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发布了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据通报,这是一起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悲剧事件。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男,62岁)从外省抵达上海,并持刀捅伤被害人黄某某(男,54岁)致其死亡。案发地点是江宁路某公司内部。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1)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很多年前,代某某和黄某某一起合作做生意,随着两人多年的经济往来,相互之间的信任度也在增加,黄某某开始以资金周转不来为由,暂缓付给代某某货款。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2)

一开始代某某考虑到两人的交情,以为黄某某只是短期遇到了困难,就同意暂缓一段时间,但是随着时间的加长,黄某某欠下的货款越来越多,代某某开始感觉情况不对了,就停止向黄某某供货,同时要求黄某某尽快归还所欠货款。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3)

但是黄某某一直拖着不给,打电话也无济于事,上门要钱,黄某某也是上手一摊,代某某也一直拿他没有办法。

代某某是贵州人,每次来趟上海来回花费都要800多,但是却一分钱都没有要到。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代某某只能诉据法律,跟黄毛毛打上了官司,代某某天真的认为,我要不回来钱,法院总可以帮我要回来吧。

由于借据之类,包括聊天记录都在,这场官司代某某理所当然的申诉了,但是法院虽然判黄某某还钱,但是黄某某一直拖着不还,代某某还是拿他没办法,一分钱都没有要回来。如今,代某某都62岁了,这些年生意也不好做,自己经济上也很困难。代某某再次从贵州来上海找黄某某要钱,因为之前的教训,他知道如果还是跟以往一样,那去了也是白去。于是他在口袋里藏了一把刀,想着能不能吓唬一下黄某某。4月10号,他在上海某个办公室找到了黄某某,黄某某依旧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双手一摊,表示没钱,代某某想起这么多年自己讨债的遭遇,对黄某某已经恨之入骨,情绪失控之下,他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具,捅向黄某某的胸部,黄某某当场死亡。

黄某某在在上海这个地方能开得起公司,不可能没有钱的,作为公司的老板,他就是认准了不还钱代某某也拿他没办法。所以他故意有钱不还,如今死在自己的公司,很多人认为他是,罪有应得。实在没钱那还情有可原,他这属于有钱不还,当老赖上瘾,无耻之徒!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4)

官司打赢了,为何要不到钱?法院在干嘛。法院说他欠你钱是事实,法律承认,都要钱自己想办法。

其实现在这个情况已经非常的普遍了,特别是最近三年疫情,很多人都是负债的欠网贷,信用卡或者欠私人的钱,你欠我,我欠你,很多人都要我回来载我门,打电话都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很多人只得选择法律的方式,但是你花钱请律师打了官司,结果还是要不到钱,法院说你他欠你钱是事实,但是你想要钱,那你自己需要去想办法。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5)

官司打赢了,执行根本没人管,都让胜诉人自己找财产执行,一个普通人去哪找藏匿财产?就算找到了执行厅也会有理由没时间拖着不办,等再执行早转移了。现在尽量不要打官司,浪费时间和精力,少点把帐结了也行。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6)

要求文明要债守法要债,可是谁为文明守法撑腰?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私人之间的借贷属于民事纠纷,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把钱借给你,你不还我钱,这不违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而已,你要要债,那你必须要说法,你不能去我家里面影响我的生活,也不能骂我,更不能打我,你要债可以的,但你必须态度要好。这样就导致很多债主,面对借款人下跪磕头,他都不还钱,正所谓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爷爷。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7)

老赖成本太低,国家应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处罚措施!

老赖成本太低了,第一次就是个拘留,再不执行才会强制执行,而且没有经济能力,没有财产用于抵押还是拘留。设立一个工厂,就关这些人,正常发工资,直接发给被欠债人。管理么,跟监狱一样就行。如果没有劳动能力,让被欠债人出钱,一天十块,关到死。现在网上还有一大堆人在发表言论,说要放松对被执行人的执行措施。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8)

就中国现在法院的判决,大量流于纸面化,执行工作流于表面化,社会诚信丧失的情况下,恰恰应该大力的推进加强执行工作。老赖禁止乘坐各种交通工具,禁止餐厅就餐,禁止入住任何酒店,取消养老金、医保等等,这样实施的话,不信还有心甘情愿当老赖的!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9)

赢了官司追不回货款的代某某,走向了极端。多次往返贵州上海,向黄某某追讨货款,分文未得,最终将黄某某杀死,上演了商场经营场上的一场悲剧。应寻求解决“欠债者是大爷”的办法,让经营者真正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上海宝山餐饮老板被杀案(上海写字楼54岁的老板被杀)(10)

对于本案,法院有责任,当事人有责任,死者也有责任,希望视情况酌情判决,如当事人判死刑,那就希望法院将其死者债务追究到底,反之不判死刑无期也可,那就债务全免,就当留给死者后代的经济补偿,我想这要挺好,不能有可能死者后代要睡大街了,因为像死者的德性是不可能就欠当事人一家而矣,应该是多家的,因果顺环,死者已死,活着的应该好好的活下去,给活着的人机会,希望才是最好的判决,法外开恩,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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