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受贿罪是怎么回事,可听说过“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人就少了。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程丹峰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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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丹峰这个名字很陌生,不过他的岳父可是个“名人”——“大老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他利用的影响力,就是岳父官居副国级的影响力。苏荣在职期间,程丹峰也当上了湖南省张家界市委常委、副市长。苏荣2014年落马后,程丹峰也在2015年落马。

1997年以来,每届全国人大都要对刑法进行修订,“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其定义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程丹峰是典型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他利用影响力受贿几乎与这个新罪名设立同时发生。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程丹峰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原书记苏某(2007-2013年任职中共江西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女婿。2010年—2011年期间,程丹峰利用苏某的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该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5.2万元、港币10万元。”

搞定奇葩计划

“范某某”找程丹峰是为了获得国有股权。范有一家企业:北京博瑞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初,他得知江西江联能源环保公司改制,拟公开出让94.33%的国有股权,觉得这是一块“肥肉”,想协议收购,也就是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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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虑到收购江联公司需要得到南昌当地政府的支持,我就想程丹峰是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某的女婿,在江西当地有很强的影响力,和他讲收购江联公司,并许诺收购成功后会重重感谢。程丹峰表示答应。”范说。

范和程丹峰“约会”的地点是北京鸿灏阁茶楼。范最初给程丹峰指定的联系对象,是南昌市常务副市长兼南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赵某某。程丹峰找到赵副市长后,赵副市长碍于苏荣的情面,没有当面拒绝,说先了解一下情况。第二天,赵副市长就回复程丹峰说,看上江联公司的企业太多了,协议出让的路子行不通,只能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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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又想了一个奇葩的办法:限定收购企业是世界500强或中国制造业200强,或与这样的企业有合作关系,这样一来就能屏蔽一大批竞购企业。原来,范的企业与世界500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下属的通用亚洲投资公司有业务往来。程丹峰又帮他去动作。这一次,他和范来到南昌,约赵副市长吃夜宵,顺便把想法告诉了他。

为了办成这事,程丹峰还找了南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某。这个吴主任曾经为了得到提拔,专程跑到北京,请范出面安排他和程丹峰见面。两人在老地方鸿灏阁见面后,吴向程丹峰介绍了他的个人经历和工作业绩,并委婉提出想找苏荣汇报工作的想法。正好借这次企业改制的机会,吴主任可以表表忠心了。

有了赵副市长和吴主任等人的支持,范的奇葩方案得以通过并竞标成功。范答应给程丹峰500万元,先给了150万元,收购成功后,又送给他江联公司的80万股股份,价值人民币355.2万元。程丹峰留了一手,没有把这些股份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妹夫名下。手握这些股份,程丹峰后来还得到80万元的分红,也是先汇入妹夫账户,再转给自己。

打着岳父的旗号混迹官场

“廖某某”是江西省吉阳房地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0年2月,吉阳地产竞得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一块地,价格为2.95亿元。廖出不起这么多钱,就向吉水县政府申请分3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首付款后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建设,但这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吉水县政府没同意。廖便想让程丹峰出面协调,并答应给他200万元。

程丹峰当时是财政部国库司国库现金管理处处长,在北京上班,他的业务跟廖的事搭不上关系,廖找他帮忙也是看到了他岳父苏荣的地位。“我就想到程丹峰是苏某的女婿,和他搞好关系,便于以后请他出面帮忙协调这件事。”廖说。

2010年6月的一天,廖安排司机从银行取出200万元。他开着奔驰车来到北京,在一家招待所住下。入住后,廖给程丹峰打电话,约他晚上吃饭。饭后,廖从车尾箱里取出那200万元,“搬”到程丹峰的帕萨特车上。200万元也就是200捆,按一捆1厘米厚计算,摞起来就是2米高,1个人可拿不了,所以装在了两个编织袋里。为何要用土里土气的编织袋?为的是可以隐晦地称,里面装的是土特产。

拿人钱财,程丹峰开始替人消灾。他按照廖早就想好的计谋,给吉安市市长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是苏荣的女婿,并把廖的事情跟他讲了,请他帮忙过问一下。“因为考虑到程丹峰是苏某的女婿,不好直接拒绝。在几天之后,我回复程丹峰这件事情不好办。”市长回忆说。

见市长不“靠谱”,廖又盯上了江西省财政厅厅长,程丹峰又答应了找厅长协调。厅长也当场答应了,但结果是一样的:过后回复说,这事违反政策,没法办。结果,这事就黄了,廖竞得的地块被收回。

答应帮他们获得提拔

廖的事虽然没有办成,但和程丹峰的“合作”还是很愉快的。于是,廖把地产圈的一位朋友上官某某介绍给程丹峰认识。2011年夏,也是在鸿灏阁,上官请程丹峰帮忙关照他到江西投资房地产项目,程丹峰又答应了。见这么爽快,上官当日就给了程丹峰20万元。这只是见面礼,“好戏”还在后头。

2011年6月,程丹峰约上官到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把上官介绍给了共青城市委书记李某,并告诉李,有合适的项目可以给上官做。“上官某某是程丹峰带过来的,程丹峰明确打了招呼要求我关照和支持。程丹峰是省委书记的女婿,他打了招呼,我肯定要尽可能的去支持。”李回忆说。

一段时间后,上官看中了共青城市的一块土地,请李出马,顺利购得了这块地。

2011年7月,程丹峰调到长沙工作,担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程丹峰通过抚州市委书记和市长,帮助上官加快推进上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进度。上官通过其前妻的银行账户转账200万元送给程丹峰,后又在宾馆送了10万港币。

共青城市委书记心想,不能白帮上官拿地,于是请上官找程丹峰向苏荣推荐自己担任九江市委副书记,程丹峰答应。通过类似的方式,程丹峰又答应向岳父推荐推荐江西省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某担任常务副市长,推荐萍乡市市长陈某2担任萍乡市委书记,推荐新余市委书记李某担任江西省副省长。有明确下文的是那位新余市委书记的事。“后来程丹峰告诉我他去问了苏某,这次提拔副省长是没有希望的。事实上他也没有能当上副省长。”上官说。

不管成没成,上官认为,程丹峰答应帮这些人在苏荣面前说好话,都归“功”于他送钱给程丹峰。“因为我给程丹峰送了钱,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那几个想升迁的人)因为自己职务升迁上的事情,通过我找程丹峰帮忙,程丹峰之所以能够答应,也是因为我给他送钱了,和我的关系好。”上官说。

女婿收的这些钱,苏荣知道吗?答案尚不得而知,至少他对这套路是知道的,他受贿的金额超过1亿元。苏荣的女儿、程丹峰的妻子对丈夫受贿肯定是知道的,因为他收来的钱通常交给她打理。她把大头存起来,或用来理财,少部分用于家庭开支。

岳父出事了,赶紧串供退赃

判决书中多次出现类似“程丹峰答应了”的字眼,他对别人提出的要求可谓来者不拒。这些都建立在大家相安无事的前提下。

2014年上半年,程丹峰得知中央纪委在调查苏荣的消息后,马上想办法把受贿款退回。他和廖串供,和上官串供,把廖、上官送他的钱说成是借款,已经还了。他还和范串供,不要讲范给他送过钱,他的股份说成是他妹夫为范代持。但这都难逃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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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廖某某、范某某、上官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25.2万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刑法规定,此罪名的刑罚有三等:“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认为,程丹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受最高级刑罚,判处他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程丹峰落马前,由中央组织部主管的共产党员网发布《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件警示录》,其中称,已查实苏荣有13名家庭成员涉案。“可谓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苏荣落马后忏悔道:“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最终,他们的违法所得都进了国库。当年在国库司当处长时,程丹峰恐怕没有想到,国库里将来会有他受贿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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