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问:律师你好,我在2020年受到人身损害,去年起诉到法院,经过人民法院委托进行了伤残鉴定,于2022年7月22日开庭审理。请问最后人民法院判决时的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以哪一年为主?
答:应当以首次立案,人民法院一审辩论终结时为时间节点。具体到你的案件,如果法庭辩论已经终结,应当以2022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公布的2021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713元作为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而“一审辩论终结时”应当以首次立案时的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为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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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高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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