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的形式表达爱意、加深感情。根据法律规定,情侣间的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
对于第一种一般性的无偿赠与,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是在附条件的赠与情况下,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赠与条件不能成就,即使受赠人已经接受了赠与物,赠与人也有权要求予以返还。
一般性的无偿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虽然双方未签署书面赠与协议,但当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接受了赠与,实际上该过程已经形成赠与合同,且合同履行完毕。此时,财产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至受赠人,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
情侣间的无偿赠与,主要有四种常见情形:
一是日常生活中的共同消费支出,共同消费是双方为维系感情而进行的共同支出、共同受益的活动,例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这些共同支出包含着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使日后分手,负担较多的一方也不能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二是特殊节日如情人节、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向对方赠送的礼物或财物;
三是“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以及摆出心形或花束形状的现金;
四是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的其他小额赠与,比如微信红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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