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碉房的文化内涵 藏族村落地名的空间格局(1)

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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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名是特定空间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村落地名作为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着多元文化信息,也是集体记忆的重要载体。研究村落地名的空间格局、生成机制与保护策略,对于传承乡土文脉具有深远的价值。以甘南州夏河县藏族村落为例,应用GIS核密度估计法刻画了地名的空间格局,从文化景观视角出发解读了藏族村落地名的类型和生成机制。研究表明:以文化型为主、自然型为辅、复合型补充的地名体系是藏族村落命名的基本范式;映射出深厚的自然性基因、恋地性基因、记述性基因和关系性基因等文化景观特质;环境指向、族源沿袭、信仰认同和区际交融是藏族村落地名生成的源发力量。制定地名保护名录、建立地名标识系统是藏族村落地名保护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藏族村落;地名;文化景观;夏河县

1.引言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村落地名作为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记录和稳定传递着经济生产、社会组织、宗教文化、军事战争等多类型文化信息,同时也是集体记忆的重要符号化载体。少数民族语言体系下的地名文化景观作为文化地理学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重要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长期关注。Wang等对广西钦州台语地名和广西壮语地名、王彬等对广东壮族地名景观、郑佳佳对云南哈尼族和黎族地名的人类学考察,探索了不同少数民族语言体系下地名在复杂社会生态系统中的起源、分布和演变等内容。藏语地名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学、藏学、民族学等领域,研究主题包括藏语地名的历史由来、命名构词规律、藏汉语地名翻译、地名与民族交融历史考证等。上述研究多为记述、描述和考证,而未能从文化景观视角出发,挖掘地名的景观类型和文化基因以及空间格局和生成机制。

地名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纳入200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UNCSGN)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中国《全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地名文化遗产鉴定》(MZ/T033—2012)也将少数民族语地名纳入地名文化遗产范畴。村落地名作为区域地名的组成主体,凝聚着深厚的地方文化内涵和社会群体记忆,是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其保护有助于传承地方文化特征和提升村落社区归属感。延续村落历史文化、保持地名的地域性、稳定性、延续性和叙事性成为村落地名保护的关键。

藏族村落地名既是藏族地区各类地名的缩影,也承载着文化基因和文化变迁。甘南藏族自治州是中国藏族的主要聚居区,被誉为是“青藏高原的窗口”。2017年底甘南州夏河县总人口为8.78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81.8%,境内有藏、汉、回等18个民族。辖13个乡镇,共计65个行政村428个自然村(图1)。本文以夏河县为例,根据《夏河县行政区划图》《夏河县志》等,分乡镇汇总了行政村和自然村地名共338个藏族村落地名,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借助GIS空间分析、数理统计方法,从文化景观视角出发解读藏族村落地名的类型、空间格局、文化特质和生成机制,旨在挖掘藏族村落地名的文化景观内涵,传承和延续乡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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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落地名的文化景观解读

2.1地名类型体系

根据夏河县藏族村落地名命名来源及其反映的自然与文化景观特征,山形地貌、水系草滩、动物植物、宗教寺院、部落名称和传说民俗等类村落地名出现频率高。以山、水、动物、植物等命名的村落反映了高原生态系统的自然景观和动植物;以宗教、传说、部落、民俗等命名的村落,反映了藏族文化景观特征;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村落地名,则反映出自然景观地名向文化景观地名的复合类型。因此,可将地名划分为三大类:自然景观型地名包括地貌、水系水文、动物植物和自然特征四亚类;文化景观型地名包括宗教文化、部落名称、姓氏人名、建筑工程、经济活动和纪念传说六亚类;复合型地名,以地景文化为代表(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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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自然景观型地名自然景观型地名是藏民族观察和认识自然的结果,直接记录和反映着村落所在地及其周边的客观自然环境特征,其中动物植物和地貌为自然景观型地名主体,分别占13.61%和12.13%。地貌类村落地名,常细致地表述为“沟、沟口、豁口、坡、山丘、岗”等地貌部位,直接映射出村落所处的自然地形特征和山地河谷居住环境,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村落选址的传统智慧观念——背山面水、防风避寒。动物植物类景观地名,往往以当地建群种或和特有种为地名,诸如植物类的马兰、马莲、柳树、黄刺等;动物类的熊、黄牛、骏马、马驹、鹰、百鸟、狐狸等。部分地名同时反映动植物生境,如“吉塘”(藏语意为“马兰滩”)、“灰隆”(藏语意为“猴子沟”)。水系水文类村落地名,以“滩、泉、渠、河、洼、塘”为主要地名来源,其中“塘”是指河流滩地,如尤江塘、浪格塘、桑尕塘、惹斯塘等,不仅表征了聚落选址的“亲水性”,也反映出自然水系同畜牧业和农耕业发展的紧密相关性。自然特征类地名是对村落周边的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象记述,借助标识性色彩、自然资源分布特征等命名村落,如“土壤颜色、石头色彩、山体遮挡、日落较早”等地名。总之,自然景观型地名分类记述着夏河县地貌、水系水文、动物植物和自然特征同藏族村落的关联含义,是分类记述和适应性选择的结果。

2.1.2文化景观型地名随着夏河县农牧业生产活动的开展,以及区内、区际经济活动和宗教文化的交流,文化景观型地名不断丰富。其中宗教文化类地名占文化景观型地名的13.02%,构成主体。宗教文化类地名,夏河县是藏传佛教尤其是黄教的主要分布区,著名的拉卜楞寺及其属寺在安多藏区具有深厚广泛的影响,村落往往以藏传佛教寺院活佛、赛赤出生地和其属民所在地为地名;原有寺院遗址上新建的村落则沿用寺院名称,与寺院空间及寺院经济共生的塔哇和加尔高村落等。部落名称类地名,部落是藏族最初的社会组织形态,具有厚重的历史渊源,相应地部落联盟或部落名称逐步转换为村落地名,充分体现了夏河县血缘和地缘关系。姓氏人名类村落地名,是藏族对后来者或外来汉族形成聚落的一种命名习惯,折射出夏河地区人口增长过程中不同程度的人口流动和定居过程,诸如“活佛的眷属村、亲王佣工村、逃难而来的难民村和修建拉卜楞寺的铁匠村等”。经济活动类地名集中反映了藏区特定地域经济类型,包括游牧业、河谷农耕业、商业、手工业等。建筑工程类地名,涵盖具有军事防御作用的土墙、碉堡建筑工程,表征区域历史性交通走廊的“古道旁、歇脚店、捷路、上山道”等地名。纪念传说类地名,一方面多体现吉祥美愿,另一方面纪念相关事件发生地,诸如“格萨尔王落箭处、扎帐篷地传说”等。总之,文化景观型地名,表现着夏河县藏传佛教文化、部落文化和高原农牧经济文化,是多元文化进程的真实体现和类型刻画。

2.1.3复合型地名复合型地名特指依托自然地形特征,将自然地物比拟为动物形象、人体特征、生活器物和文字等,人为赋予自然景观特定含义的地名类型,占夏河村落地名类型比例的10.65%。诸如“唐乃合”藏语意为“形像雄鹰的山”“玛日”藏语意为“形像老人胡须的山”“吉四木尕玛”藏语意为“形像三扣马绊的山”“奥门其”藏语意为“山形像旋在地上的藏文”等。根据人本主义地理学家段义孚提出的恋地情结(Topophilia)概念,村落及其周边作为“地方”主观性的承载区域,其主观性是克制、调节对“未知”空间恐惧感的选择,是对原始自然地理区域景观赋予人的情感、价值的融合。复合型村落地名以日常已认知的日常物对山体地形进行赋意,调节对地理空间的恐惧。所以,夏河县村落复合型地名是从自然到人文空间转化的过渡的类型,是人将地理景观经感情认知转化为文化景观的过程的类型,即“人化的自然”所显示出的文化性和自然性的融合。

2.2地名文化景观特质

村落地名文化景观特质与地名文化遗产的属性相关,由于其具有地理空间属性和非物质特性,地名文化的特征体现在其命名来源的自然地理环境、宗教文化场所、部落社会关系、事件纪念传说等。根据文化景观的内涵,从标识地理空间到呈现文化空间,有迹可循的文化自知到跨文化的交流,具有象征性意义的夏河藏族村落地名是在特定社会文化中有效的特定内涵表述。夏河藏族村落地名作为“地方性知识”,是当地藏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和地域内同自然环境、生产条件、生活习俗、文化情境等高度关联的产物。受启于曹帅强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景观基因的挖掘、胡最等对聚落景观基因图谱构建的研究,本文将地名文化景观补充为传统聚落景观基因重要组成部分,并借以分析夏河县藏族村落地名的文化景观特质。依据地名来源载体、表现形式和文化类型,将夏河藏族村落地名文化景观基因划分为自然性基因、恋地性基因、记述性基因和关系性基因(表2)。自然性地名文化基因以高原自然环境为载体,一般刻画生产生活微环境,是生态文化与人居文化的体现。恋地性地名文化基因以藏族神山和自然山体的景观象征物为载体,突出对神山和形像山体的表现,是生态文化和神山信仰文化组成,是自然性地名基因的演变。记述性地名基因,是族群来源及历史时期生产方式、建筑和道路设施实体的记述,是生产方式和人居文化的指征。关系性地名基因具有较为复杂的关系内涵,是多元宗教文化、部落文化体系下隐性社会关系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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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落地名的空间格局

3.1自然景观型地名的空间格局

自然景观型地名是藏民族对地理环境直观认识的产物,是对自然环境适应性选择的结果。夏河县地处青藏高原东缘和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总地势呈现西南高东北低,海拔在3000~4200m之间,科才、桑科、甘加三个乡镇属山原区,其他乡镇为高山峡谷区。这一地貌地势格局决定了村落的分布格局:河谷区多于山原区、低海拔区多于高海拔区。表征“沟、沟口、豁口”等地名集中分布在县域东部和东南部,即太子山山脉和大夏河河谷交错区;滩涂水文类村落地名,集中分布在夏河县域东北部,主要集中在水量稳定、河谷间盆地滩涂完整的山原区;动物植物类村落地名,集中分布在县域东北部,与森林、灌丛植被密集区域大体一致。大夏河、格河和博拉河河谷地带,自然地理环境复杂,自然要素丰富,其村落地名更倾向于以自然景观型命名(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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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文化景观型地名的空间格局

文化景观型地名直接反映着藏民族改造利用自然、创造传播文化的结果,同宗教文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等密切关联。文化景观型地名分布,整体在县域东部和西部,同宗教寺院、历史交通线、人口分布高度契合(图3)。宗教文化和纪念传说类村落地名,集中分布在县域东部,尤其是拉卜楞镇与王格尔塘镇之间;部落名称和姓氏人名类村落地名,分别集中分布在县域东部和南部;经济活动类村落地名,集中围绕拉卜楞镇分布,同城镇周边多样产业分工和社会组织分布关联,反映了城镇边缘村相较于单一农牧生产村落的差异性;建筑工程类村落地名,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南部,与临夏、碌曲等市县的历史交通联系相关。相较于自然景观类地名分布,文化景观型地名在甘加、桑科和科才三个草原牧业乡镇也呈现一定程度集聚,在同质化草原自然环境中的村落趋于文化景观型地名的选择。

3.3复合型地名空间格局

复合型地名在县域集中分布在县域东南部,在阿木去乎区域集中分布(图4)。阿木去乎镇区域位于群山屏围区域,德合河穿绕阿木去乎村落,始建于1760年的阿木去乎寺院是夏河县第二大寺院,也是区域文化的重要组成节点,“人化的自然”地名景观同其自然地形和文化认知融合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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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落地名的生成机制

文化是环境的产物,环境是文化的载体和媒介。夏河县村落地名文化景观是伴随着村落择环境而相生的过程,地名附着在空间上,与高原地理环境具有高度的贴合性,以及人文活动的高度关联性。

4.1环境指向机制

高寒缺氧、阴湿冷凉是夏河县最具特色的环境底质。山原区海拔高、气温低,多年冻土发育、气象灾害频繁、生态脆弱性强、景观单一、人口稀少;高山峡谷区切割剧烈、地形破碎、河流纵横、地质灾害较多、人口稠密,是高原环境的典型写照。生活在这样严酷的自然环境里,藏族先民不仅要与自然抗争、努力适应自然环境,挖掘自然环境要素为已所用,而且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和自然环境裹胁下,油然生成“自然敬畏”情结,不仅将自然环境给予的有利因素和空间尽可能纳入人类的生产、生活体系,而且对赖以生存的山水环境赋予“神性”,衍生出“万物皆有灵”的价值观念。在村落选址和命名的过程中,无一不体现着对高寒自然环境的利用、适应乃至敬畏和崇拜。自然环境孕育的山川河流、花草虫鱼等均以具象的形式出现在村落名称中,或者将环境要素赋予灵性、神性,以具象或抽象的形式嵌入村落名称,表达出明确的环境指向性。是人将地理景观经感情认知转化为文化景观的“地方性知识”的过程类型。

4.2族源沿袭机制

甘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除主体民族——藏族外,尚有回族、土族、东乡族、蒙古族、撒拉族、满族等多个少数民族。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及互融性并存,形成了汉藏过渡区域的多民族文化地域综合体。在甘南的民族演进的过程中,主要聚居的藏族,是唐宋时代以来青海和甘肃一带羌人、氐人、吐蕃人、吐谷浑人等融合、混血繁衍而形成的;汉族主要源于汉代和明代迁徙而来和屯垦者,回族、东乡族、撒拉族等穆斯林民族主要在蒙元时期迁入。由于各民族自身携带的“民族基因”差异,不仅形成了密切族源关系和认同,而且在长期的民族交往、碰撞和融合中生成了新型文化类型。但总体来看,藏族是高原主体族群,因此伴随着藏族形成的部落文化在甘南厚重而深远。历史时期,夏河地区分别形成以拉卜楞寺为中心的部落联盟和德隆寺为中心部落联盟,在县域境内共有南木拉、桑科、扎油、博拉等二十一个部落。1958年民主改革前,部落土官集权制和政教合一的体制是村落的基本体制,在民主改革后,以地缘为纽带的部落体制大都转变为乡镇、村落基层组织体制,部落名称大多变为村落地名,诸如“卡加、西告尔、鸟休、杂尔科系、措杂系、高古系、当科系”等。村落的社会组织由部落转变而来,而村落地名则沿袭了部落名称,记录了历史时期形成的复杂的部落社会关系,是村落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来源。

4.3信仰认同机制

甘南也是多元宗教分布区,历史上,藏族文化、汉族文化及伊斯兰教文化等在该区交汇混融,使该区文化呈现出边缘性和互融性特征,形成了汉藏过渡区的多民族文化地域综合体,但占据主体和主导地位的是藏传佛教文化。藏族全民信教,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信奉的寺院,部落-宗教寺院体系形成高度统一的结合体。凡有寺院的地方,其周围必形成“塔哇”——“寺院周围的村庄”,且寺院历史愈悠久,等级越高,规模愈大,其周围的村落规模也越大。寺院僧侣来源于本部落信教家庭,经济上受本部落教众供养,而聚落需要寺院的保护和信仰慰藉。因此,部落-寺院-村落之间存在着典型的“共生”关系,村庄地名自然也烙上深刻的民族群体信仰记忆。有的直接以寺院名或宗教词汇命名;有的则以当地寺庙作为地理坐标,根据不同的方位进行命名。

4.4区际交融机制

甘南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北边缘,自古就是“唐蕃古道”和“茶马互市”的咽喉。历史上形成的甘青古道和甘川藏古道,以及麻当-循化道、甘加-河州道、甘加-同仁道、拉卜楞-同仁道、拉卜楞-河南蒙旗道、拉卜楞-松潘道、拉卜楞-拉萨道等,不仅将广大的高原地区和中原地区密切勾连起来,而且携带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文化基因,当这些基因散落在甘南本土时,便生根发芽,并将民族记忆、地域记忆以地名的形式镌刻在甘南大地上。今天仍能从部分村庄名称中寻觅到与移民相伴的姓氏、人名、村名及至建筑身影,见证了区际交往互融的史实。

5.村落地名的保护策略

村落地名不仅承载厚重的民族、历史文化记忆,而且折射出鲜明的地域特色。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转轨、社会转型和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乡土文化正在历经着痛苦的断裂、消逝困境,村落也面临着空心化、空巢化等一系列问题,如何传承乡土文脉、振兴乡村发展,是每个地区面临的共性议题,作为乡土文化遗产的地名,也亟待保护传承。

村落地名的保护,既要保护村落物质空间,也要保护文化空间,保持村落地名的相对稳定性。村落地名的共现空间单元要与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分区相契合,构建符合夏河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地名命名体系。各级各类地名要以地理实体的空间位置关系位为基础,梳理地名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形成点-线-面层次分明的地名系统。

5.1制定地名保护名录

200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UNCSGN)参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指出:制定地名保护名录和申遗是有效的保护方式。夏河县村落地名记录和见证着地区生态文化、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等信息。结合县域传统村落、特色村寨保护体系,登记公布优秀传统村落地名、制定村落地名保护名录,分条目建立村落历史地名信息数据库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地图。

5.2建立地名标识系统

现在的村名标识系统,仅有村庄名称(一般为藏、汉文),缺少反映村落历史、文化、渊源、故事等深厚内涵的信息,使得“标识”系统仅能指示村庄位置,无法承载村庄文化。因此,地名标识系统不仅要在形式丰富多彩,更要在内容上深刻厚重,能共同反映村落地名的环境特征和历史文化传承。借鉴地名叙事内容派生村庄形象内涵。结合道路交通标识、旅游景区标识和城区路网名称标识系统建设,通过完整标识表述历史地名的地域场所,增加部分重要历史地名的说明文字。

作者:李巍 杨斌

来源:《地理研究》2019年第4期选稿:何铂羽

编辑:吴雪菲

校对:张纯瑜

审定:刘优华

责编:洪珊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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