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拆迁名单(首批试点镇海的新市民)(1)

镇海拆迁名单(首批试点镇海的新市民)(2)

2022年宁波(镇海)新市民

综合保障保险首批试点公告

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现面向全区流动人员开展宁波(镇海)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首批试点。现将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员

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并在镇海区内居住的,年龄在16-60周岁的流动人员。

二、积分标准

流动人员申请综合保障保险的量化积分需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三、计划总量

2022年宁波(镇海)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首批试点计划总量不超过400人,最终名单根据报名情况和积分排名来确定。

四、申请程序

(一)量化积分申请。未申请量化积分且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按照《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暂行)》(详见附件3),请在4月2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申请量化积分。

(二)保险报名申请。量化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的流动人员请在5月20日前电话或者现场向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保险申请。

(三)申请名单确认。区流管办对申请本次积分保险人员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量化积分排位前400名名单,如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根据申请人在我区居住年限、社会保险、文化程度等综合情况安排,并短信告知流动人员。

五、参保方式

首批试点由区流管办免费为申请名单确认的400名流动人员参加宁波(镇海)新市民综合保障保险。

附件:1.保险项目

2.咨询电话

3.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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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流动人口管理办

2022年3月30日

量化积分申请窗口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镇海拆迁名单(首批试点镇海的新市民)(3)

太平洋保险公司咨询电话:86299161

来源:镇海区流动人口管理办

编辑、一审:胡馨文

二审:张琼瑛 终审:章振剑

镇海拆迁名单(首批试点镇海的新市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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