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9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云南省缺陷消费品召回计划公告——2021年第2期》。据公告,自2021年11月12日起,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召回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生产的“20L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涉及数量2000只。
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生产的“20L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20L/只 闭口 Ⅲ类”,由于生产设备的电子尺失灵,导致罐体壁厚控制不稳定,产品堆码试验不合格。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产品堆码时可能倒塌造成事故及人员伤害,存在安全隐患。
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主动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
自2021年11月12日起,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召回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生产的“20L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涉及数量2000只。该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和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高产品安全性,并免费为客户提供退货、换货服务,以消除安全隐患。
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提示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进行退货退款。用户可通过昆明常航塑料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898714333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拨打云南省缺陷产品管理技术中心电话:0871-65165375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消费品召回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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