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淄博市暨张店区见义勇为表彰会举行,授予湖中救人的古稀老人韩明花“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

山东51岁大叔勇救落水少年(淄博古稀老人韩明花)(1)

淄博市民韩明花今年71岁,家住张店区公园街道金信园社区。9月13日11:40左右,她正在淄博人民公园健身,发现在湖心岛有一年轻女子轻生跳湖,这位古稀老人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果断下水施救,几经努力将女子拖到了浅水区,在公园救生船的帮助下两人成功上岸。

山东51岁大叔勇救落水少年(淄博古稀老人韩明花)(2)

“当时我们就在附近锻炼,听到呼救后赶过去一看,一个女子在湖里扑腾,已经快没过脖子了。”韩明花回忆说,她本来想等公园的人开船过来,但是他们离得太远了。

韩明花当时来不及多想,脱下鞋子,一步一步慢慢靠近,将手伸向女子。湖中的石子特别湿滑,她的双脚站不稳,加之女子挣扎后不断下沉,便跟着一块儿滑进了湖水。此时,韩明花极力让自己冷静,发现距离自己不远处的岸边有一些蒲草,她抓着女子,奋力向蒲草的方向游去,终于抓住了蒲草,用尽全身力气把女子拉到岸边。

上岸后,附近赶来的救援人员立即对轻生跳湖的女子进行检查和安抚,发现其并无大碍。韩明花经检查身体无恙后,到附近休息处换下湿漉漉的衣服。等她放松下来才感到身上的疼痛,右臂也开始酸痛,救人过程中,她的手一直拽着女子。

“这种事让咱遇到了,就不能袖手旁观。”韩明花说,“也不知道当时哪来这么大力气,就一直想着救人最重要。”

救人行为发生后,张店区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淄博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救人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条例,一致同意并报淄博市及张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批准,分别授予韩明花“淄博市张店区见义勇为标兵”和“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00元和10000元。

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刘炳俊说:“韩明花老人的身上体现了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我们应该弘扬这些正能量,让这样的善举越来越多,身边的好人越来越多。”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佳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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