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讲,亭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派出所所长,主要负责当地的社会治安。
秦朝在地方实行郡县制,郡和县是地方的基本行政单位。当时还没有省的概念,郡相当于现在的市,县相当于现在的县。
县下又设乡、亭、里三级,其三者的关系是“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不过乡、里、亭三者性质是不同的。乡和里是行政单位,所以我们现在常说“乡里乡亲”。
亭较为特殊,它的管辖范围虽然比里大,但却是个纯粹的治安单位。亭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是各国设置在边境的军事防御单位,长官为亭长。
秦朝统一六国后,天下并不太平,为了安定社会秩序,所以暂时保留了亭这个单位,其长官依然是亭长,但亭长是没有级别的,也就是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编制。所以亭长不是官,而是吏。
起初亭长单纯负责社会治安,缉拿匪盗,和乡镇派出所所长差不多。但随着社会秩序的稳定,亭长也肩负起了征发徭役的责任。刘邦就负责从泗水郡押送徭役去骊山。
所以要想干好这份工作,必须要黑白通吃,一般担任亭长的要么是退伍军人,要么就是混社会,像刘邦这样的。靠着手中的权力,刘邦多少也能打点一些外快,日子也勉强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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