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市院挂职学习之旅

(三)

第四检察部 陈诗

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四型机关创建)(1)

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四型机关创建)(2)

“素兰姐,我有个案子上的问题,能不能请教您一下?”

“谈不上请教,你说说案情吧,我们一起学习!”

每当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出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问题向菏泽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靳素兰副主任请教时,她总是谦虚的这样回答我。在跟班学习期间,靳主任对待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待学习的积极热情,让我感悟颇深。

作为菏泽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民事条线的副主任,她不仅要办理纷繁复杂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还肩负着撰写典型案例、编写民事检察调研等工作材料的任务。

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四型机关创建)(3)

案件办理 认真负责

民事案件系统庞杂,却关系民生,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靳主任始终坚持和恪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职业准则,坚持质量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努力做好民事监督检察工作。自靳主任从事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以来,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近150件,抗诉采纳率近100%,生动实践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动司法理念。

业务学习 时时刻刻

“我昨天晚上回家之后又找了找资料,和你昨天讨论的那个问题我找到法律依据了!”这句话经常从靳主任口中听到,从检以来,她不间断的学习业务知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办案中总结经验,提高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足够的理论支撑。

文字工作 精益求精

近年来,市院第五检察部高度重视优秀案例的收集、挖掘和总结工作。靳素兰主任主导编写《民事检察情况反映》,定期刊发全市民事检察条线优秀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制度机制等,有力指导了全市民事检察办案工作,实现了推广监督经验、提升监督质量的系统性目标,有力的促进了全市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的提升。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条线共有6件案例入选上级院典型案例,1份法律文书入选最高检“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强素能、显担当,靳素兰副主任与千千万万忠于职守的检察官一样,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坚守着,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我要像靳主任那样,以永不满足的求知欲保持对待学习的热情,不断激发自身正能量,以不懈奋斗之姿为检察事业的稳步向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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