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布网络购物警示,揭露种种不良商家,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双11为什么这么难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双11为什么这么难做(坑多 你掉进过吗)

双11为什么这么难做

市工商局发布网络购物警示,揭露种种不良商家

随着今年“双11”购物狂欢节到来,各大电商早已厉兵秣马,喜欢网购的市民也是磨刀霍霍。不过,每年这一天的“网购热潮”过后,总会有一些人追悔莫及。11月9日,多名市民向记者吐槽网购的遭遇和里面暗藏的猫腻。据了解,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网络购物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一半以上。针对11月11日的网购高潮,市工商局近日发布了“2016双十一网络购物警示”,对于常见的网购消费陷阱进行了提醒。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渠道维权。

市民吐槽

收货十几天后出问题,超过无理由退货期限

虽然现在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法律约束,但不少市民发现自己网购的商品,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出现问题,如果退货就会遭到商家的拒绝。在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的周女士,平时忙于工作,生活中很多物品都是从网上购买的。可是网购以来,她购买的多件商品,都是在使用了十几天后就出了问题。

“今年7月份,我在淘宝网上一家店里看好了一款暖水壶,只卖29.9元。”周女士说,她毫不犹豫地下单了,并在3天后收到了包裹,取出后发现暖水壶确实挺好看,而且容量较大,和网店里描述的一样。可让她出乎意料的是,看似精美的暖水壶,用了11天后,壶盖就裂成了两半,无法继续使用。

“虽然当初购买的价格不是很高,但心里总感觉不舒服,毕竟用的时间不长。出现问题后,我赶紧联系了卖家,看能否给换个新的。可是卖家却称超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间,并且也不给换货。”周女士说,她打开该暖水壶的评价,发现很多顾客都说壶盖容易出问题。

不仅如此,在去年“双11”的时候,周女士在一家网店上看到了小家电在促销,于是她购买了自动吸尘器和电暖器。收到这两件商品后,同样用了十多天的时间,都出现了质量问题。“这两件商品共花了1120元,我强烈要求店家退货。遭到拒绝后,我又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了淘宝客服和当地工商部门。”周女士告诉记者,经过投诉,最终店家才给退了货。

各种现金优惠券免费领,使用起来却受限制

随着“双11”购物狂欢节的到来,不少网店打出了预付多少钱抵双倍金额的广告,同时也提供优惠券,消费者领到后在“双11”当天可以当现金用来购物。优惠券看似是商品的变相降价,可有的市民坦言,这种优惠券使用起来有各种限制。

家住奎文区金都时代新城小区的张女士表示,她这几天一直在逛淘宝网,先把喜欢的商品放到购物车里,就等“双11”那一天降价,然后付款。不少店家会提供优惠券,给消费者减少购物成本。“看似领到优惠券就能少花钱,其实没那么简单。”张女士说,去年“双11”前她领到了好几张优惠券,都很难用到实处。

“当时我连着看了好几家女装,发现每家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和店内商品的价格是绑定在一起的。比如在一家网店里,20元的优惠券无门槛使用,30元的优惠券需购买满299元的商品才能使用,而这家店里的女装价格多在150元以上,所以只有购买两件以上,才能使用优惠券。”张女士说,还有很多网店,只有购买三件以上的商品才能使用10元或者20元的优惠券,表面上看是优惠,其实是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

宣传促销信息满天飞,中间暗藏着木马病毒

“11.11超级预付狂欢启动,秋冬潮装满298减60”、“双十一购物,提前优惠”……随着“双11”临近,不少市民经常会收到类似的短信,让人欢喜又担忧。欢喜的是购物能省钱,担忧的是里面有猫腻。

奎文区早春园小区居民冯先生发现,近日手机里的推销短信突然多了起来,几乎一天好几条关于“双11”的推销短信。起初他还会打开短信看看是否有中意的商品,可是随着各类推销短信逐渐增多,他也没了选购的心情。“不仅如此,有些微商还借着‘双11’向我推销产品,甚至半夜也会发布类似的消息。”冯先生说。

寿光市圣城街道的居民田女士前几天在浏览手机网页时,突然弹出一条关于“双11”的购物软件链接。当时她没多想,直接点击了链接,这款购物软件很快下载安装到了手机上,并进入了相关界面。

“不知怎么回事,手机上收到短信,提示我消费了198元、126元、320元。”田女士说,看到这些短信,她意识到自己的手机可能是中病毒了,于是赶紧给银行客服打了电话,将自己的账号冻结,这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被消费的银行卡都是绑定在手机上的,才被这个暗藏木马病毒的软件吸走了。事发后,我赶紧报了警。”田女士说。

工商提醒

网购陷阱多要小心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非现场购物投诉量激增,共66件,占投诉总量的22.07%。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网店使用绝对化用语涉嫌虚假宣传,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和三包责任等。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市网络购物投诉61件,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

近日,市工商局网监办发布了“2016双十一网络购物警示”,对于常见的网购消费陷阱进行了提醒。工作人员表示,有的商家打着“免费送”的幌子吸引消费者,当收到免费商品时,却要支付比免费商品价格高几倍的快递费;有的商家声称商品是“海关罚没走私、朋友馈赠”等,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海外正品,实际销售的却是质次价高的商品……

工作人员说,某些不良商家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来欺骗消费者,网店或网站用不容易被消费者发现的地方设置合同格式条款,宣称对出售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能退货、换货,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就以此来推卸责任,阻碍消费者维权。再就是,通过线上联系线下交易的方式来欺骗消费者。个别不良商家通过自建网站或自然人网店宣传推广商品,消费者购买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通过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从而逃避监管。一旦发生纠纷,第三方交易平台没有该网店的交易记录,无法进行调节,消费者只能被动地与卖家协商解决。

除此之外,有些不法网站或网店通过设置丰富奖品来欺骗消费者,利用巨额奖金或奖品吸引消费者浏览网页,并购买商品,而实际上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中奖率却非常低。

可通过多种渠道维权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存好发票、收据等购物凭证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一旦遇到纠纷,积极与商家、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可以先通过相关证据与经营者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凭证据找购物平台客服,让购物平台协商解决。

当消费者与商家或购物平台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可选择商家或购物平台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当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仍然没有结果时,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消费者可到购物平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部门投诉,购物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有困难的,可以移交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协助处理。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仍不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时,可向本地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仲裁。当通过协调、投诉等方式纠纷仍未解决时,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也是处理问题的最终方式。

文/图 本报记者 邓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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