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十大问题车榜单揭晓(爱车出问题该这样维权)(1)

汽车已经成了大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帮手车是“改变世界的机器”、推动社会进步的车轮,汽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的普遍使用,将改变经济社会结构,形成一整套新的经济、文化、生活体系,改善人的生活质量,推进社会进步,促进了经济发展。

购买和使用汽车,难免会遇到汽车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消费者普遍觉得检测难、定性难、索赔难。导致了奔某门、丰某门等等事件不断出现。那么该如何为自己的爱车维权呢?

315十大问题车榜单揭晓(爱车出问题该这样维权)(2)

首先,对于新车,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12年6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汽车“三包”新规明确,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三包”新规的出台对于汽车厂商和销售者起到了约束和规范作用,对于整个汽车产业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它从法律的角度切实起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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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使用的汽车该如何维权?我国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生产者是召回第一责任人”,“实行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二级监管模式,消费品召回范围将实施目录管理制度”,强调实行“缺陷信息分析处理和共享”。办法实施加强了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管理,消除缺陷汽车产品对使用者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同时正式实施的还有一部关于汽车维修的《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对车辆维修的具体实施单位、零部件质量、维修和保养记录查询等等事项按规定进行记录和存档。车主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旅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地点。

这一办法出台,有利于有资质的的维修厂和4S店进行合理竞争,消费者的选择权会更多,减少被忽悠的可能性,同时还可以节约维修用车成本。

当消费者和厂商或汽车销售单位发生争议时,该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首先应该找商家协商解决。针对不同的产品,这个“商家”的概念也不尽相同。当地专门设立的客服、售后部门解决。因此,商家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物业管理方的约束。因此,在与柜台经销商协商不成一致时,消费者也可通过其所在的商场管理方寻求解决问题。

当大家购买的新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时,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讲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这种方式的好处就在于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省时省力。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当消费者与商家不能通过协商一致解决问题时,则应该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不过,消费者协会只能作为调解方,其并不具有实际的行政和执法权利。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消费者可到相关行政部门去申诉。这里的行政部门,主要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通过行政机构的干预,消费者仍难取得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方式未能解决问题时,消费者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处理,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走法律途径固然是获得最具有权威的结果的途径,但与此同时,所需程序比较多,材料要求比较严格。可能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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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汽车消费者一个就是现在非常发达的网络工具维权。在各大汽车网站上都有维权投诉平台,收集反馈汽车问题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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