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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被盗用了注册了公司怎么办(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

信息被盗用了注册了公司怎么办

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公司,应如何维权

案情背景:小北系中宇省宇南市城南区居民,2021年小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时发现,宇北迅达种养殖有限公司的股东信息中其姓名赫然在列,后来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发现其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发起人为天南海北投资公司及小东,随要求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天南海北投资公司、小东清除小北作为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股东,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推诿搪塞、不予解决问题

基本诉求:小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向人民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天南海北投资公司、小东停止侵害其姓名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去除小北作为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股东的登记信息,并登报道歉。

裁判要旨: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使用原告身份证、姓名将原告注册为被告宇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股东,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被告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去除原告作为被告股东的登记信息,并赔偿原告维权损失、公开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去除原告小北作为被告北迅达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股东的登记信息,赔偿原告律师费等实现维权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诉讼指南:

(一)案由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该类案件属于姓名权纠纷。

(二)诉讼请求的明确:1.被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去除原告作为被告股东的登记信息,2.赔偿原告为维权而实际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邮寄费、住宿费等维权费用,3.赔偿原告精神损失,4.被告向原告公开道歉,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证据材料:

1.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材料(一般情况个人即为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告主体信息材料(企业可提供企业信息查询单)

3.被告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被告墨况公司工商登记内容

4.被告工商登记中涉及原告签名签章的笔迹、指纹印章等鉴定意见

(四)注意事项

1.鉴定意见建议在诉中申请法院委托鉴定

2.经济损失不宜主张过高,一般仅支持律师费、鉴定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

3.精神损失不宜过高,一般仅仅判决象征性赔偿

判例参考:

1.(2021)京0107民初16190号民事判决书

2.(2021)京0114民初3597号民事判决书

3.(2021)云0103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

注:本文中涉及的人物姓名、企业名称以及省市县等地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