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12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销售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冷冻肉制品,邛崃一家肉店经营者被处以顶格处罚。

冷冻肉检疫证怎么办(无法提供冻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1)

高某在成都邛崃临邛街道崇文路经营一家冷冻肉制品经营部,办理有《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11月11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其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冻库内发现有标识为“FROZEN BONELESS BEEF”的肉类产品三件。

检查中,高某无法提供该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关单及购进票据等相关手续,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对该三件产品进行查封。

冷冻肉检疫证怎么办(无法提供冻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2)

高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相关规定,12月2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拟决定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肉制品并顶格罚款5万元。

近日,我国多地陆续出现个别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的情况,冷链食品已是防控的重中之重。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安排,成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加强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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