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日内缴纳税款,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契税的办理流程?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契税的办理流程(契税申报办事指南)

契税的办理流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30日内缴纳税款。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广西壮族自治区契税税率为3%。

报送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2份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军人证、武警证、驾驶证或其他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只需要提供其中任意一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人员身份证明》第三联以及本人有效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享受契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