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法则

1993年在美国芝加哥举行的世界宗教议会大会上签署的《全球伦理宣言》中,将中国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定义为伦理的黄金法则,也是道德的最高标准。全世界的人将这句道德箴言认定为了人类道德准绳的最大公约数,我们作为中国人肯定是无比骄傲和自豪的,两千多年前孔子的一句话居然到了今天还备受国际大众的重视,这是我们的国宝也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

既然是国宝和智慧结晶,也必然是被束之高阁的,它可以作为一个象征,一个最高标准。最高标准的意思就是:不需要人去做到,但是要人们知道。

为什么?因为离开了语境,单凭这句话来看,不可能放眼天下皆准,根本做不到。不但做不到,这句话在古代儒家伦理下还是灾难和惨案的托词。


人生的七个黄金定律(黄金法则)(1)


谁才算是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古至今都是最权威的道德训诫,在解读它之前,我们要先弄清楚两个概念,“己”是谁?这个不用过多的阐述,就是自己,就是“我”;“人”呢?这个就比较复杂了,你和他算是人吗?你用眼睛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四肢,敲了一敲脑袋,肯定的回答道:我是人。如果我说这不一定,你一定会怒气冲天的给我一拳,这是因为现在人已经脱离了儒家伦理的约束,大家都可以算是人了。

在五胡乱华的时候,前秦皇帝苻坚被围困长安,从皇宫到大街上都是饥民,士兵根本没有力气作战,他的做法就很具代表性,直接将三千宫女杀死,充当军粮。古代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就拿女人来说,妻子不可以杀,妾虽然也不能杀但是可以随意赠送,因为他们不属于“人”的范畴,而是财产。“财产”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找到一千个充分的理由,损坏掉或者杀掉。


人生的七个黄金定律(黄金法则)(2)

最恶心的是唐朝的张巡和东汉的臧洪,他们都做过同样的事情。最后战争结束成为了胜利者,居然还以道德楷模自居。这个时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而成为了奸贼的道德借口和托词,东汉的臧洪会说:”我自己不愿意被当做粮食吃掉,所以我不能要求唐朝的张巡把自己作为粮食让士兵充饥,我们身边有很多看似人的东西,其实不是人,找个借口吃掉他们就好了。”

或者你会说,我的例子太极端,而且是古代发生的事情,今天“黄金法则”肯定没有错,我们应该完全遵守。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么说明你是一个道德情操非常高尚的人,值得我们学习。下面我就说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逻辑悖论。


人生的七个黄金定律(黄金法则)(3)

“黄金法则”的逻辑悖论

如果张三是一个非常悲观厌世,非常想放弃自我,时刻想着自杀又没有勇气的人。突然有一天他见到了正在自杀的李四,那么他应该怎么做呢?如果他去救了李四,那么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违背了,因为张三自己都觉得生活太苦,不如一死了之。

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他应该站在原地,默默祝福,只希望李四去的不要太辛苦,下一辈子不要做人了。如果他真的这么去做了,又和世界上的“常规伦理”所违背,这就是黄金法则的悖论,经常会让人陷入两难的境地,要摆脱两难就只有自身抽离出来,就好比张巡和臧洪一样,对于自己而言遵循“常规伦理”就好了,对于别人能用上“黄金法则”的时候一定以最高标准要求。


人生的七个黄金定律(黄金法则)(4)

我们现实中有一个非常典型、非常具体的例子。某高居不下的商品,人人都知道如果一年没有人去购买它,它的价格自然不会那么坚挺,这个“如果”就需要所有人的自觉性和毅力来配合,作为“我”肯定希望其他人都去遵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仅仅是希望别人去遵守而已,因为在别人遵守的过程中,我只要经济达标马上就会去购买,这样不但能够即时满足虚荣心的快感,又能够有图谋利益的机会。

这样看来所谓的“黄金法则”其实只要把它放在那里,束之高阁即可,人们根本没有去遵循的理由和必要。因为我们都希望别人去奉行,而自己却总喜欢抽离出来,不在这个约束范围之内。


人生的七个黄金定律(黄金法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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