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一块评估价800万、起拍价720万的百达翡丽手表在某网络拍卖平台拍卖引发关注。
一同拍卖的共有19件物品:百达翡丽牌手表2块、帝舵牌手表1块、卡地亚牌手表1块、伯爵牌手表1块、法兰克穆勒牌手表1块、玉器把件2块、玉器挂件1块、翡翠挂件1块、翡翠戒指1只、翡翠手把件1块、项链1条、金条4根、仿古青铜器花瓶2只。物品所有人为程瀚,拍卖方为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京报记者获悉,程瀚就是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他已于去年11月因受贿、徇私枉法罪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 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此次拍卖的19件物品,都为程瀚受贿所得。
程瀚(资料图)
据标的物介绍,这19件物品的起拍价格在2千元到720万不等。其中帝舵手表认定价2万、起拍价1.8万,型号为18K,325机芯的百达翡丽手表认定价10万元、起拍价9万元,卡迪亚手表认定价格5万元、起拍价4.5万,伯爵手表认定价格3万元、起拍价2.7万,法兰克穆勒手表认定价4万元、起拍价3.6万元,型号为5002P-001的百达翡丽手表认定价格800万、起拍价为720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截至7月16日上午11点,除1只仿古青铜器花瓶在延时拍卖外,有多件物品拍卖已成交,成交价均高出了评估价格;型号为5002P-001的百达翡丽手表则流拍。
型号为5002P-001的百达翡丽手表
据拍卖平台显示,这块手表已有53093次围观、649人设置提醒,但没有人报名。蚌埠中院一名负责此次拍卖的法官对新京报记者介绍,这块流拍的手表,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会在一到两个星期内安排第二次拍卖。
据《程瀚受贿、徇私枉法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这块价值千万的手表原为一名商人所有。
判决书称,2007年7月至2014年8月,程瀚利用担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安徽蓝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徽百金瀚投资有限公司蓝鼎九号公馆酒店股东仰某的请托,为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处理突发事件等事宜提供帮助。2014年4月,程瀚在仰某的家中拿走仰某价值1300万港币的“百达翡丽”牌手表1块,折合人民币1030.51万元。
公开报道显示,程瀚也是在十九大后宣判的落马厅级以上官员中,因认罪态度差被从重处罚的第一人。
去年11月9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依法维持此前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程瀚受贿、徇私枉法一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
去年7月13日,蚌埠中院一审查明,2006年至2015年2月,程瀚先后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在此期间,程瀚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获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在大肆受贿的同时,程瀚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认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795.523644万元,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且被告人程瀚认罪态度差,悔罪态度不诚恳,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量刑时对此予以适当考虑。蚌埠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程瀚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程瀚当庭表示提出上诉。程瀚及其辩护人上诉提出原判认定收受贿赂与事实不符、其构成徇私枉法罪证据不足,原判量刑过重。
在二审中,安徽省高院认为,程瀚认罪态度差,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该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官方履历显示,程瀚出生于1963年11月,安徽繁昌人,其仕途也仅在安徽一地,长期任职安徽省政法系统。1985年7月,他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后,就进入省公安厅办公室工作,1997年出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后任公安厅一处处长、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等职。
2007年4月,程瀚出任省会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并在次年被明确为副市长级。2011年4月,他同时进入市政府领导层,担任副市长。
据媒体报道,作为省会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著称,其曾“掌掴副局长”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熟悉合肥公安系统人士证实,大约在2013年前后,因意见不合,程瀚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由于用力过猛,这位副局长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事后,该副局长家属就一直向安徽省有关部门举报程瀚,而程瀚也由此被称为“耳光局长”。
2014年8月,程瀚首次离开公安系统,调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16年,中央第五巡视组进驻安徽。当年5月,程瀚被查。
程瀚(资料图)
程瀚的另一项罪名是犯徇私枉法罪。法院认定他“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案件,帮他人‘平事’,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一审时检察机关披露了相关案情。
据指控,2013年上半年,王某某、李某商议购买偷拍设备,偷拍他人隐私,再向当事人敲诈钱财。
2014年6月12日,两人在浙江省杭州市将一个U盘及一封敲诈信邮寄给了时任合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程瀚。次日下午,该U盘经过签收查看,内容为程瀚的隐私视频和图片,信件内容称已掌握程瀚的不法视频,还未交给纪委和上级部门,要求程瀚给钱,否则将向社会公布。
2014年6月16日上午,程瀚让下属到其办公室,谎称其与妻子住在酒店被人偷拍并遭到敲诈,要求安排调查。程瀚为掩盖私情,要求对其被敲诈勒索一事书面立案侦查,并要求不要从公安协同办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安排技术人员将使用过该U盘的电脑进行技术处理,并随后要求将该案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挂在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上。
6月19日16时许,王某某在淮北市被抓,并在当晚被带回合肥市公安局审讯。审讯前,程瀚召集三名下属开会,明确要求由其三人进行审讯,其他人不要参与。审讯时不问具体敲诈细节,只问有无相同的视频复制品,是否有同伙。
经审讯,王某某供述备份U盘藏在淮北市自己住处的桌子背面。次日上午,该备份U盘从淮北市被取回交给程瀚。程瀚查看后,再次要求围绕有没有类似的U盘,是否有同伙进行审讯,并明确表示如果王某某态度不错就不追究责任。后程瀚以王其某态度不错为由,让下属将王某某放走。事后,备份U盘也被销毁。
同在6月20日,合肥警方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已锁定并准备对李某实施抓捕的情况下,程瀚要求放弃抓捕。后程瀚被敲诈勒索案未再进行侦查,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王李两人脱离司法机关侦控。
附19件拍卖实物:
1、仿古青铜器花瓶(仿古青铜器,瓶颈处有花纹)
2、仿古青铜器花瓶(仿古青铜器,瓶颈处无花纹)
3、圆形手把件(翡翠)
4、翡翠戒指(PT750托)
5、百达翡丽手表(18K,325机芯)
6、双鱼玉器把件(俄罗斯白料)
7、观音挂件(翡翠)
8、法兰克穆勒(PT950,自动表)
9、观音挂件牌(和田白玉)
10、兔形玉器把件(和田玉)
11、伯爵手表(白金镶钻男表)
12、帝舵手表(带钻女表)
13、卡地亚手表(白金男表)
14、百达翡丽手表(5002P-001)
15、香奈儿项链(白金,镶钻)
16、4块生肖金条
新京报记者 何强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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