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考古与盗墓
参加某个讲座,有学生问考古与盗墓有什么区别。幸亏他不是学考古的学生,否则,这个问题的潜在意思就是,考古与盗墓有区别么?考古就是合法的盗墓而已,盗墓则是不合法的考古。官方的说法是,考古是科学,盗墓是破坏科学。考古如何科学呢?盗墓又何以破坏了科学呢?考古与盗墓之间有没有关联呢?
王子今先生写了本《中国盗墓史》,全面回顾了中国自古以来各种各样的盗墓。不是所有盗墓都是非法的,据说曹操就曾经设立过“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官职,专门主管盗墓。盗墓的历史极其悠久,没有考古的时候就早已有了盗墓。先秦已有盗墓的记录,秦始皇营造陵墓的时候都要考虑防盗。
我们通常说金石学是考古学的前身,然而那些青铜器、碑铭、砖瓦等来自哪里呢?大部分恐怕都来自盗墓,只是我们不能说盗墓乃是考古学的前身,说盗墓孕育了考古学也不合适。但是如果说没有盗墓,就没有考古学,好像还是有点合理的。
▲《盗墓笔记》剧照
当然时代变了,如今我们已经拥有了考古学,盗墓应该告别这个世界了。最简单的理由就是,如果有盗墓的话,还要考古干什么?假如把现代的背景换成古代,那么考古的那个位置正好是古代盗墓的位置。所以,把考古与盗墓相提并论也并无不可,只是它们是不共戴天的关系。但是,当代社会是一个科学社会,科学没有首先发端于中国,所以从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多少有点陌生。当科学已经在全世界普及的时候,盗墓的位置已经为考古所取代,此时的盗墓就是考古最大的敌人!
在考古学还没有诞生的时代,盗墓是发现古物的基本途径;即便是现代,盗墓通常也是暴露考古遗存的途径之一。次之,盗墓造就了某种财富,把古代的遗留视为财富,这是一种社会的构建,也就是说不是从来就有的。古物成为财富,不仅可以用于交易,而且可以传家。文物无价,增值潜力巨大,这也助长了盗墓之风。
对于我们考古研究者来说,倒是很需要思考一下,古物的价值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它们无价。盗墓者得到的是现实社会的金钱,而最后收藏古物的人获得的却是另一种财富。宋代金石学大家吕大临有言:探其制作之意,形容仿佛,以追三代之遗风。宋代文人从古物之中追寻三代的政治文化理想。因为文字记载太少,古物本身以一种直观的方式记载了三代时期的风尚。最后,按王子今先生的说法,盗墓本身也成为一种文化,在中国这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活动,盗墓与反盗墓来回斗争,其间承载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观念、社会背景关联等。
为非法东西做了一点辩护不等于说承认它就是合理的。在没有考古之前,盗墓的确间接地催生了考古学的前身金石古物之学,但是科学考古诞生之后,盗墓就在不断地破坏考古的根基。盗墓有什么害处呢?它的害处不是仅仅因为它违法,最主要的是它破坏了考古材料的关联。考古材料就像一句话,它离开了情境关联就会变得不可理解。最基本层次的关联就是考古材料是时空关系,也就是考古地层,考古材料的水平分布与垂直分布,不同考古材料之间的相对关联。就像犯罪现场,任何破坏或干扰都可能导致重要信息的损失,以至于案件再也无法侦破。盗墓人为地破坏了考古材料的现场,盗墓者的目的非常简单,仅仅需要那些当时值钱的东西,其他东西都不重要,他们可能用汉墓中的竹简当火把,殊不知他们破坏了极其珍贵的古代文献,而他们寻找的金玉之器,反而价值有限。对于一个原封未动的墓葬来说,本来它可以讲述很多故事的,如年轻夭亡法老图特哈蒙的墓葬,它保持了一段完整的古代埃及历史,而那些被盗掘的陵墓,所能获取的信息就十分有限了。所以说,盗墓是科学考古的仇敌。
曾几何时,考古研究者向盗墓者学习,洛阳铲就是盗墓者的发明,现在也是考古者的利器。盗墓者的技巧就是识别土质土色,哪些土被扰动过,哪些土是生土,通过洛阳铲钻探取样可以识别出来。这也算是盗墓者对现代中国考古学的一大贡献。自从中国走上市场经济之后,盗墓之风又兴盛起来。考古学者编辑的《文物地图集》不料成了盗墓者的线索,考古学者编著的书籍也成了盗墓者的基础,这可能都是考古学者们始料未及的。
▲考古人在辨别洛阳铲钻探出的土
盗墓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它引发的问题是值得思考的。一个简单的现象就是,盗墓者能够满足社会存在的某种需求,几乎可以做到需要什么就盗什么,“服务精神”惊人。文物机构出售重复文物或许并不可行,文物借阅的想法是否更疯狂呢?据我所知,文物借阅一直都是存在的,当然限定于某个阶层中,这说明借阅是可行的。文物是有关古代的信息,就像图书馆一样,应该是可以提供借阅服务的。如果经常能看到,何必一定要据为己有呢?既然某个阶层能够保证安全,没有理由认为其他社会阶层就必定不靠谱。盗墓的存在让我们知道的一点是,人们存在文物鉴赏的需要,盗墓分子以非法的手段满足了某些人这样的需要。
当代考古学非常强调科学,强调考古材料的科学价值。然而,这里我非常想强调一点,考古材料(即古代遗物与遗迹)不仅仅具有科学价值,它们还具有文化意义。比如一件碑刻不仅仅是史料,包含年代、社会历史状况等信息,它可能还是一件书法作品,反映那个时代人们的精神倾向,传承文化传统的意韵,前者是科学,后者是文化。记得美学家宗白华讲过一个自己的故事,他收藏过一尊佛头像,非常喜欢,他因此自称“佛头宗”。抗日战争时期,他不得不把佛头埋起来,抗战胜利后又挖了出来。这样一尊佛头,由于离开了出土关联,科学价值有限,其意义主要是文化艺术上的,但是这样的意义还是非常宝贵的。就当前考古学研究而言,多注意科学价值,而忽视文化意义。考古材料发掘出来,研究完成之后,基本就是束之高阁,从此难见天日。对于绝大多数不研究考古学的民众来说,考古学的科学价值远不如文化来得亲切。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这样的目标如何来实现呢?考古学恐怕还需要发展更多注重文化意义的研究,尤其是在史前考古领域。
Q:考古学科学吗?
课上课下都有同学质疑这个问题:考古学科学吗?原因多是因为大家发现田野考古实践工作充满了主观性,从地层的划分到遗迹单位边界的确定,从器物的定名到器物的描述,如此等等。研究者可能因为一时心情不好,或是不认真,或者仅仅是因为当时没有看出来(事后几乎没有可能去修改所有原始记录),错误也就铸成了,这些材料就成了客观的实物材料,被用来检验各种观点。
还有更深入的质疑者比较考古学与经典科学(数理化天地生)的区别,他们发现科学都有自己的原理与理论,如物理学有牛顿的三大定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地质学中有板块构造理论、大陆漂移理论,生物学中有进化论、基因理论等,这些经过了众多检验的理论可以用来解释更复杂的自然现象。考古学研究产生了什么带有普遍性的理论呢?得不出规律性认识的学科能够称之为科学吗?也许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点,宾福德提出考古学要向人类学的方向发展——人类学是有理论的,虽然它的理论是不是科学理论还有颇多的争议。
纵使我们就考古学是不是科学可能形成不了共识,至少我们的思考能够深入一些,知道我们应该向哪个方向努力。首先,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什么是科学,科学与伪科学的关键差别在哪里;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考古学是彻底的不科学,还是部分的不科学,考古学的科学性是否有层次之分;再者我们也许应该区分究竟是考古学不科学,还是中国考古学不科学,还是中国考古学中的某些实践不科学;最后,我们也许应该回答科学是否是人类唯一有价值的认识论。
什么是科学是个难以简单回答的问题,推荐大家看看马修·约翰逊的《考古学理论导论》第三章“作为科学的考古学”,广义的科学定义视科学为知识的理性积累,那么考古学自然是科学。但是狭义上哲学家们至今就科学的定义也没有共识,极端强调客观的有实证主义,认为材料必须绝对是客观的,要剔尽主观性;极端强调主观的有费耶阿本德,他根本就不相信什么科学方法,所谓的科学方法都是成功者的经验总结,从来都不可能复制,最好的方法就是不依从什么方法。
我们不能准确地给科学下一个定义,不等于说大家不知道科学是什么。科学与巫术的区别还是一目了然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在于想要的结果或希望达成的目标,而在于程序。科学通过一种程序或方法,通过它能够得到可测的结果。每当程序出错,它就会自行纠正。科学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符合准则、有条理的思考,且坚定承认实验必须是可重复的”1。也就是科学的核心不是说科学不犯错误,而是能够通过批评争鸣,以及不受压制的自由研究来纠正错误。以这个标准来衡量考古学,应该说还是合格的,皮尔敦人骗了考古学家几十年,最终被揭穿了;藤村新一造的那么多的假石器,最后还是露出了马脚。对于不满当前研究的青年学生而言,重要的也许不是理想的幻灭,而是对真理无悔的追求。也许今天你不能做到那么准确客观,但是我相信你终究有一天是可以达到的!
考古学发展到今天,颇有一些分支已经与自然科学融为一体,从动物考古、植物考古、分子考古到地质考古、绝对年代学、生态考古等,考古学至少有几分科学色彩了。所以说从研究考古材料层面上来看,考古学家研究材料的形成过程、材料属性,面对的是相对客观的对象,考古学可以说是科学的。也正因为如此,有考古学家愿意把考古学看成是研究考古材料的科学。
▲碳14测年,为检测文物年代提供了方法
但是,大多数考古学家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他们还是希望通过考古材料重建人类历史,重建人类的行为,于是这就要求考古学对考古材料进行解释。解释考古材料能不能归属于科学呢?显然,这些考古学家相信发生过的事是客观存在——无论我们知不知道,即解释可以无限接近历史的真实,但谁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历史的真实。这与自然科学研究的直接检验是有所区别的,所以我把解释层面的考古学视为亚科学状态。后过程考古学家则主张多元的阐释,认为不同立场阐释都具有合理性,如男性与女性、中央与地方、社会上层与下层、殖民者与土著等,根本就不承认存在一个客观存在的历史真实,即便有也毫无意义。从这个角度上说,考古学就不那么科学了,但同样合理。
再一个问题涉及中国考古学研究的问题,大部分年轻学子批评的、失望的不是笼统的考古学,而是中国考古学的现状。中国考古学秉承地层学与类型学两条腿,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这两种方法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曾经还是高科技呢!现在出了什么问题呢?任何研究方法都存在边际效应递减(经济学上,边际效应递减应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连续等量增加一种要素的投入,达到一定产值后,所提供产品的增量下降)的问题,刚开始时,解决一些相关性很高的问题,是势如破竹,所向披靡。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问题越来越困难,方法的效用也就不如从前了。
还有一点更加关键,即任何方法的应用都存在一个适合度。真理与谬误只有一纸之隔,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如运用地层学区分基本的地层单位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要用它来复原灰坑开口的原始形状,就勉为其难了。用类型学建立相对年代早晚有合理之处,但用来划分一个个明确的历史发展时期,就未免有点匪夷所思。再如石器的类型,基本的区分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搞到繁复又无意义的详细分类时,也就走火入魔了。怎么知道适合度在哪里呢?主张某个方法的人定然认为它放之四海而皆准,科学的方法是通过批评纠正其中走过了头的地方。批评争鸣是不可或缺的。再正确的方法离开了其适合的范围也都会成为谬误。
最后一个问题,科学是唯一正确的认识论吗?应该承认科学是我们人类目前已知的最有效的认识论。只有科学的才是正确的说法是科学主义的态度,而非科学的态度。对于中国的学术界而言,科学主义与反科学观念是两种截然相反但又普遍流行的思潮。科学主义者将科学视为正确的代名词,认为任何非科学的东西都应该被取缔,中医自然难以豁免,连哲学也最好科学化;反科学者相信科学已走到了末路,指望一套类似玄学的东西能够取而代之,也是痴人说梦。考古学希望采纳的是科学的态度,崇尚理性,追求真理,尊重客观,符合现实。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Q:考古学的真实性
真实性是当代考古学的最大挑战。
这是一个需要从多个层面或角度进行思考的问题。不少学生放弃考古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现考古学似乎太不可靠,尤其是在实习之后。他们发现对于遗迹、地层、遗物等的判断都有很大的主观性,比如说,为什么遗址中总有那么多的灰坑?为什么灰坑总是那么圆?按土质土色手感来区分地层,为什么每个人的划分都不一样?什么叫在居住面上?什么叫在房屋的填土里?如此等等的问题都很难回答。总之,考古材料是由一系列的判断构成的!
▲海昏侯出土金饼一瞥
自己的发掘尚且如此,别人的发掘就更难说了。即便是整理考古材料发表发掘报告的人,他所亲手发掘的东西也是非常有限的。至于说其他研究者所基于的“第一手材料”实际上不知经过了多少次判断,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考古材料就像文本,就像是被人们反复编撰的书籍一样,每一步都掺入了工作者的主观认识。因此假装考古材料是客观真实的没有什么意义,我们需要做的一方面是如何尽可能地避免这些主观性;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避免这些主观性,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研究这些主观性。当代考古学在这两条路上努力,但是这种分裂式的做法还是受到批评的。世界并没有主客观之分,人为的划分是一种割裂,而合在一起又必然是主观的或是所谓唯物主义的。
就考古材料性质所发生的争论就如同哲学的本体论一般,或者说这个问题就直接涉及哲学的本体论,世界存在的本质是什么?是客观实在?是人类认识或理念?还是其他的东西?考古学探讨的实际上哲学也在探讨,虽然对于大多数考古学家而言,这些问题应该留给哲学家去思考,考古学研究实物遗存就行了。然而,本体论的探讨涉及考古材料的性质与范围,它是否真实?它是否应该包括人们的认识及其背景?
当代考古学的下一个关于真实性的问题是认识论上的,即我们何以知道考古材料所能反映的问题。目前我们最能够相信的是科学,而究竟什么是科学,以及科学方法的本质应该是什么,我想很少考古学家会关注。广义与狭义的科学范围相差甚大,从严格的逻辑实证主义到社会构建论,科学也在被解构。在科学方法之外,后过程考古学提出“反身的方法”(reflexive method),综合社会各个层面的认识,就如同解读艺术作品那样去解读考古材料,认为多样的解读是同样合理的,最终哪一种解读占主导地位取决于社会潮流,而且认为所谓科学的方法同样也是如此的。究竟哪一种认识更加真实可靠呢?也许你就不应该这么问!总之,考古学家需要认识论,需要从认识论上去反思与构建。我们如何才能得到真实的认识?
在考古学的操作中,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考古工作真正有意义?考古学在发展过程中深受种族主义、民族主义、商业主义等潮流的左右。究竟什么样的工作是对的,什么样的工作是错的呢?考古学的真实性在这个层面上是伦理学的问题。如今我们说考古学应该服务于公众,谁是公众呢?所有的公众需要都是一样的吗?
近代考古学的形成与民族国家兴起关系紧密,如提出三代论的汤姆森就有浓厚的民族主义情结。随着民族国家观念的普及,考古学参与到民族国家身份认同的构建之中。与此同时,在近现代帝国主义主导的国际体系之中,民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后发国家应对现实压力的必然反应,脱离这样的关联来考虑中国考古学的思想观念,自然是偏颇的。考古学家对于政治可以敬而远之,但是它的影响并非不存在,所以,缺乏政治清醒的考古学研究是令人怀疑的。
以上我从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与政治哲学四个角度谈到了考古学的真实性,这四个角度也是哲学的四个分支(还包括一个美学)。也许这样的分析可以让大家认识考古学与哲学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哲学思考对于考古学家来说必不可少。
作者:陈胜前
文摘自:《思考考古》
来源:历史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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