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1)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2)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3)

日前,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三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余欣雯同志获评“福建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4)

余欣雯同志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事检察工作十三年来,余欣雯同志始终扎根办案一线,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对每一起事实查微析疑,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不枉不纵,情理兼修地评析案件社会危害性,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所办案件无一错案,积极守护平安建设。

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5)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6)

从检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办理多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命案、毒品犯罪等案件,并被作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办理林少钦受贿案并撰写论文《林少钦受贿案》获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入选最高法《刑事审判参考》第118集指导案例。办理的詹某某职务侵占案,入选最高法《人民法院案例选》指导性案例。指控犯罪的同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当事人权益。办理的苏某某故意杀人案系全市第一起对故意杀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的案件,共对3件因民间纠纷、家庭婚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在督促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赔偿到位的前提下,均提出精准刑量刑建议,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修复社会关系。2020年6月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2021年1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扫黑除恶守护公平正义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7)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8)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质量严格把关,同时对多起基层院办理的省、市挂牌督办的涉黑恶案件从前期提前介入到批捕、审查起诉、庭审全流程介入,多次到现场指导,为基层院明确办理思路、侦查方向、完善证据链进行精准指导。办理涉黑恶案件共计4件20人,跟踪指导涉黑恶案件共计23件115人。如办理的余某良等5人恶势力团伙上诉案件,三次到案发地查看现场,走访相关单位,亲自调查取证,认为被告人原认定罪名证据不够充分,另有其他证据证实被告人另行构成强迫交易罪,遂将本案发回重审,并指导基层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最终一审判决删减了寻衅滋事罪,同时认定了补充起诉的强迫交易罪,使得原本可能无罪的恶势力案件成功获判。2021年,被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评为三明市2018年-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积极投身平安三明建设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9)

平安建设先进基层主要事迹(先进典型初心终不改)(10)

积极组织发动青年力量投身平安三明建设。为推进禁毒工作,主动联系三明市禁毒委员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市检察院青年干警深入戒毒场所开展社会调查活动,联合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明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举办了“拒绝毒品,拥抱明天”禁毒主题活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根据安排配合防疫工作和服务的同时,个人主动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身份加入“梅列区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志愿服务队”,免费为群众提供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志愿服务,以电话形式为来自湖北、浙江等多省市地区人员提供咨询服务。2021年被三明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为市平安建设突出问题溯源工作专家(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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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第一检察部

编 辑:陈良平 林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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