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大家看见这个题目是不是很疑惑,为什么离婚之后还要住在一起?不光住在一起还要忍受着前夫的家庭暴力!

接下来许剑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阅读!

前夫多次打前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1)

案件回顾:

李某三年前就和前夫张某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手续也都办妥了,但是因为孩子和住房的问题,两人虽然离婚但是不“离家”,就这样保持这种特殊的关系继续生活着。

当时离婚的时候就是因为张某经常对李某进行家庭暴力,李某以为和张某离婚之后,他就会有所顾忌,但是没想到是,张某还是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还时常出言侮辱。

孩子们也越来越大了,之后也是一直看不惯父亲的行为,劝母亲能勇敢些。后来李某终于受不了张某的殴打,选择报警。

前夫多次打前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2)

许剑律师在线: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案件。李女士遭受过多次家庭暴力,并且她与罪犯有特殊关系。从法律上讲,他们没有“家庭”关系。实际上,他们在一起生活并有共同的孩子,我们称之为“特殊家庭暴力”。

关于家庭暴力,2016年3月1日,中国颁布实施了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从法律意义上讲,除了“打老婆是别人管不了的”、“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利”、“虐待老人是家事”等错误认识外,家庭暴力显然不是家庭问题,而是犯罪。

然而,这项法律已经执行了四年多,但是仍然有些人不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们利用妇女在身体力量和性格上的“弱点”,经常对妇女进行侮辱和暴力。他们还将这种性质归因于婚姻争吵中的“冷静”或家庭成员之间的“小冲突”。

以上就是许剑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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