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用法治宣传奏响边境和谐稳定曲)(1)

在中缅边境的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姐相镇,有这样一名司法所所长,他常年坚守边境一线,走村串户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在边境干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理念在当地干部群众中蔚然成风,奏响了以法治促稳定、促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和谐稳定曲。  他就是瑞丽市司法局姐相司法所所长刀屯进。自2021年3月担任所长以来,他所在的司法所先后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德宏州民族团结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刀屯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自己刚担任司法所所长时,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群众态度比较冷漠,有时直接关门拒客,经了解后得知,当地群众多年来一直有这样一个观念,如果司法所所长到谁家去,这家肯定是有了矛盾纠纷。谁家也不想成为话柄,于是便不让其进门。  “得知情况后,我开始尝试着换上便装或身着民族服装,走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看见群众劳动就上去搭把手,挖地、除草、施肥,在劳动中倾听群众的心声,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刀屯进回忆说,村民家的拖拉机坏了,自己主动联系农机站的人修理;村里有老人上瑞丽民族医院看病,就帮忙联系挂号、拿药。时间一长,群众渐渐地消除了误解,家长里短都愿意告诉自己。  有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起来,群众听他宣讲,他听群众诉说,不仅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了提升,干群关系也进一步改善。  “普法不能大而化之,一定要有的放矢。不能大水漫灌,一定要精准滴灌。”多年的工作经验让刀屯进认识到,边境线上许多矛盾纠纷的产生都是由于两国边民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为此,他结合边境村寨实际情况,将各边境村寨的人民调解员聘任为普法宣传员,将他们培养成“法律明白人”,成为边境一线的普法宣传骨干。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向缅甸边民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对中国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他们入境我国后的守法意识。  姐相镇是一个典型的以傣族为主体聚居民族的边境乡镇,中缅两国20多个村寨分布在国界两旁,形成了“一寨两国”“一家两国”等独特景象。特殊的地理位置加上近年来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缅双方边民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加大。面对新的挑战,刀屯进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动和依靠群众,邀请缅方村寨头人、族长、爱国华侨担任调解员,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中缅双方齐抓共管的联合调处工作格局。涉外矛盾联合调处中心建立以来,共调解边民矛盾纠纷236件,成功率达97%,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该中心被边民亲切称为“边境线上的国际小法庭”。

文章来源丨法治日报

记者丨石飞

编辑丨王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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