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杨某为满足口腹之欲猎捕亚洲狗獾(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解馋。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末,被告人杨某为食用野生动物,携带铁锹、铁镐等工具,私自进入吉林省红石林业局批洲林场施业区33林班禁猎区内,在一獾子洞口处采用火攻烟熏方式猎捕亚洲狗獾一只,并致死带回家中食用。
2020年1月10日,被告人再次进入禁猎区内捕猎未果,被公安机关抓获。
红石林区基层法院法官 徐雪峰:
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未随案移送的獾子肉三块,由扣押机关负责处理。
本案依法通过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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