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山歌。图/源影视截图
近日,广西融安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当地一女子在微信群内唱山歌,引发群内一男子不满,认为其在教唆妻子与之离婚,遂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2万元。
涉案女子韦女士是广西融安人,当地素有唱山歌传统,她也是爱好者之一。2019年11月30日晚,韦女士在同村的微信群里唱山歌,这个微信群是喜欢唱山歌的村民们自发组建的山歌微信群,与韦女士相熟的黄先生夫妻也在群里。
当时,韦女士唱的山歌多是感慨生活艰难之词,但黄先生听罢,觉得韦女士是在含沙射影,教唆妻子与其离婚,便与韦女士争辩,二人你来我往,就此结下矛盾。
时间过去近两年,经当地司法所调解不成,这件事依然没有得到平息。
2021年11月19日,仍心生不满的黄先生将韦女士当时在微信群里发的语音、山歌内容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从而引起网友议论。韦女士发现后大为不满,便在微信群里对黄先生破口大骂。
接着矛盾升级,黄先生一纸诉状将韦女士告上法庭,认为其唱山歌破坏自己家庭和睦,对其诽谤、辱骂、威胁,睡不好觉,血压升高,心率过低,严重影响其身体健康,要求韦女士赔偿名誉损失费1万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在网络平台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庭上,韦女士辩称,自己在微信群里唱的山歌内容没有针对黄先生,也没有恶意让他们夫妻产生矛盾,他们是否有矛盾与其唱山歌没有任何关联性。
“一个家庭,夫妻关系是否和睦,取决于夫妻二人,关键是遇事时双方须及时沟通,相互理解,消除隔阂。黄先生和他老婆在经济及家庭事务方面处理意见不统一,产生矛盾,和我唱山歌完全没关系。” 韦女士说,黄先生故意到其家门口辱骂,双方才产生矛盾,相互对骂,黄先生的行为已侵犯其名誉权,并不是她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韦女士所唱山歌只是一些感慨生活艰难的内容,并没有刻意针对黄先生,更没有对黄先生指名道姓,黄先生诉称与事实不符。
但双方发生争执后,韦女士在微信群里指名道姓辱骂黄先生,客观上侵害了黄先生的名誉,造成黄先生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黄先生诉请要求韦女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符合法律规定。
韦女士的侵权行为,造成黄先生精神受到一定损害,是客观事实,黄先生诉请要求韦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理由正当。黄先生未经核实擅自转发微信内容给其他微信群和网友,引起网友评论,导致本案产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韦女士在涉案的微信群发布赔礼道歉声明,消除对黄先生的不良影响,赔偿黄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400元,同时驳回黄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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