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张炳剑
据看看新闻报道,8月29日,湖北高速交警下陆大队民警在进行路面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高速上的行驶速度竟为5码,司机为一名红衣女子。民警在鄂赣收费站拦截检查发现,这时驾驶室已经换成一名男子。经了解,邹某和占某一同回江西,途中占某觉得当时路面的车辆比较少,而且想着邹某正在学驾照应该没问题,便将车交给邹某驾驶,邹女士刚开始学习驾车,心里还是很害怕所以开得非常慢。
对此,民警对他们两人荒唐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占某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行为,处以2000元处罚;邹某无证驾驶的行为将受到罚款2000元以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这样的行为领罚真是一点不冤。首先,这种行为显然已经严重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低于这个速度就是违法行为。其次,说得严重点,这样的行为是害人害己。高速如虎口,绝大部分车辆都在100-120公里/小时飞驰,动能是非常大的。你开得这么慢,后面的车辆很容易追尾,由此造成的伤害不可估量。
在现实生活种,类似邹某这样的行为并不少见。有个调查报告指出,目前发生在高速上绝大部分事故,都是因为驾驶人员无视交通法规、缺乏基本的高速行驶知识和必要的安全意识造成的。比如,我们就经常看到一些车辆错过服务区或者自己的出口,就直接紧急刹车,或者在倒车,甚至调头的过程中发生惨烈事故的新闻。此外,还有一些驾驶人员,在高速上经常超车变道,有些车辆从匝道上来后,直接变了几条线驶入超车道。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连续变线时,车头和道路会成一定夹角,此时车外后视镜盲区极大,并不能很好地看到后方来车,若后车不愿意躲闪,也是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
理论上通过了驾照考试的人,即使对这些内容不能说烂熟于心,也应该起码有所了解。但为什么还会屡屡出现包括像占某和邹某这样的违法行为在内的“不良行为”呢?这里的原因当然很多,但从目前来看,驾驶人员的素质问题恐怕难辞其咎。一方面,如今汽车保有量急速增加,很多驾驶人员的培训都遵循从快从简,为此难免就会造成驾驶人员的良莠不齐,这也是近年来驾驶新手成为“马路杀手”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汽车的普及时间并不算长,很多驾驶人员路权意识淡薄,也缺乏良好的汽车驾驶习惯,在路上,我们经常能见到见缝插针的加塞、闯红灯等等行为,事实上这些都与驾驶员的素质不高有关。
人生没有彩排,一旦发生事故甚至伤及生命时才来后悔,那么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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