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邶风·击鼓》。

《邶风·击鼓》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此诗描写主人公被迫从军南征,调停陈、宋两国关系,长期不得归家而怀念家乡亲人。诗从体现战争气氛的鼓声写起,渲染出一幅兵荒马乱的情景,表达了主人公怨怼而又无奈的心情。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与现实进行对比,在结构上形成顿宕;在叙事中又间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澜,手法独到。

战友情深意重如同一个人(原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1)

作品原文

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白话译文

战鼓擂得震天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

跟随将军孙子仲,要去调停陈与宋。长期不让我回家,使人愁苦心忡忡。

安营扎寨有了家,系马不牢走失马。叫我何处去寻找?原来马入树林下。

一同生死不分离,咱们誓言立心里。我曾紧握你的手,到老和你在一起。

叹息与你久离别,再难与你来会面。叹息相隔太遥远,难以实现我誓言。

战友情深意重如同一个人(原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2)

创作背景

《邶风·击鼓》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认为它是“戍卒思归不得之诗也”。关于此诗的时代背景有不同说法。《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许政伯认为是指同年秋,卫国再度伐郑,抢了郑国的庄稼。这两次战争间有兵士在陈、宋戍守(《诗探》)。清代姚际恒《诗经通论》则认为:“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姚际恒以为《毛诗序》所说“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在卫穆公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