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很注重婚姻关系的,也很在意婚姻的,在新中国成立前,彝族男女双方一旦两个人订婚了,他们在外人眼里就是夫妻,一旦形成婚姻关系,女方不能背着男方去跟其他人相处搞暧昧,男方也不能背着女方去搞暧昧。他们可以把父仇、母仇先放下,但是妻仇不可以放下,必须要马上解决的,是关系到整个家族的脸面问题的。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婚的,那么不仅不退以前所付给女方家的礼金和花费,而且还得在送给女方较丰厚的解除婚姻的礼金,要买酒、杀猪宰羊向女方的家族赔礼道歉。若是女方先提出退婚,那么在算清双方来往的所有开销和礼金后,还要成倍的赔给男方。
在新中国成立前彝族中离婚是一件很容易引发家族械斗的大事,彝族中很多矛盾纠纷的根源都是因为婚姻根源引发的。对于离婚,彝族习惯法更有严格的规定,规定男方不得随意休妻,除非女方有什么不轨的把柄被男方抓住。否则“劣马可退,劣牛可退,劣妻不可退”。彝族休妻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女方红杏出墙,这种情况下可以离婚。女方的父母姐妹也无话可说,带回自己的女儿,财产归男方所有,并向男方加倍赔偿礼金和所有花费。二是女方有偷盗行为,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理由是男方家觉得脸面无光,女方无话可说,所有家产归男方。三是女方没有生育能力,男方可以提出离婚,一般是通过协商处理,女方要分得一半财产,男方要买酒、杀猪、宰羊、宰牛向女方的父母、姐妹赔礼。
彝族姑娘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地区实行民族改革,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通过落实贯彻《婚姻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新的婚姻制度已经在彝族地区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传统的婚姻习惯已彻底改变,如今彝族与汉族、藏族以及其他的民族,通婚的比比皆是,除个别地方外,彝族地区多数对外族通婚已习以为常,而且当着是一种荣耀,跟我们现在中国大多数地区的婚姻都是一样的,也有一些礼节,还是需要彩礼,不过现在西昌彝族地区彩礼的金额看家庭情况,一般都是比较高的,还可以实行预付,讲好彩礼多少钱,结婚的时候可以给一部分,结完婚以后再慢慢给,不过女方一般不会回礼金的。结婚的时候也讲究送亲、迎亲等。
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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