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的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等因素综合计算的。
但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比较特殊的退休群体——退休中人。所谓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过渡期,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中人既有企业的退休中人,也有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
企业中的退休中人,主要是指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1996之后办理退休的企业职工,企业退休中人最显著的特征是,在当地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的连续工龄和实际缴费年限,全部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来处理,在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要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计算完全是按照新办法进行的,虽然有的地方也是采取新老办法进行对比计算的,但各地的计算办法并不完全统一,像广东等地直到2021年才基本理顺,才补发理顺后的过渡性养老金。企业退休中人由于处于养老保险改革的初期,社会的关注度不高,一切都显得比较平静。
除了企业的退休中人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办法,社会关注度一直比较高,这主要是退休制度改革的过渡期,如何确保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不会因为改革而出现下降,如何在两种制度的过渡期取得平衡,确保“保低限高”的原则得到体现,的确是一个非常复杂而现实的问题。
为确保“保低限高”的原则体现在养老金的计算过程中,按照制度设计,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实行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为新制度的顺利实施设立了一个10年的过渡期,正是这个过渡期,在社会上激起了千层浪,导致很多退休中人,从退休到去世,还不知道自己的养老金究竟是多少,是怎么计算的,这的确让人感到有点遗憾。
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到现在已经过去了8个年头,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和养老金计算办法也在2015年底之前全部落地,但是很多地方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还是没有理顺,绝大多数退休中人领取还是按照老办法计算的临时性养老金。
按照中人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计算的部分,需要按照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的人员作为第一年,到2024年9月30日结束。现在已经是2022年,过渡期已经过去了8年,按照过渡期办法的规定,2022年退休的中人应该是享受高出部分的80%,但在很多地方退休中人还是没有领取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
能够拿到自己正常的养老金,也就是新办法计算高出老办法部分按比例计发的养老金,是很多退休中人的期盼,但这种期盼在部分地方还是无法落实的。目前像四川等地已经落地,早年退休的中人已经拿到了补发的养老金,新办理退休的中人领取到了理顺后的养老金。但也还有部分地方没有理顺,究竟什么时候理顺,无法找到公开的信息或是规定,这大概就是中人们比较郁闷的地方。
综上所述,随着2024年即将到来,在中人养老金已经理顺的地方,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就是正常的养老金;在有的地方是在退休时来不及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先按照老办法计算的预发,过一段时间也会补发按照新办法计算按比例计发的差额部分;到了2024年9月30日之前,所有中人的养老金都会完全得到理顺,领取到的养老金都是自己正常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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