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陌生女人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最好的生活。因为作家是一个多么体面的人,他的孩子不能在贫穷中长大。
那么问题来了,这需要大量的钱。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这是她的资本。所以,她做了别人的情人。她只想赚钱,把这件事当做一份工作,不会对任何人动情,因为她的心里只有作家。
她的情人中有单身多金,真心对她,愿意娶她,还不介意孩子的人。只要她同意,马上就能成为上流社会的太太。可她不同意,所有人的求婚她都拒绝了,她不能违背自己的心意。
因为婚姻会约束自己,她要保持自己是自由的,万一哪一天作家召唤她,她可以义无反顾地去。
每年作家的生日,她都给他送一束白玫瑰。还会带着孩子吃好的,出去玩,她把这一天当成母子俩的节日来过。
此时的陌生女人,俨然一位上流社会的少妇,她经常和朋友们出入高级场所。
在这些场所,她见到过作家,还不止一次。每次她都希望作家能够认出自己,可一次也没有,因为他根本就不记得她了。
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而且给他生下一个孩子,他却全然不记得自己,这个女人多么悲哀。可她不觉得,她心里有炽热的爱,足以支撑她过完余生。
6
在一次聚会中,陌生女人和她的情人,还有朋友一起喝酒跳舞。
她一抬头,发现隔壁桌坐的是作家。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她端着杯子假装喝酒。作家看向她了,还冲她点头,示意要单独和她聊一会。她找借口来到了大厅,作家在那儿等她。
约她的口吻和十年前几乎一模一样,她依然没办法拒绝。虽然她知道跟着别的男人离开,对情人的伤害有多大,也意味着她的生活可能没了保障。但在作家面前,什么理由也阻挡不了自己。
她又一次跟着作家回家了,可他完全没有认出自己。短暂的一夜过去,作家说他又要出远门了。
陌生女人表面说遗憾,可她心里痛得要死,她恨不能跪在作家脚下,告诉他自己是谁,告诉他已经有了孩子。就在她对着镜子,整理自己被作家亲吻凌乱的头发时,作家往她的暖手筒里塞了几张钞票。
天哪,他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妓女,当成可以随时陪男人过夜,还赚取酬劳的妓女。她愤怒得想扇他耳光,她想大声告诉他,自己爱了他多少年,他不能这么用钱来打发一个爱他至深的人。
可她没有,她什么都没说,也没做。因为作家处处留情,却不深情。他带不同女人回家,却不会为其中任何一个停留片刻。她那么爱他,绝不会用孩子和自己来束缚他,让他追求他想要的自由。
7
陌生女人绝望地离开了这间屋子。
就在她出门的时候,和作家的仆人撞了个满怀。他的表情告诉陌生女人,他认识她。
什么,他认识自己?是那个曾经住在对门的、贫穷的、13岁的小女孩。陌生女人把暖手筒里的钞票甩给他,就惊慌失措地逃离了。连仆人都记得自己,可以一眼就认出自己。可那个和她曾经躺在一张床上的男人却完全认不出。
多么讽刺,一个自己喜欢了十多年,数次与他偶遇,和他共度良宵的人。在他眼里,陌生女人居然都是不同的女人。作家脸盲吗?当然不是,他只是不用心,他的温柔是面对所有人的,他从来没有认真去记忆过一个女人的脸。
这是陌生女人和作家最后一次见面。
过了一年多,流感蔓延,到处都有人死掉,陌生女人的儿子也没能幸免。儿子的死是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唯一牵挂的就是作家,那是她爱了一生的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写下了这封信。
陌生女人走完她短暂的一生。从13岁起,她的每一天都与作家有关,她的每段经历都是因为作家,可又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心里装着满满的爱,热情地对待生命中的每一天。尽管她爱着的人根本不认识她,她也完全不在乎。
8
看完这本书,我去翻了网上的评论,发现很多女孩都有过长达很多年的暗恋经历。她们在书中能够看到自己的影子。
很多人说,陌生女人太可怜了,她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说出来,为什么不说?要独自承受这一切。
这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她不需要对方为自己改变一丝一毫,也不能让他因为自己的爱而有负担。这是一种极致的爱,它虽然足够真诚,可它的另一个叫法难道不是执念吗?
爱情就应该是双向奔赴的,如果得不到任何回应,还能苦苦抓着不放,我认为就是执念。可能这时候已经不是爱你了,而是爱上了我爱你时的那个自己,爱上了因为爱你而带给我的种种。
小说的最后,作家看完信,在脑海中努力搜索,也没能拼凑出陌生女人的样子,只记得每年生日收到的白玫瑰。
很多人都说作家是渣男,他在感情上的确是浪子,但对于陌生女人的经历,他完全不知道。对一个毫不知情的人,我们又怎么能谴责他呢?
暗恋是苦涩又美好的,悄悄爱一个人又无人诉说的感觉,本来就是一件美妙的事。但这种事就把它放在青涩的少女时代,留到青春里。别把它随时带着,变成执念,更不要为了任何人而丢失了自己。
希望每个暗恋的人都清楚,他不爱你,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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