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市区昌盛中路洪殷路口
一辆非标电动自行车
在路口直行通过时
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造成车辆损坏、双方受伤
事故调查发现,该非标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路口遇红灯未停车也未减速,仍然进入路口通行,交警认定,其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俗称“白牌”)
▲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2020年5月15日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倒计时300天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2023年1月1日起
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即“白牌”)
禁止上路行驶!
那么如何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认准车辆是否符合3C(CCC认证)标准;
♦认准车辆、电池有无分别赋“浙品码”。
请确定符合以上两点后再购买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要参数
▲“新国标”电动车样式
车主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凭证、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目前,嘉兴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92个。
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
来源:嘉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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