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多年前写的一篇很短的小说,今天在电脑里看见了,刚巧是七夕节,就发到这里,祝天下所有的有情人团圆,再不分离!)
东方
一
那一年的黑色七月,从高考的考场出来,尽管考得不好,但我觉得总可以轻松了。于是我和同学去了一家火锅厅。刚刚举杯,忽然听到人有拔弦调音,扭头一看,是一长发披肩的“异人”,他身材魁梧,年约二十七八岁,面带沧桑,他双眼的目光很深沉,仿佛是两个人迹罕至、深不见底的湖泊。他怀抱一把朱红色吉他,坐在餐厅一角,自顾自随意弹着。面前放着一个点歌本,上面写着:每曲10元。
有好几个人上去点歌了。“异人”站起来,三下两下调弦,然后,琴声便如山泉,幽幽地,一滴滴地淌出来。过门毕,一个浑厚苍凉的男声响起,食客们都惊住了。他唱的是电影<<人鬼情未了>>的主题歌,自弹自唱,有几分忧郁,又有几分豪放。
那一瞬,我感到心灵一阵震颤,仿佛有电流过体一般。18岁的我,还没有这样被深刻地打动过!我觉得他是一个强磁场,对我散发出一种魔力。
这时,“异人”一曲终了,余音仍久久回旋,使人如痴如醉。稍倾,满堂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喜爱唱歌的我按捺不住了。我走上前轻声说:“大哥,我能和你一起唱一曲吗?”
低头拔弦的他,抬头注视了我片刻,微微一笑,说:“行啊!你想唱什么呢?”
“就唱那首三毛的<<橄榄树>>吧!”
优美而略带伤感的旋律中,他示意我先唱。于是,我投入地唱道:“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他接下来唱:“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涧轻流的小溪,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流浪。。。。。。”歌唱完了,我好半天才从歌的意境中回过神来,只见他微微闭着眼,眼角仿佛挂了一丝泪水。直到掌声响起,他才睁开眼,向听歌的食客们说了声“谢谢”,然后有几分激动地对我说:“谢谢你,你的歌唱得太好了!”
二
“异人”的歌声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眼前时常浮现出他英俊的身影。终于,我又去了一次那家餐厅。他发现了我,两眼立时放出光彩。等他唱完了,他老熟人一样地走向我,低低地对我说:“明天到磨山去玩吧!”
没想到第二次见面,他就会主动邀请我。我问:“为什么要请我?”“我怕和你失之交臂。”我终于满脸绯红地点了点头。
他告诉我,他叫阿雄,从四川一路唱来,到过许多地方。当我问他为什么要出来流浪时,他一甩长发,“我喜欢那种自由自在天马行空的感觉。”
一个月后,我知道自己落榜了,落寞愁绪中,不知不觉想起找阿雄。他大哥哥一样替我擦去泪水:“别伤心,天下的路多的是。”说完,又自嘲道:“就像我,脚下不就是路吗?”见我仍然抽泣不止,阿雄急得搓脚捻手,不知该怎么安慰我。过了一会儿,他替我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说:“假如你不哭了,我会告诉你一个密秘。”见我真的止了哭,他神秘地说:“不过,这个密秘不能说,你得闭上眼,伸出手来,用心去感觉。”我依他而行,闭上眼。他开始用手在我手心里写字。
他写的是:跟我走天涯。
我的心狂跳起来,这不正是我隐隐的期待吗?
我慢慢睁开眼,只见他眼里充满了无限温柔。“明白了吗?”我故意摇摇头。他突然把我拥进怀里,紧紧地:“小纹,跟我走吧,让我们到很远的地方,去追寻我们的梦!”
18岁的我第一次突如其来地感受到异性的狂烈与柔情。我仿佛突然陷进了深深的大海,有一种窒息般的恐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和激动。
三
就这样,我给父母留了一封信,和阿雄到南方闯荡去了。
然而,刚到广州,便出师不利,在火车站,小偷趁出站时人多偷走了阿雄的钱包。我们两人身上的零钱加起来也只够吃几顿快餐面了。我们只好买了几个面包充饥,摊开了随身带的衣服,在火车站的候车室过了一夜。
第二天,阿雄开始在街头卖艺。我名副其实地跟着阿雄流浪起来。他磁性的歌声总是吸引很多人。看着他那投入的样子,我觉得阿雄是那样坚强,不怕挫折,不怕吃苦。他的生活观念也和一般人不同,正如美国的一些青年音乐人或者画家,喜欢在街头卖艺一样,他丝毫不认为在街头唱歌有什么难堪。阿雄说:艺术不仅属于贵族,它也应该属于平民。
我和阿雄四处奔波着,可是去了几家夜总会,老板根本不给我们机会试唱。我几乎要泄气了,但阿雄却总是自信地说:“相信自己吧,自信就会成功。”
就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一家夜总会老板偶然听了阿雄的歌,愿意请他当酒吧歌手。阿雄则提出必须带上我这个搭挡。就这样,我和阿雄登上了一家夜总会的歌台。刚开始,台下的观众还在谈着各自的话题,可等我们唱了几句下来,台下的人突然都安静了。一曲结束,掌声,叫好声响成了一片。演唱获得成功,我和阿雄激动得紧紧拥抱在一起。接下来,点歌者不断。那天晚上,老板一共付给我们1000元,并签了3个月合同。我高兴极了,这是我第一次挣到钱,而且这么多。
阿雄似乎很淡泊名利。一次我又问他:“你的歌唱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往歌坛打?”阿雄说:“真正的艺术应该是自由的,朴实的。为什么要去包装自己呢?我喜欢流浪的生活,只有在流浪中才能丰富我的阅历和心灵,才能找到艺术的灵感。我准备过些时再到中国的西部去,我觉得那里有着很深的内蕴,很有魅力。”
我有些激动地说:“你这是不求上进,是浪费才华。我一定要让你获得更大的成功,你信不信?”在我的反复劝说下,阿雄向我妥协了。他说:“谁叫我爱你呢?”
此后,我开始有意识地接触各种媒体,广交朋友。渐渐地,我们有了一些艺术界、新闻界的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终于在电视台的晚会上为阿雄安排了一个节目。临上台前,我紧紧拥抱着他,对他说:“投入到你的艺术中去,好好唱吧!”
那天,阿雄演唱的是他自己创作的新歌<<跟我走天涯>>。辉煌的彩灯下,他那高大的身姿,英俊的面庞,独特的气质,使他更加迷人。他依然怀抱吉它,轻轻地弹着,在现代乐器的伴奏下,他开始演唱:“不期然地就遇到了你,遇到你才发现,你是我多年的寻觅。小妹妹,你是否愿意,愿意跟我走天涯,走进那生命的美丽。”正像我意料的那样,他唱得非常动情。当他那极富磁性和穿透力的歌声一响起,整个演出大厅的人都凝神倾听着。他的歌声时而温柔,时而激越,时而高亢,时而深沉。那天,在如潮的掌声中,我流泪了。
阿雄一炮走红。很多娱乐业都请他去演唱。不久,深圳一家音像公司又找到阿雄,要跟他签约。那一段时间,阿雄成了大忙人。
四
就在阿雄的事业渐入佳境时,想不到一件意外的事情打乱了我们的生活。一天,阿雄面色沉郁地带回一本杂志。见他有心事的样子,我给他削好一个苹果递给他,问道:“你怎么啦?”他叹了一口气,低沉地说:“纹纹,我对不起你,有一件事我一直没对你说。”“什么事?”我不禁紧张起来。他翻开杂志,指着其中一页说:“你先读读这篇文章吧!”
这是一篇署名小娟的千字短文。却写得非常感人。文中的“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和心上人相爱。想不到自己却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据医生说,这是一种骨髓病,顶多活两年。于是“我”为了恋人寻求新的幸福,便以恋人家贫,父母不同意为由和恋人断绝了关系。于是恋人负气远走高飞,至今下落不明。为此,“我”觉得对恋人伤害太深,心中既内疚不安,又十分思念他。如今“我”病情加重,在病床上写下这篇小文,算是今生对他最后的祝愿。
我疑惑地看着阿雄。阿雄痛苦地说:“文中的‘他’就是我。那时我在县城文工团当歌唱演员,是团里的台柱。小娟是团里的舞蹈学员,长得非常漂亮。我们相恋了。可是小娟家里却认为我家不富有,又见我长发披肩,性格散漫,便百般阻挠。过了不久,小娟自己也要和我分手。我感到自尊心和自信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我是个孤傲的人,我不会去求她。为了逃避这段失恋的痛苦,我决定独闯天下。很快我就办了停薪留职手续。”
听了他的话,我早已泪流满面,说不清内心有多么复杂。我太爱阿雄了,而他的心却并不完全属于我!况且我又是个极其清高自傲的人,我认为我是至真至纯又美丽的姑娘,怎么能接受一个内心曾被别的姑娘占有过的“污浊”男人呢?并且这个姑娘在他眼里还“非常漂亮”!但另一方面,我又被他的故事深深打动,对那位姑娘产生了隐隐的同情。痛苦和矛盾交织,我感到一阵眩晕,差点倒在地上。他把我抱在怀里,替我擦去汹涌的泪水,深深地叹息着:“纹纹,对不起,本来我发誓要忘记那段往事的,它对我伤害太深。我真的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我在床上躺了几天,才慢慢平静下来。我终于想通了,我不能怪阿雄,他没有丝毫的错,而是我自己太偏执。见阿雄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明白他的心思,于是我对他说:“阿雄,我想好了,如果你想去看他,我和你一起去。这两年来,我俩也攒了一些钱,说不定可以帮帮她。”
听了我的话,阿雄愣住了。过了好半天,他的眼里慢慢涌出泪水,他轻轻地吻着我说:“纹纹,你是个好姑娘!”
就这样,阿雄在他的事业刚刚有起色,将要大红大紫的时候,突然从广州销声匿迹了。他和我一起到了他的家乡汶川县。
五
当我第一眼看到小娟的时候,我不禁惊呆了。这是一个多么纤弱而又动人的姑娘。她的呼吸有些急促。脸像纸一样苍白着,长长的睫毛下有一道浓浓的阴影。等她醒来,我对她说:“小娟,我是阿雄的一个朋友,听他说了你们的故事和你的病情,我很感动。我来看看你,并希望能给你一些帮助和照顾。”
小娟听了我的话,眼睛里仿佛突然注入了一道光彩,她的神情很激动,喘息着,不断地问:“阿雄?他在哪儿,他在哪儿?”
这时,阿雄走上前,低沉地叫了一声:小娟!
小娟不相信似地看着阿雄,眼里渐渐涌出泪水。她慢慢从被子里伸出手来。那是一双美丽苍白而又无力的手,阿雄紧紧地握住了它。
我怀着说不出的滋味,轻轻退出了病房。那一刻,我觉得我把所有世界都留给了他们,把痛留给了自己。
从病房出来,阿雄低着头喃喃地说:“纹纹,我真对不起你。我想她也许活不了太久了,我只是想给她最后的生命增添一些亮色,让她感到人生最后的美好。”
“不,我相信现代医学能治好她的病,而且你会给她带来一种神奇的力量。她会好起来的。我们一起努力,好吗?”
接下来,我和阿雄去找了小娟的主管医生,医生说:“小娟的病很重,如果没有得力措施,很可能会失去生命。但现在也有一些新的治疗方法,可以做脾切除和骨髓移植,只是需要很多钱。至少要七、八万,或者更多一些吧,可是她家里的钱已经用光了,她那穷单位也拿不出这许多钱。”
“我说,我们来想想办法吧!”
我和阿雄倾囊相助,但还是不够,阿雄又去找他的朋友凑了一点。几天后,小娟做了手术。那天,我没敢走近小娟,只是远远地看着她被推出病房,推着走过长长的甬道。在手术室门前,阿雄紧握她的手,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什么,我看见小娟微微点了点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那一刻,我哭了。为了阿雄的善良,为了小娟的不幸以及坚强,也为了自己过早感受到的孤独和沧桑。
小娟的手术很成功。半个月后,小娟的脸上渐渐有了一丝血色。看着她的精神一天天好转,我知道小娟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想,我应该从阿雄的生活里退出了。尽管我爱他,尽管我知道他也是爱我的,但是小娟却更需要他,只有他才能真正挽救她的生命。
我悄悄离开了阿雄。走的那天,天上下着丝丝小雨,我的眼中也装满了泪水,但我终于没让它流出来。我的心中徘徊着阿雄为我唱的那首歌:不期然就遇到了你,遇到你才发现,你是我多年的寻觅。。。。。。我知道,这一生,我都不会忘掉那个怀抱朱红色吉它,为我浅吟深唱的英俊男子,更不会忘掉我那段远远流浪的爱情。
该文原载于《统一战线》条志的人生况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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