苦,却要为我鸣不平,亦取瑟而歌之意。

看来,孙毓修表面上是为他鸣不平,实际上感觉“宝宝自己心里苦”。

再来看陈叔通的薪酬待遇。他1915年应张元济之邀进商务印书馆,筹办总务处并任处长,起初的月薪为200元,到1920年退馆时不变。但是商务董事会决议再送他6000银元作为补偿。

这样算来,陈叔通和王仙华的年均薪酬约为3600元,是孙毓修的3倍,更是茅盾的10倍!

2022.5.24草于鸣秋轩

民国时期的局座处长职位科普(民国初年商务印书馆中层的薪酬有多高)(1)

民国时期的局座处长职位科普(民国初年商务印书馆中层的薪酬有多高)(2)

责任编辑:褚欣桐

作者简介

民国时期的局座处长职位科普(民国初年商务印书馆中层的薪酬有多高)(3)

叶新,安徽歙县人。北京印刷学院新闻出版学院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编辑出版学博士、英国斯特灵大学国际出版管理硕士、武汉大学历史学和文学双学士。现任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理事。著作有《近代学人轶事》《往事一抹风流——世说民国学人》《美国杂志出版个案研究》《美国名编辑研究》《美国书业观潮》《环游谈荟》《简•奥斯汀在中国》《版权丛论》《书中有故事》《晚清出版史料汇编》《高梦旦:著述与追忆》等,策划有季羡林《清华园日记》、夏鼐《燕园清华园日记》等。主要从事近代出版史料的整理与研究,业余从事季羡林研究和郭嵩焘研究。即将出版的著作有《版籍丛录》(孙壮)、《高凤池日记》、《中国雕版源流考汇刊》(孙毓修)、《大东书局史料初编》、《张元济与商务印书馆——近代出版史散论》、《解说<清华园日记>》、《晚清版权史料汇编》等,正从事的系列写作有“近代中外出版交流散论”“郭嵩焘与英国汉学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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