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甄别。对所有微信举报件统一登记,逐件编号,进行跟进、分类整理,经领导批示后,由宣传部统一分流转交或移送办理。
二是及时流转。及时锁定微信举报反映的腐败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
三是快速核查。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微信举报,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信访件,立即组织人手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向举报人通报调查进展,并争取举报人的配合。
四是跟踪回复。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实名微信举报,面对面向群众反馈信访问题,告知处理结果;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举报人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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