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的心都是独立而封闭的,所以在婚姻中,夫妻都需要用真心付出来靠近彼此。
当夫妻两人感受到了对方的呵护,才会把自己的心门打开,去接纳对方。
可惜现实中的夫妻很难做到这些,直到进入婚姻后,更是因为各种琐事而导致彼此的不信任。
没有信任的婚姻往往难以为继
原告:女,1991年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
被告:男,1976年出生,汉族,住辽宁省沈阳市。
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开庭过程中,女方到庭参加诉讼,男方经法院传票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女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要求与男方离婚;2、婚生两名子女由男方自行抚养至十八周岁止,女方不承担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xx村两处住房共价值10万元,30只夏洛莱羊价值10万元,总价值20万元,要求男方折款10万元给女方;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女方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2年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于××××年××月××日依法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举行结婚仪式。
原、被告婚后共生育两名子女,婚初感情尚好,近几年男方经常酒后对女方打骂,多次造成女方身体伤害,女方曾于2017年起诉男方离婚,后经家人做工作撤诉。
第一次撤诉后,女方继续和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一直到2021年4月份的一天双方请亲戚吃饭,因为一些琐事,女方与男方发生争吵,女方觉得与男方没有办法在一起继续生活了,所以女方就离家出走了。
女方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的家庭暴力及不信任,双方自2021年4月份已分居生活至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女方诉至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
女方要求离婚后,两名子女均归男方自行抚养。原、被告有夫妻共同财产:马家村两处住房共价值10万元,30只夏洛莱羊价值10万元,女方要求离婚后男方给付女方共同财产折价款10万元。原、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大概10万元左右。
男方缺席未答辩。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年××月××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于2014年共生育两名子女。现女方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等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故引发本案诉讼。
上述事实,有女方陈述,女方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1张,以上证据经庭审质证并在卷佐证,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并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本案男方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判断标准。
本案中,原、被告相识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双方理应珍惜当前婚姻生活,理性去解决婚姻生活出现的矛盾,积极进行沟通,多考虑对方的付出与艰辛,互相理解支持,不要轻易放弃婚姻及家庭。
现因女方未能就其诉称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主张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对女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女方离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女方负担。
书写君的情感解读
在这个案例中,男方45岁,女方31岁,有了两个孩子,本该是幸福的家庭,可是为什么会闹上法庭呢?
其中在女方陈述中有两个核心的关键词,暴力和不信任。
因为不信任而有了暴力,因为暴力而把不信任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因为男方没有出庭辩护,也没有提交答辩状,所以事实如何也不能盖棺定论。只是夫妻之间的信任问题,更值得我们探讨。
其实,很多婚姻中的矛盾,夫妻两个人在婚姻中都是真心付出的,只是问题出在了交流上面。
缺少有效的沟通交流就会出现,女方付出时只会在意自己的辛苦与汗水,男方在付出时也只能看到自己的累,最终彼此需要对方的关心时,却发现对方也只表现出一脸疲态,似乎对自己漠不关心。
在这种漠不关心之下,夫妻之间的信任比如越来越少,最终不断恶化,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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