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方特邀作者任艳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有一则小故事《骂鸭》,讲的是有一个小偷偷吃了邻居家的鸭子,不料全身长满鸭毛,又痛又痒难以忍耐,最后不得不接受鸭主人的一顿痛骂,才恢复正常。其实故事隐喻了蒲松龄的一个老乡——孙之獬,只是这个人偷的不是鸭子,而是“偷”了汉族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向清廷倡议汉人剃发易服,来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
孙之獬是山东淄川县(今淄博市博山区)人,明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后为翰林院检讨。他算是个有才华的人,可既不好好做学问,也没有认真做事,而把全部心思放在了巴结谄媚上。天启七年,孙之獬任顺天乡试主考官,为了巴结当时的魏忠贤党羽兵部尚书崔呈秀,竟然将其不学无术的儿子崔铎录为举人,引起舆论哗然。
因为依附阉党,孙之獬确实风光了一阵子,可崇祯帝登基后,魏忠贤倒台,孙之獬即失去了后台。他马上调转方向,跑到内阁痛哭流涕以示改过,最后仍被列为逆党,削职回家。本来前途无望,可清军的入关,又给了孙之獬重新“抬头”的机会。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孙之獬顾不上什么明朝故吏的身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投降清军,并使出浑身解数镇压当地反清农民武装力量,从而为自己赢得政治筹码,授礼部右侍郎。为了讨新主子欢心,也为了更美好的政治前景,孙之獬又做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情——剃发易服。
当时清军刚刚入关,农民反抗力量遍地开花,江南还有南明小朝廷,统一的前景并不明朗,对于剃发易服之事没有强行推广。清朝统治者也曾下令让汉人剃发,没想到遭遇很大的抵抗,只得改口:“天下臣民照旧束缚各从自便。”朝堂的官员也是如此,满族大臣着满服,投降的汉族大员着汉服,分列两班倒也相安无事。剃发这事就暂时告一段落。
可这天,孙之獬一上朝堂,就让人睁大了眼睛:他已经剃了头发,身着满服!他一脸媚笑想站入满族队列,可八旗大臣眼睛都长在头顶上,根本瞧不上他,哪里肯让他进队?而汉族大臣又对他的过于逢迎恨得切齿,也不给他留空。于是,尴尬的孙之獬站在朝堂中间,狼狈不堪。
羞忿难当的孙之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一个对策,他给皇帝上疏:“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倡议汉人剃发易服,一句话说到了清朝统治者的心坎里,于是,“剃发令”下:清军所到之处,以10日为限,文武军民一律剃发留辫,改从满装,违者格杀勿论。令下之后,各地街头随处可见“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令牌。
汉人几千年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观念根深蒂固,而且衣冠束发也是汉人的标志,如今被强行剃发易服,民族自尊心大受伤害,悲壮激烈的反剃发斗争此起彼伏,受残害的同胞为之流血流泪。对于清廷,人们自是痛恨,对于剃发令的倡议者孙之獬更是咬牙切齿。
孙之獬在献上剃发建议后,并没有大的作为,反倒是利用手上职权捞取不少钱财,很快被革职为民。顺治四年,山东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愤怒的起义军涌入淄川,杀死孙之獬家人后,活捉孙之獬,将其五花大绑,捆至街市,接下来就是一个字——惨!
起义军先扒光孙之獬的衣服,然后拔光他的头发,用钢针麻线缝住嘴巴,再用钢针在他身上扎上无数个针眼,拿猪鬃插进这些针眼,血顺着猪鬃一滴滴落下……待其血差不多流尽,孙之獬只剩下一口气时,起义军将其肢解。孙之獬的死讯传开,人们无不拍手称快;当传到北京时,孙之獬一心讨好的主子——清朝皇帝并没有给他任何的表彰和抚恤,甚至一个谥号都没赐。
《骂鸭》旨在告诉人们,不要做违背良心的恶事,否则总会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对这些人只有给以恰当的惩罚,才能让他们幡然醒悟,弃恶从善。而孙之獬受到的惩罚,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再也没有弃恶从善的机会了。
对于这个大汉奸的如此下场,别无所言,四字足够——大快人心!
参考资料:王家桢《研堂见闻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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