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隶属于四川省内江市,东靠重庆市荣昌区、南邻泸县、西接富顺县、北与内江市东兴区接壤。
隆昌境内置县的历史可追溯到唐代,距今已有1300多年。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境内置来凤县,县治设在双凤驿;武德九年(626年)并入富世县;贞观二年(628年),境内又置隆越县,634年废县。
以隆昌为名置县,是从明朝开始的,至今已有439年的历史。
隆昌地域古为隆桥驿,当时,四川巡抚谭伦认为:隆昌境驿界泸州、富顺、荣昌诸境,四野寥旷,不利于朝廷统治。谭伦为弭盗安民计,上疏皇帝请求增设县治,以图治安,获得准许。
隆庆元年(1567年),割泸县2里、荣昌县4里、富顺县14里置县,名为隆昌县。县名一是政治因素,寓兴隆昌盛。二是地理因素,隆昌唐朝时属昌州地,且于唐朝隆越县地置县,而建县时县治设在隆桥驿(今金鹅镇),所以取名为隆昌县。
2017年4月10日,经民政部民函[2017]72号及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隆昌县,设立县级隆昌市,以原隆昌县的行政区域为隆昌市的行政区域,隆昌市由四川省直辖, 内江市代管。
隆昌市总面积794平方公里,辖16镇、2乡、1街道办事处、1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人口78万人。
隆昌自古以来北接秦陇、南通滇海、西驰叙马、东达荆襄,以弹丸之地而当六路之冲,被誉为“川南门户”。重庆直辖后,即成为“川东大门”,成为川渝合作的桥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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