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内容是根据朱先生的亲述整理而成的,但为了行文的方便,同时也是为了让读者更容易理解,文章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讲故事的形式来展开,读者朋友们可以理解成是朱先生本人亲自写的这篇文章。
为了避免过多地泄露朱先生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文章的内容做了一定程度上的文学化处理(比如朱先生实际上可能不是姓朱,而是姓苟),但文章所述基本上符合朱先生所经历的事实。如文中所述与某位读者朋友曾经的经历类似,请记住,这纯属巧合!
正文开始。
我的第一段婚姻可以用“遇人不淑,惨不忍闻”来概括。婚后只维持了七年多一点,我就痛下决心离婚了。之所以说是“痛下决心”,是因为结婚之后不久,我就产生过要离婚的念头,后面又曾多次有过离婚的念头,而她也提出过要离婚,却因为我不同意而始终没有离成。我先是考虑到婚姻乃是人生大事,不能草率,即使开始错了,也应该努力把婚姻经营好;后来最主要的还是考虑到当时已经有了小孩,离婚对小孩的负面影响肯定是不能忽视的,所以我总是不同意离婚,哪怕做出最大的让步、牺牲都可以,总之就是不能离婚。后来,直到她举起菜刀把我砍了,我才醒悟过来:这婚是必须离了!不离,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将会更大,于是,我终于痛下决心,同意而且还坚决要求离婚了!离婚之后,我又有了更进一步的认知:这不幸的婚姻离得太迟了,要是早些离了应该会更好!遇人不淑,要尽快止损啊!
不幸福的婚姻,要尽快结束!
她是一个没读过多少书的人(在那个年代,农村女孩没机会读书是很普遍的事),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的头脑简单,相反,她是一个头脑很不简单的人。我本来想说“她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想想后来的事实,证明她其实只是头脑不简单,算不上是聪明。聪明通常是褒义的吧,用来形容她,我认为不合适。
我跟她结婚后,亲自知道她做过的一件事,我认为可以用来证明她的头脑不简单:婚后不久,她怀孕了,就不想去上班。但待家里久了又觉得无聊、烦闷,于是就在附近找了一份书店卖书的事来做。有一天她去书店上班,经过附近商业大厦,看见那大厦的大堂里有图书公司在搞展销,7.8折卖书。她进去直接问负责人,要是她介绍人来买书,有没有提成?负责人说要是买得多,一千元以上,就给你8%的提成。她就说,好,我现在去叫我们老板来你这里买书吧,等会你别跟她说我来过。那负责人就应了一声“可以”。到了书店,她跟老板说,那边有公司在搞图书展销,7.8折,买多了还有更多优惠你可以去看看。老板听了就走过去看,然后选购了一堆书,付款1500元。老板回来,跟她说总共买了1500元的书。过了一会,她找个借口请假离开,去找搞图书展销的人,跟人家说,刚刚我介绍了我们书店老板来你这里买了1500元的书,你应该给我8%也就是120元提成。老板一听对头,就给了她120元——这种事,恐怕不是很多人仅仅是路过一下就能想到的。
我认识她,也是经过别的熟人的介绍。其实当初只是个玩笑:在跟介绍人某次的闲聊中,介绍人问我有没有找到女朋友,我说还没有,是不是你有好的女仔介绍?谁知那人过了几天真的把她介绍给了我认识。我当时只是玩笑性质地随便这么一说,介绍人当时也不是有备而来,而是在我这句玩笑之后,过了几天才想起有这么个人可以介绍给我,介绍人还特意跟我说:这个人挣钱很厉害哦!
她是我们老家附近另一个镇里的人,她老家村距离我老家村并不远,两个村的人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由于都在外地,就算是老乡吧,熟悉起来就特别快。开始只是老乡之间打电话闲聊,并没有见面。后来有一次她说回老家了,带来一些老家的特色小吃,问我要不要吃,然后就约了时间,她送小吃过来了——两个人这是第一次见面。(是不是觉得很俗套呢?)
之后双方还只是时不时打个电话闲聊几句,并没有再见面。再后来,过 了有四五个月吧,有段时间,她经常下午下班后打电话给我,说要过来我宿舍里坐坐——这种情况,很多人会以为她是对我有意思了,故意要多接触我。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当时还真不是这样(后面会详细讲到),因为当时我跟她仅见过一次面,平时也只是偶尔打电话闲聊一下,都是些不咸不淡的闲话,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她其实是为了躲避某个人,而故意在我这里拖延时间,很晚了才坐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去。
她来我宿舍次数多了,慢慢地我就对她有了更多的了解,然后我就感觉她这人不简单:在90年代,很多人包括我打工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工资,一年的总收入还不到一万块,甚至五千块都没有,而她当时已经有了好几万块钱的存款,也就难怪当初介绍人对我说她挣钱很厉害了。
前面说过,她是没有读过多少书的人,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的的样子(她可能是自卑,只说读书很少,具体读了多少年始终不肯说),后来就随社会潮流出来打工了,在中山、深圳等地都待过,刚开始是在一些工厂做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但这显然不是她想做的事,于是后来就出来了,换过多次工之后,在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做业务员。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是在那公司做业务员。但过了不久,她就被那公司炒了,原因是她把竟然那小型贸易公司搞到几乎要倒闭了(不简单吧?),之后不久,那公司也确实倒闭了——这是后来她亲口告诉我的,连她怎么把那公司搞垮的方法都讲给我听了(我当时听了直叹她真厉害)——但我不能讲出来,免得教坏了别人。她被炒了之后,就出来到处跑,她自己说还是卖原来公司的那种产品,只不过现在是自己做了。本来她原来上班那公司离我很远的,并不方便每天都来我这边,正是因为她被炒了不用再回去上班了,才有时间跑到这里来躲避某个追求她的人。
她在躲避谁呢?当时我并不知道,而她也始终没有告诉过我(甚至我认为她也不会承认),是我后来看了那人写给她的一些信才知道的。那些信是她自己给我看的——不记得是婚前还是婚后不久的事了,她告诉我有个张某某追她很长时间,并把张某某写给她的一些信(应该不是全部)给我看。她没想到我能从那些信里面的内容推测出那段时间她老是下午就来我宿舍待到很晚才走是为了躲避那个张某某。在信中,张某某说他很爱她,每天下班后都要从城东赶到城西去看她。可最近几天再去,在她的租屋门口等她直到要赶最后一班公交车才走,却始终见不到她回来,打她的传呼她也不回电话……我看那些信的日期就知道,当时正是她找借口在我宿命待到很晚才回去的那段时间。后来我问她为什么不愿意嫁给张某某,她说那张某某是外省人,她不想嫁去太远的地方,怕被人欺负——原来她只敢欺负老家的人啊?这些都是后话了。
她来我宿舍多了,两个人就有点无话不谈的意思了。后来就到了中秋节前,要准备回老家过节了,她就跟我说不想回去,又不能不回去。不想回去是因为她当时已经23周岁了,按老家农村说法是24虚岁了,却还没有结婚,难免被别人说三道四。家里说她除非带男朋友回来,否则就不要回了。当时我还不知道那张某某正在苦苦追求她,还以为她真的没有人选可以带回家。聊着聊着,她就半真半假地提出叫我做她男朋友。当时我感觉既突然又尴尬,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是好不容易通过读书从农村出来的,而她却只是一个户口还在农村的打工妹,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肯定不会往跟她结婚这个方向想。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她也没有再说什么。
她走后,我就免不了想起她提出的问题。当时我作为一个外来人口,在这大城市没有根基、没有人脉,所在单位也一般般,我家里也穷——也就是说,其实我也没什么好条件。而她虽然读书不多,但她人本身并不笨,业务能力强,人也很漂亮(特别是一米六几的身高),感觉好像跟她结婚也不错——后来我跟她结婚了,很多人都说她确实很漂亮。
当时我刚跟另外一个女孩谈了两三个月时间正在犹豫要不要分手——那女孩曾经被她一个男同学追求过,她却嫌弃人家某方面不好,不愿意。但那男同学对她始终很好,又煮得一手好菜,她也经常去他那边蹭吃。后来那男同学看她不愿意,也不勉强她,就跟别人结婚了。而她这时跟我谈,却又总是念念不忘那男同学炒的菜,总是有意无意地拿我跟他比较,我感觉这有点不太好,怕以后迟早会被戴帽子,就萌生了跟她分手的念头,但还在犹豫,还没有正式提出。
这个时候,我前妻主动提出让我做她的男朋友,就难免让我拿她们两个来比较。这一比较就更觉得她比我正谈着的那女孩强好多,无论是外貌气质,还是实际能力,她都要强很多,感觉好像跟她结婚也不错。
眼看着中秋节越来越近,她再次来我这里时,又提出让我做她的男朋友,还说哪怕只是先应付她家里,让她回家过了中秋再说。我还是犹豫不决,觉得这事不能这么随便就答应了,还得再考虑考虑。谁知她以为我心里同意了,只是不好意思,就打电话跟她家里说了——这事就这么稀里糊涂定了,两个人算是确定了恋爱关系吧。但那次过中秋我并没有跟她回家,毕竟才刚刚开始。而她也只是跟她父母说了我是隔壁镇附近某村的,她父母一听说是隔壁镇附近某村的人,假不了,就不怀疑了。
接下来我跟她就像一般人谈恋爱那样,不急不缓。但中秋节后不久的某一天发生了一件事:当时是比大哥大更精致更小巧的功能手机出来了,她要买一部,她有钱嘛,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记得当时她买个爱立信手机,祼机好像要六千多吧,加上号码的费用总共要上万块(比我一年的工资总收入还多很多)。但当时买手机需要本地户口才能上户,于是她叫我拿了身份证,说是要用我的户口去买手机。但不知为什么她并没有让我陪着去。我当时心里有过这个疑问,但又不好问她。后来她把手机买回来了,实际上用的却不是我的身份证,是她家另外一个亲戚的。我当时以为她跟我才开始不久,可能不放心,我才没有用我的身份证,这样也说得过去——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其中另有故事,后面会讲到。
转眼到了第二年,她忽然提出马上结婚。我说太快了吧?当时我啥条件都没有,简单地说就是“拿啥来结婚”的问题:当时我出来工作几年时间,工资还不高,也就六百多一个月,我读书时欠下一些债,要还,然后家里建房子,又拿了一些回去,所以当时实际上我也没有钱。但她说这些都不要紧,关键是她要把婚事定下来了才能做出事业的下一步打算:要是我跟她结婚了,等于今后就把家安在这里了,她就在这里附近考虑做什么事,否则她可能要去别的比较远的地方做事。她这个说法,让我不知该怎么反驳才好。而且既然她都说了“我啥都没有”这个并不要紧,我以为她会自己把事情安排好,连所需费用都无需我操心。我心想,既然你都这样打算,我能有啥好说的呢?对我来说,似乎是大好事啊!
于是两个人就去登记了,然后就这样算是结婚了,啥仪式都没搞,按后来的流行说法,这叫做“祼婚”……不可思议吧?
我跟她是1月底结的婚,可是到了5月初,才过去三个多月,她竟然把我打了!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结婚后也没啥异样的事,只是她当时还没有去找工作。她说一直在卖之前的产品,按现在的说法叫做“自由职业”,她说的产品我是见过的,就在家里床底下放着,但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还在卖这些产品,反正我就天天看见在家里待着。但家里的日常开支都是我出的钱,她的钱一分不出。这个所谓的家,其实只是我当时住的单位宿舍。
然后就是五一黄金周,放假了,她也没提出要去啥地方玩,就在宿舍里看看电视。那天她说看电视也好无聊,当时正好宿舍里有一副象棋,她就叫我教她下棋(她的性格有点偏男性,喜欢这些男性玩的东西,女性普遍喜欢的织品毛衣之类的事,她反而都不喜欢)。于是我就摆好棋盘教她下棋。过程中,她要乱走棋,我说按规则是不能这样走的。这时她毫无征兆地突然把棋盘一掀,就往外走。我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嘴快就说了一句:下不赢了就耍赖?她听到我这样说,顺手就拿起旁边桌子上放着的一个很厚重的双层不锈钢茶杯转过身往我头上狠狠地一砸,正好砸在我左眼外上方骨头上,当时我就晕了,血也涌出来了,把眼睛都糊住了。我一时懵了,用手捂着伤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应该不到一分钟时间吧,我醒悟过来,抬眼一看,只见她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远远地站在那里看着我(后来她说怕我打她,所以事先做好迎战准备)。我说,你不赶紧陪我去医院,难道还要把我砍杀了?这时她才放了菜刀,犹豫着在后面跟着我去了附近的医院,缝了三针——我跟医生说是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伤的。
回来之后,我想了很久,觉得这女人太恐怖了,想离婚。之前我并没有见过她这样暴怒过,相反每次她都是笑嘻嘻的样子。这时我想起了她曾经跟我讲过的一件事:曾经有个人喜欢她,后来借着给她过生日的机会,壮起胆子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她抬手就给了人家一个大嘴巴……这女人太恐怖了,我产生离婚的念头了!但是,刚刚一个多月前在医院检查说她怀孕了,我觉得应该先把她肚子里的孩子解决了才能离婚,否则,不要说依法离不成,即使经她同意离成了,以后让我如何面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可她死活不愿意,我就没办法了。最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这事不可避免地破坏了我跟她之间的关系,之后就经常因为一些不大不小的事吵架。比如我因为有胃病不能吃太辣,可她才不管我,炒菜总是特别辣特别重口味。又比如,她曾经编造借口叫我给某某人支付家里的什么费用,事后证明并没有发生过这笔费用,钱是她自己私吞了。诸如此类,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经常引起吵架。如果仅仅是吵架也就罢了,大不了我忍忍。恐怖的是,她很明显有暴力倾向,很容易暴怒,无论多小的事(比如有一次仅仅是因为嫌我洗衣服放了太多的洗衣粉),只要吵起来,她就会歇斯底里,就会顺手拿起身边任何可以利用的东西来打我。我本来就是个性格偏软弱的人,加上我是男的她是女的,我也不能打她——即使我有理,在别人看来我也不应该打老婆,所以每次都是她把我打得够惨,而我顶多只能报警求助——几年时间,我报警都不止十次。更令我伤心的是,即使儿子就在旁边看着,她也这样,丝毫不考虑对儿子会有什么影响。
后来有些人知道了,就说我太过软弱,说我应该一次过把她打怕了,以后她就不敢这样了。终于有一次,是傍晚,她又因为一点什么小事打我,我也是暴怒了,把她推倒在地,用脚狠踢她的后背,又扯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够暴力了吧?请理解我的无奈和暴怒!
我以为这样能让她怕我,谁知她根本不屈服,逮住一个机会脱了身就对我展开反击,然后又去拿菜刀……这场面,我实在是怕了!我赶紧把门关上,打电话报警。可那次警察来得比较迟,她差点把门砍开了,警察才到。我应警察的要求开了门出来。问题是,警察已经在现场了,她也不怕,看见我出来,当着警察的面,她还要来砍我……警察说,砍吧,我就不信你敢当着我们的面砍下去!然后警察把我们带到派出所了,在那里调解到深夜,却始终都说不通她(因为之前曾经多次报警,警察都知道她的为人)。也就是那次,她提出叫我把工资存折和卡交给她,由她来管理家里的钱,警察也劝我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多让让她。从那之后,我每个月仅有150块钱(当时已经升了工资,大约1500元),用于上班时吃早餐和午餐,晚餐和休息日在家里吃饭,直到后来儿子要读书她不肯给钱,我才强行把存折和卡收了回来。这事后面会讲到。
经历这次之后,我彻底明白她是个不怕打也打不怕的人了,而我却是个怕得要死的人。因此,仅此一次之后,就只有她打我,我没打过她了,直到离婚。当然,吵骂是有的,只是我不敢动手。
婚后的第二年吧应该是,年后有一天,她一个亲戚从老家下来,带给她一封信。那是上面说到过的那个张某某写给她、寄到她老家去的信。她当时撕开看了,然后也没有装回去,顺手就放在桌子上,继续跟她亲戚闲聊。后来可能是闲聊时间久了把这事忘了,送她亲戚出门的时候也没把那信收起来。我在家里收拾桌面,然后就看到了那封信。这一看可不得了,发现了天大的秘密,前面的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释。
原来,那个张某某当时想追求她,可她不知什么原因她不愿意跟张某某。前面说过,她曾经告诉我说张某某是外地人,她怕嫁远了会被欺负,不知是否还有其它原因,比如张某某老家还是农村的,他还是农村户口(我是城市户口)。可那张某某却不死心,一直坚持不懈地追求她,因此出现了前面说的那些故事般的情节。按一般人的理解,她不喜欢张某某没有问题,直接表明就是了。可她并不是这样处理,相反,她还总是吊着人家的胃口,时不时花人家的钱,甚至在主动提出要我做她男朋友,并且后来已经成了事实的情况下,她竟然还叫张某某买手机给她——上面说的她花了上万元买爱立信手机,其实花的是张某某的钱。张某某在信中说,他们老家把老婆娶回家都花不了一万元,可他什么都没得到她的,却已经在她身上花了不止一万元。后来她失踪了,他到处找她不到,只好把信写到她老家了(之前看过她的身份证,这张某有心记下了地址),希望她看到信以后,能把买手机的钱还给他,其它就算了。
我想,无论是哪个男人知道了这样的事心里都不好受。但我当时也不能怎样,只能一直忍在心里。
转眼跟她结婚满三年了,按政策可以帮她把户口迁下来了(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了解当时的户籍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当时人人都希望能把户口迁到城里,而且还特不容易。后来政策变化,户口问题也不再是那样了,所以说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太了解),于是我就应她的要求帮她把户口从老家农村迁到这大城市里来了。这事完成不久,她就提出要跟我离婚。她说她的性格不喜欢过婚姻家庭生活,当初也是家里不停地催,她才不得不结婚,后来感觉她还是无法适应婚姻家庭生活,所以还是离了好。而我看她其实也是看中了跟我能把她的户口迁出来这个因素——这个时候我跟她的婚姻进入了第四个年头。我自然是不同意了,然后她也没办法,日子就这么吵吵打打地继续过着。
有一次也是因为什么事吵架了(好像是反对我买电脑的事),然后我去上班了,下班回来,发现家里新买的电脑显示器不见了(主机和键鼠等还在)!开始我以为家里进了贼,后来才知道,是她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我顾不上找显示器,只想把儿子找到。可她的手机关机了,联系不上。问她娘家的人和其他可能知道的人也没有人知道。我疯了似的,人一下子老了很多,本来就已经白了很多的头发又增加了一些。几天之后,她才带着儿子回来,至于去了哪里,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儿子也小,四岁多,他也不知道去的那个是什么地方,见了什么人。而显示器,她是藏在了家里衣柜顶上。当时我的工资都在她手上,我从哪里来的钱买的电脑呢?是我利用去外地出差的机会搞的外水。尽管我之前已经跟她说明了,她可能还是怀疑我另外还有巨额存款,竟然能买四千多块钱的电脑。我买台电脑有错吗?
然后到了第七个年头,孩子已经六岁多了,准备上小学了。五月初,我去学校办好了报名手续(就是提交一些户籍地段资料,让学校确认按地段入学的资格),到了月底接到学校通知叫去交费办理入学手续,主要是交校服费,还有什么游泳培训费之类,总共是六百四十元。前面说了,当时我的工资卡都交给她了,她每月只给我150元工作日吃早餐和午餐用,我自己是取不到钱的。于是我就叫她提前准备好钱,以便我到时可以拿去学校交费。谁知她竟然说没有钱了,叫我自己想办法。这让我很震惊!她怎么能这样子呢?好几年了,我的工资全在她手里,我自己才是身无分文,如今孩子要上学了,她却说没钱了,叫我自己想办法,好像孩子跟她完全无关、我的钱也不是在她手里一样。我当时就愤怒了,叫她马上把我的工资存折和卡还给我。她也真的马上还给我了。然后我打开存折一下,新近打印的流水记录显示上面只剩下530.4元!而且看前面的记录,都是发了工资后面一两天内就把大整数转走了,只留下一个零头数。更可气的是,她连密码也改掉了(那个时候可以在柜员机上面修改密码),问她她还不肯说,后来我只好拿身份证去柜台上改回来。
这次无疑又是大吵了一场,但没有打起来。晚上她也没怎么睡,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上班,看见她在阳台上站着。等我下午下班回来,发现她已经收拾东西“走佬”了(孩子送去了幼儿园)。我也只能由得她,只要她没把儿子带走就行。我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就是没有去找她——事实上即使我去找也是瞎忙活,无边的城市,茫茫的人海,找不到她的。
后来就到了九月份,孩子已经顺利入学了,当时我父母还没有来,都是我一个人搞定。九月中下旬的一天,星期六上午,我带儿子出去玩回来,看到她回来了,在厨房里煮吃的。我当时就说,你不是搬走了吗?怎么还回来煮我买的肉菜?要煮,自己买去。然后她就说这个家她也有份,她想煮点好吃的给儿子吃(说得多好听)。我说你有份干嘛跑出去几个月不回来?然后就又吵了起来,接着悲剧就来了——她举起菜刀朝我头上砍下来,我头一偏侧身躲过,同时举起左手想隔开她的刀。我左手中指和无名指内侧前端碰到刀刃,中指伤很轻,重伤在无名指上,被切开好大一个口,肉都翻出来了,血涌出来,掉在地上,踩得满地都是……
当时儿子在家,亲眼目睹了这暴力血腥的一幕。这栋楼住的全是同事,大家都熟悉,我跟她之前就时不时吵架打架,左邻右舍楼上楼下早都已经习惯了。但还是有阿姨过来劝解,看见这样,阿姨赶紧帮忙把儿子带走。
然后我就报警了。过了一会,来了两个社区民警,看到这情况,叫我先去医院处理伤口,完了直接去社区警务室处理。而她则被直接带去了社区警务室。
我在医院经过好长时间才把伤口处理好,原因是伤在无名指指尖内侧,伤口又很深,肉往外翻,不方便缝线操作。等我把伤口处理好,去到警务室的时候,社区民警直接就说跟她聊了很久,感觉没办法调解,实在不行,该离就离吧。
从警务室出来,她又走了,不回家了。然后我就痛下决心这次一定要离了——她都已经离家出走了,不离也等于离了,只是差个法律手续没办。于是我主动联系她协议离婚的事,她表示同意。过了几天,她回来了,给了我一份离婚协议书。我一看,简直就是胡扯!这所谓的协议书上面写的内容非常荒唐可笑,比如为了保证我能对小孩好,离婚后我每个月要给她3万块钱,由她保管,万一我对儿子不好了,她可以用这钱来养儿子——首先,谁才会对儿子不好,这是明摆着的事;其次,我当时每月工资也就一千五不到,哪里有每月3万块给她?又比如,她列了一个家庭财产分割清单,上面写着家里有什么实木家具之类,其实家里的家具除了床架是橡木的其它都是几百块钱买的木糠板家具,哪有什么实木家具?总之一句话,这协议内容非常荒唐可笑!她说是花了800块钱叫律师写的,我推测这内容都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只是她由于文化有限,写不出来,于是就找了个律师叫人家代写。那律师想着只是简单代笔,又有钱收,当然愿意啦。
我肯定不会同意她的这个协议,也无法同意。于是再次协商,可是她始终油盐不进,坚持要我赔多少万块钱给她,说她的青春损失了。我说你的就是青春,我的不是青春?我说顶多只能给她一万块钱,然后家里除了她的个人用品之外,其它都不能带走(事实上她还是把一床最好的被子和一把最好的鸿运扇带走了),儿子归我。就当时家里那个穷样(她自己私存了多少钱我是不可能知道的,只能除开不算,只算我知道的,可以说穷得家徒四壁,幸好我每月还有工资收入),给她一万块都给多了。儿子归我她同意,而且她还提出,以后她不承担儿子的任何费用,但给一万块钱太少,她不同意。
既然协商不成,我只好起诉。直到法院打电话给她,她才相信我是真的起诉了。于是她主动联系我了,说是不想打官司,叫我撤诉,重新协商。我说跟你没办法协商,除非你同意按我上次说的意见协议离婚,办好了离婚证我才撤诉,否则就等法院判吧!你不就是怕分少了家产给你吗?法院会维护你的利益。她说还是不要打官司,同意按我上次说的意见办,叫我撤诉。我说除非你已经跟我办好了离婚证,否则我是不会撤诉的。然后我按上次的意见写好了协议书,叫她过来拿了去找朋友也好,律师也好,看过了觉得可以,就签名,然后约时间去民政局办法律手续,否则就还是等法院判决。她回来拿了我写的协议就走了。过了两天我打电话问她有没有问题,她说没有。于是我就去民政局约了时间去办离婚证书,并把时间地点通过发短信告诉了她。
到了约好的那天上午,我在民政局门口等到了她,两个人上去办手续,她是那个时候才在协议书上签名的。很快就把离婚证办好了,我也把一万块钱转给她了。出了民政局,她提议去附近一起吃个饭。我说以前大把机会都不能好好吃,如今都离婚了,有啥好吃的?两个人就这样从此成陌路人了。
前面说过,我很早就有了跟她离婚的想法,但碍于已经有了小孩,担心离婚会对小孩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打消了离婚的念头。而后来,在我帮她办好户口之后,她也提出要离婚,我还是因为考虑到小孩而不同意。但是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让我意识到,在那种情况下,跟离婚相比 ,不离婚对小孩的负面影响会更大。离婚后的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
离婚之后,我把父母叫了来帮忙照顾小孩,毕竟我一个人很难顾得上,再说家里人太少没点人气,对小孩的成长也不利。后来我又找了现在的妻子再婚了,而且跟现在的妻子一起已经十几年了(跟前妻才七年),从来没有吵过架,她对我儿子也像是亲生的一样好。我的生活开始正常起来了。在我的悉心照料和耐心辅导下,儿子后来顺利地考上了全国排前十上下的某985高校。
离婚之后,她真的是从来不给一分钱儿子的抚养费(离婚协议还按她的要求白纸黑字写明了她不承担儿子的任何费用),刚开始甚至都不来看望儿子(坦白地说,我也真不希望她来)。后来过了些日子,她还是来了。由于我在协议上写明了她可以来看儿子,可以带儿子出去玩,但不能进我的家门,只能在我家门口叫儿子出去。有一次她来带儿子,说是要带深圳欢乐谷玩那时儿子好像是读二年级吧,还是贪玩的年龄,就很高兴地跟着去了。第二天她送回来一个感冒的儿子。我问是怎么回事。儿子说他被骗了,说是带去深圳欢乐谷,实际上只去了番禺一个不知什么名的地方,她跟几个人在那里打了一天一夜的牌,把儿子一个扔在那里独自玩,后来睡着了被冻着了才感冒。从那以后,儿子就不肯跟她出去玩了。有一次她来了在门口叫,儿子不理她,她就冲进来要抱儿子走。我在旁边说她违反了不能进我家门的协议她都不理。她强行把儿子连抱带拖着要出去,经过防盗门的时候,儿子死死抓住防盗门的竖管不放,然后引来了左邻右舍的围观。可能她怕别人知道儿子不愿意跟她走很没面子吧,就放开儿子赶紧走了。后来就没有再来我家里带儿子出去了,改去学校看望,也就是买几个水果(数量不多)去看一下,别的没什么。当时儿子的书包和鞋都很旧,书包还有点烂(我一男人难免会粗心,注意不到这些),而她竟然从来没给儿子买过书包、衣服、鞋子之类,每次都是几个水果就搞定了。再后来,儿子小升初,大家知道,小升初是通过电脑派位来分配学校的,这样就有可能被派到不好的学校。当时儿子参加了市内排前五以内的某学校的择校考试,通过了,但要交4.5万元择校费。我当时刚好交了首期买房子,根本拿不出4.5万元。为了儿子,我厚着脸皮跟她联系,希望她多少能出点钱。她是来了,带着儿子去附近肯德基吃了一餐,然后就说她也没钱,炒股亏了几十万……就这样,儿子没有择校去那名校,被电脑派位去了另外一家也可以但比那名校差很多的学校。再后来,我搬到新房住,她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就上门来找儿子了。那天正好只有儿子一个人在家,听见敲门打开内门看见是她,就把门关上了(外面还有防盗门,她进不了)。事后过了好久,在一次闲聊中儿子才无意中把这事说了出来。当时儿子读初中——这意味着,她已经彻底失去了亲生儿子的信任了。
我后来想,当初真不应该勉强维持那段不幸的婚姻,确定是错了,就应该尽早离婚,尽早纠错止损。拖下去,只会事与愿违,越来越糟糕,损失将会更大。如果我在儿子还没出生或者还很小的时候就能下决心跟她离婚(当然,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时候很难离婚,除非她本人同意),要么儿子不会出生(以她的性格为人,离婚后肯定会把小孩做掉),要么儿子不会亲眼目睹后面那些暴力血腥的打架场面,这样对儿子来说,会好很多。当然,这也必须是以我后来能找个愿意对儿子好的人再婚为前提,或者我找不到就能够坚持不再婚,如果找个对儿子不好的人再婚,那对儿子来说,也是灾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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