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传统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极贵之人有三妻,即正宫、东宫和西宫。妻指原配。
嫡子和庶子
平妻是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平妻是商人中传出来的东西(唐朝除外),正妻平妻嫡庶不分,在大家族和顾及名声的礼义之家是很让人看不起,是败门风的行为。士农工商,古代商人地位很低,他们弄出来东西是不被社会主流承认的。
在宋朝之前,平妻这种习惯并不普遍。较为人所知的有,晋朝时的贾充先娶李婉,后因李家出事,李婉被判罪流放而离异,再娶郭槐。以后李婉遇赦,皇帝特许他娶两个正妻,称为“左右夫人”。
北周天元皇帝宇文赟五皇后并立,元配天元大皇后以外四名皇后都是平妻。
至道光末年,国家混乱,对正妻与平妻的管制才有所放松。往往娶旁妻亦同鼓吹、官轿,这才有了正妻与平妻''两头大'',或称''对房''的说法,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任何官方认可。
正妻的儿女都是嫡出,其余妾、婢、姬、外室所出子女为庶出。
一,正妻
正妻,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明媒正娶的女子。
又分为原配,继妻。
二者的区别是,针对宗祧,爵位继承权,原配所出优先于继妻。前任继妻优先后任继妻。
二、扶正妻
皇家有很多类似情况。
扶正妻就是将妾婢扶为正妻。这样,她的所出也就是嫡出,但其继承权低于正妻所出。
针对一般家庭,法律历来禁止以妾为妻,只要是妾就禁止当作妻看待,唐代法律规定,娶自己的妾为妻,徒18月,废婚。
自明代开始,法律不再禁止扶正妾婢为妻。但也有约定,即有嫡子的情况下,禁止扶妾。实际就是怕扶正妻的儿子可能年龄大于嫡子。
实际上,譬如唐代多位皇帝在正妻死后没有再立皇后,比如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都是如此。即便唐高宗也都是因为皇后无子才废黜皇后另外立武则天。
三,继承权
财产权,自汉代开始,都是诸子平分。明代以后是法律所定。
宗祧权(爵位),原配嫡子优先于其他正妻所出,扶正妻所出最后。各以年龄排序。最后才是可以证明身份的私生子(奸生子)或者外室女所出儿子。
所以,明代以前很多庶子被驱逐出去,就是正妻及嫡子所为。明代之后,正妻与嫡子会采取其他办法分薄公共财产,比如购买祭田族产以达到少給庶子分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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