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男主人公叫袁方,他常年旅居英国很少回家,但是现在他正心急如焚地往家里赶,原来有人告诉他,他们家唯一的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正在挂牌出售,而且还是低价贱卖,原本价值110万的房子只挂出了90万的价格。但真正让袁方担心的是自己的母亲李凤珍,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家里头已经没人了,那会是谁在卖自家的房子呢?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卖房子的人竟然会是她。袁方不仅认识而且还特别熟,老太太叫王兰芝,是袁方一家五十多年的老邻居,袁方都是她看着长大的。
他赶紧跑到相关部门去查了一下,发现自家的房子已经在王兰芝的名下,袁方把这几年发生的一些事情拼凑了起来,瞬间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太疏忽了。袁方说父亲离开得早,他和母亲李凤珍相依为命,可是后来自己去了英国,就很少回家了,从此母亲就一个人住在位于北京朝阳区丰台路的一套两居室里无依无靠。后来母亲生病卧床不起,可是由于工作关系,袁方依旧没有办法回家照顾母亲,这就让李凤珍老人的日子特别的艰难。
在这个时候,老邻居王兰芝出现了,虽然年岁差不多,但是王兰芝身体硬朗,她热心地照顾起李凤珍,从端茶倒水,到洗衣做饭,方方面面都很贴心,她还会时常给袁方打电话,让他知道李凤珍的境况。这么一来袁方心里就特别的感激,从此之后袁方基本上就把母亲托付给了王兰芝。可是哪里想得到?自己竟给有心之人谋取自家房子的机会,袁方认为她是用了诈骗手段谋取了自己家的房子。
法庭上的王兰芝不承认自己是诈骗,她说当年李凤珍生病的时候,儿子不在身边一个人特别可怜,自己和女儿平时不太忙,就常常去照顾她,陪她聊天解闷,这完全是发自内心的,至于房子自己更没有主动索要过,那是李凤珍主动给她的。在李凤珍病重期间,她总是很神秘地拍床,她就帮忙查看,最后在床垫缝隙内找到了一张旧报纸,里面包着一张赠与协议,将赠予协议翻开,上面大致说着,在李凤珍病重期间,谁照顾了她,她就把自己的房子赠给谁。
将唯一的房子送人,王兰芝觉得难以置信,后来她才得知,主要是因为李凤珍寒了心,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结果自己快不行了,孩子还不在身边。王兰芝她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她有个女儿结了婚,也生了个小外孙女,问题是这个女儿小的时候被雷电击打过,导致智力上有些残缺,而女婿窝囊、没出息还有癫痫病,王兰芝一直想让女儿跟袁方在一起,以后可以当母女俩的依靠,而且曾经袁方也占有过自己的女儿,女儿还为他打过一个孩子,可后来袁方出国了,这段感情就没再继续下去,她觉得如果将房子握在自己手里,袁方就会回来,这样他与女儿一定有机会再续前缘,她想以房换女婿。
王兰芝决定接受李凤珍的这份感谢,当时她赶忙打电话把她的妹妹王兰荣叫了过来,而另外一个邻居王可也正好在现场,她希望他们俩能够帮着证明这份赠与协议的真实性。王兰芝签署了赠与协议,得到了这套百万房产。这个所谓以房换女婿的说法,袁方听来大呼荒谬,他称全是谎话,王兰芝声称想让他赶快回来,但事实证明,她并不想让他回来。
当时母亲去世是八月份的事,可是王兰芝九月份才打电话告诉袁方,当时他手头有事,但他还是准备立马回去,结果这个时候,王兰芝表示说事业要紧,她都办妥当了,这么一来,袁方就继续留在国外工作。谁知早在李凤珍病逝几个月前,王兰芝跑去给李凤珍办身份证,这不是一张普通的身份证,上面是李凤珍的名字,王兰芝的头像,因为二人在体型、脸型上都挺相似的,所以派出所这边并没有发觉。
她为的就是房产证,尽管手握所谓的赠房协议,但毕竟得到房产证,这一切才算是名正言顺。可袁方家的房子那并非商品房,而是单位的职工宿舍楼,这种房子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交易的,如果王兰芝想要把房子拿去卖,首先要从企业手里把房子的产权买下来,从福利房变成商品房然后才能出售。
办理这个手续很复杂,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所以有了那张特殊的身份证,王兰芝可以说自己是李凤珍,这一切才能够继续进行。王兰芝后来表示,她前后花了二十万,找了个叫六子的人帮她办理下来的。袁方在仔细地调查过程当中,还发现了一件更加出乎他意外的事情,母亲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可是母亲单位上的很多同事,竟然都不知道母亲李凤珍已经去世了,最终他想到了养老金,母亲去世后并未通知过单位,所以养老金依旧在发,王兰芝一直领着母亲的养老金,几年下来领走了5万块。
随后两个证人也表示,赠与协议是王兰芝的字迹,他们到场时协议就是已经写好的了,至于是否是真心赠与,他们也不知道,而且据他们所知,袁方与李凤珍感情非常好,不存在让人心寒的说法。面对种种证据,王兰芝最终承认,一切都是她精心谋划,只为骗取李凤珍房产,如今她已经知错,希望法官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她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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